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可训
明朝官员
刘可训,字长悟,澧州(湖南澧县)人,明朝万历十九年(1591)举人,平定奢安之乱有功,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永平,督蓟镇边务。
明朝万历十九年(1591)举人,授任广东乐昌县县令,有善政。历官刑部员外郎
天启元年(1621),恤刑四川。会奢崇明反,围成都,刘可训佐城守有功,擢佥事,监军讨贼。奢崇明走龙场坝,刘可训督诸将进剿,功最多。总督朱燮元汇奏文武将吏功,盛推刘可训,乃迁威茂兵备道参议
崇祯元年(1628),改叙泸副使,仍监诸将军。
崇祯二年(1629),与总兵侯良柱破贼十万众于五峰山,斩奢崇明安邦彦。御史毛羽健言:“可训将孤军,出入蛮烟瘴雨者多年。初无守土责,因奉命录囚,而乃见危授命,解围成都,奏捷永宁,扫除蔺穴,逆寅授首。五路大战,十道并攻,皆抱病督军,誓死殉国。畀以节钺,谁曰不宜?”帝颇纳其言。未几,畿辅被兵,刘可训率师入卫。
崇祯三年(1630)五月恢复遵化,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永平,督蓟镇边务。兵部尚书梁廷栋嘱私人沈敏于刘可训,纳贿营私。御史水佳允劾刘可训,落职归。后叙四川平寇功,复官,世袭锦衣千户。未及起用,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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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2-2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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