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
古代科举录取的三个等级
“三甲”源自我国始于隋唐的科举考试制度。自宋太平兴国八年始,进士殿试后分一甲、二甲、三甲三等,合称三甲。《辞源》有“三甲”条目,引用《宋史·选举制》指出“三甲”的由来:“太平兴国八年,进士诸科,始试律义……进士始分三甲。”
示例
以清代科举为例,分四级:童试包括县、府、院试,考中者为生员,通称秀才;乡试是省级考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会试是全国性考试,考中者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殿试在会试后举行,由皇帝在宫中主持,也叫廷试。贡士均可参加,以成绩高低分为“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只取三名,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若干名,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若干名。
“三甲”人数各个朝代不尽相同,以清光绪癸卯科为例,共录取进士360人:一甲3人,二甲183人,三甲174人。如此看来,前三名只是一甲而非“三甲 ”,“三甲”是殿试中榜进士中的末等即三等。近读有关王铎的文章,说王铎“至31岁时,入京殿试,列三甲第五十八名,赐同进士出身……”这是“三甲”的规范用法,就是说,王铎没能进入一甲、二甲,在三甲中列第五十八名。
现代用法
体育比赛的报道,“三甲”这个词使用频率很高,但都用错了。比如《超女三甲下月同台唱》,看过内容始知,是把“三甲”当作超女的冠军、亚军和季军了。预测游泳世锦赛花样游泳成绩,有“进三甲有决心也有难度”的标题,也是把“三甲”当作前三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4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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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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