可表函子
在数学中范畴论里的概念
可表函子是在
数学
中
范畴论
里的概念,指从任意
范畴
到集合范畴的一种特殊
函子
。
定义
定义1
设D有小态射集。则
函子
K:D→Set的表示为对
,其中r∈Ob(D),φ:D(r,-)≅K为自然同构。r称为表示对象。若K存在表示,则K称为可表函子。所以在同构的意义下,可表函子就是共变Hom函子D(r,-)。
定义2
设C为
局部小范畴
,并记集合范畴为Set 。对C中的每个对象A以Hom(A,-)指代将对象X映到集合Hom(A,X) 的
Hom函子
。
函子F是可表函子,当且仅当存在C中某个对象A使得F自然同构于Hom(A,X)。而满足
为自然同构的对(A,Φ)则称为F的一个表示。
从C到Set 的
反变函子
G不过是(共变)函子,常被称作
预层
。与共变的情况相似,预层是可表的当它自然同构与某个反变的
Hom函子
Hom (-,A),其中 A是C 中的某个对象。
泛元素
根据
米田引理
,从Hom (-,A)到 F 的
自然变换
与集合一一对应。给定自然变换,与之对应的元素 由
给出。反之,给定元素,可以如下定义自然变换
其中 f 是Hom (A,X)中的任意元素。为了得到 F 的表示,我们需要确定 u诱导的自然变换何时会是同构。这引导出如下定义:
函子的泛元素是由C中的对象 A与 F(A) 中的元素 u 组成的一对 (A,u),使得对于任意满足的对 (X,v),都存在唯一映射 使得。
泛元素还可看作从单点集合到函子{ F}的
泛态射
,又或者看作{ F}的元素范畴中的
始对象
。
性质
唯一性
函子的表示在同构的意义下唯一。
换言之,如果与 表示同一个函子,那么存在唯一的同构 使得
用泛元素的语言表述如下:如果与 表示同一个函子,那么存在唯一的同构使得
保极限性
可表函子自然同构于Hom函子,因而享有许多后者的性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协变)可表函子保持所有
极限
。由此可得,未能保持某些极限的函子都不是可表的。
相似地,反变可表函子把余极限映到极限。
左伴随
如果函子 带有
左伴随
,那么它就可由 表示;这里是某个
单元素集合
,而是伴随的单位。
反之,如果由对(A,u)表示,且 A 的任意上幂在 中都存在,那么拥有左伴随F,后者将任意集合 I映到 A 的I 次上幂。
所以,如果是带所有上幂的范畴,则函子 是可表的当且仅当它拥有左伴随。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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