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登记是指
土地登记机关对
土地所有权、
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
土地权属,完备
地籍资料。
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内,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过房屋
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通过确权以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大产权证)。这个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开发商不进行初始登记,应该承担
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
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的数额不好估计,可以参照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
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只有
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
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
房屋所有权证》。
申请登记→ 窗口受理→
地籍调查→ 地籍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登记注册→核发证书→窗口领证
1、土地登记申请书;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明、授权
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或代码证;3、规划部门制发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征地勘测成果;4、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5、市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土地文件;6、建设用地批准书;7、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8、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9、建设项目原土地证书等权源资料;10、其他有关文件。
1、土地登记申请书;2、
法人及
法定代表人证明、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3、土地估价报告;4、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文件;5、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测量成果图;7、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8、已缴清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契税凭证;9、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10、原土地证书;11、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2、登记申请人身份证(
户籍证明)及印章;3、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4、购房发票; 5、登记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1、
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2、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印章;3、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4、购房发票;5、登记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6、房改办审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