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甲,字师文,其先永静军东光人,元祐宰相挚之后也。父著,为
成都漕幕,葬龙游,因家焉。甲,
淳熙二年进士,累官至
度支郎中,迁枢密院检详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
使金,至
燕山,伴宴完颜者,名犯仁庙嫌讳,甲力辞,完颜更名修。自绍兴后,凡出疆遇忌,俱辞设宴,皆不得免,秦桧所定也。九月三日,金宴甲,以宣仁圣烈后忌,辞。还除司农少卿,进太常,擢权
工部侍郎,升同修撰,除宝谟阁待制,知江陵府,湖北
安抚使。甲谓:“荆州为吴、蜀脊,
高保融分江流,潴之以为北海,太祖常令决去之,盖保江陵之要害也。”即因遗址浚筑,亘四十里。移知庐州。
程松为四川
宣抚使,
吴曦副之,以甲知
兴元府、利东
安抚使。时蜀口出师败衄,金陷西和、成州,曦焚
河池县。先是,曦已遣姚淮源献四州于金,金铸印立曦为蜀王。甲时在汉嘉,未至镇也。金人破
大散关,兴元
都统制毋思以重兵守关,而曦阴彻蓦关之戍,金自板岔谷绕出关后,思挺身免。
甲告急于朝,乞下两宣抚司协力捍御。松谋遁,甲固留不可,遽以便宜檄甲兼沿边制置。曦遣后军统制王钺、准备将赵观以书致甲,甲援大义拒之,因卧疾。曦又遣其弟旼邀甲相见,甲叱而去之。乃援
颜真卿河北故事,欲自拔归朝,先募二兵持帛书遣参知政事
李壁告变,且曰:“若遣吴总以右职入川,即日可瓦解矣。”
曦僭王位,甲遂去官。朝廷久乃微闻曦反状,
韩侂胄犹不之信,甲奏至,举朝震骇。壁袖帛书进,上览之,称“忠臣”者再。召甲赴行在,命吴总以杂学士知鄂州,多赐告身、金钱,使招谕诸军为入蜀计。复命以帛书赐甲曰:“所乞致仕,实难允从,已降指挥,召赴行在。今朝廷已遣使与金通和,襄、汉近日大捷,北兵悉已渡江而去。恐蜀远未知,更在审度事宜,从长区处。”二兵皆补官。
甲舟行至重庆,闻安丙等诛曦,复还
汉中,上奏待罪。诏趣还任。甲奏叛臣子孙族属及附伪罪状,公论快之。会宣抚副使安丙以杨巨源自负倡义之功,阴欲除之,语在《巨源传》。臣源既死,军情叵测,除甲
宣抚使。杨辅亦以为请,当国者疑辅避事,
李壁曰:“昔
吴璘属疾,孝宗尝密诏汪应辰权宣抚司事,既而璘果死,应辰即日领印,军情遂安,此的例也。”乃以密札命甲,甲鐍藏之。未几,金自鹘岭关札金崖,进屯八里山,甲分兵进守诸关,截潼川戍兵驻饶风以待之。金人知有备,引去。
侂胄诛,上念甲精忠,拜
宝谟阁学士,赐衣带、鞍马。是岁,和议成,朝廷闻彭辂与丙不协,以书问甲,又俾谕丙减汰诸军勿过甚,及访蜀人才之可用者。盖自杨辅召归,西边诸事,朝论多于甲取决,人无知者。
绍兴中,蜀军无见粮,创为科籴。孝宗闻其病民,命总领李蘩以本所钱招籴,惧不给,又命劝籴其半,“劝籴”之名自此始。久之,李昌图总计,复奏令金、梁守倅任责收籴,而劝籴遂罢。及是,宣、总司令金洋、兴元三郡劝籴小麦三十万石,甲乞下总所照李蘩成法措置,从之。
明年,罢宣抚司,合利东、西为一帅,治兴元,移甲知
潼川府。
安丙既同知枢密院事,董居谊为制置使,甲进
宝谟阁学士、知
兴元府、利路安抚使,节制本路屯驻军马。朝廷计居谊犹在道,命甲权四川制置司事。
先是,大臣抚蜀者,诸将事之,有所谓互送礼,实
贿赂也。甲下令首罢之,凡丙所立茶盐柴邸悉废之。又乞以皂郊博易铺场还隶沔戎司,复通吴氏庄,岁收租四万斛有奇,钱十三万,以裨总计。从之。丙增多田税,甲命属吏讨论,由一府言之,岁减凡百六十万缗、米麦万七千石,边民感泣。嘉定七年,卒于官,年七十三。
甲幼孤多难,母病,刲股以进。生平常谓:“吾无他长,惟足履实地。”昼所为,夜必书之,名曰“自监”。为文平澹,有奏议十卷。
理宗诏谥清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