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管制官(
英语:Animal control officer),是
美国地区政府管制动物的
官员,其工作范畴包括防止
虐待动物、救援遇险动物等,这职位可纳入公务员编制或以
外判方式聘请,授权携带枪支、手铐等警用配备。
动物管制服务单位可由地方政府成立别个部门,或者是透过委托方式,由
人道、防止虐待动物的民间组织提供此种服务。动物管制官通常会与当地的警方、郊野及卫生部门合作,调查动物袭击人类的个案,必要时有权将这些动物收容在
收容所之中,随后安排交还原主、领养、
放生、保留为刑事侦察的证据或
人道毁灭。2013年
加利福尼亚州提交法案,建议将
人道屠宰的安排更改为
安乐死,该法案的反对者认为“安乐死”只应适用于濒临死亡(而需要药物协助死亡)的动物;不该涵括所有收容所中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