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采
明朝官员
刘采(1500-1573),字汝质,号安峰,湖广麻城县(今属湖北)邑东细石岭人,祖籍洪都(今江西南昌),嘉靖八年(1529)进士,官至南京工部尚书、南京吏部尚书、南京兵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谥端简。
人物生平
年少时与兄刘木、刘未三人,并称“河东三凤“。父亲卒于官,同两兄居倚庐三年守孝。
嘉靖元年(1522),举乡试第三。嘉靖八年(1529),会试第二,廷对,赐进士
因为不愿攀附权臣,出宿州知州,恩威并著,进户部员外郎郎中,升四川参议,督理黄册。因规劝而得罪铨司,不得升迁。五年后,铨司事败,升任广西按察副使云南参政、广西按察使、广东右布政使。因不愿行贿严嵩,不得升迁。三年后,秩满,始转福建左布政使,告病还乡。
由于得到徐阶的推荐,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请罢采矿。三年后,进南京兵部右侍郎,擢户部尚书,以灾异自劾归。
隆庆元年(1567),起官南京工部尚书,未任改为南京吏部尚书。再迁为南京兵部尚书,参与机务。
万历元年(1573)致仕卒,年七十四,赠太子少保,谥端简。
亲属成员
曾祖父:刘德敏,任登仕佐郎,累赠资政大夫、兵部尚书。
祖父:刘纪,累赠资政大夫、兵部尚书。
父:刘汉,弘治十一年(1498)举人,曾任建德县令,累赠资政大夫、兵部尚书
长兄:刘木,举人,官至至济南府同知。
次兄:刘未,补邑庠生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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