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伸(?—1086)字济时,辽南京宛平(今属北京)人。重熙五年(1036)进士,擢
枢密院承旨,谏阻徙富民以实春、泰二州。提点
大理寺,明理法,审狱宽恕,全活者众。为
户部使,一年入“羡余钱”三十万缗,拜南院枢密副使,道宗称其忠直。后为乙辛所陷,出为保静军
节度使。以崇义军节度使
致仕。燕、蓟民饥,与
赵徽等日济糜粥,所活甚多。
少年时以诗辞闻名。兴宗重熙五年(1036)中进士,授彰武军节度使掌书记、大理正。因陈奏案件向兴宗进言,升为枢密都承旨,权
中京副留守。后兴宗诏令迁中京富民以充实辽朝其他地方,他认为不应使百姓动荡不安,奏请免行。后改任
大理寺少卿,所审理案件公允,皆以为不冤,升任大理卿。后又改任西京留守。复为三司副使,加谏议大夫,提点
大理寺。以政声著而调任南京副留守。又任崇义军节度使,在任期间政务简静,尽量不扰民。后任户部使,善理财,一年多进奉朝廷钱三十万缗,授任南院枢密副使。道宗皇帝即位后,任参知政事。后遭
耶律乙辛排挤、诋诬,出任保静军节度使。但道宗皇帝还想重用,加他为太子太保,迁上京留守。后退休回到燕京,适逢燕蓟地区发生大饥荒,他与已经致仕的官员
赵徽、韩造等每日济以粮食、粥饭,救活不少饥民。
刘伸,字济时,宛平人。少颖悟,长以辞翰闻。重熙五年,登进士第,历彰武军节度使掌书记、大理正。因奏狱,上适与近臣语,不顾,伸进曰:“臣闻自古帝王必重民命,愿陛下省臣之奏。”上大惊异,擢枢密都承旨,权中京副留守。
诏徙富民以实春、泰二州,伸以为不可,奏罢之。迁大理少卿,人以不冤。升大理卿,改西京副留守。以父忧,终制,为三司副使,加谏议大夫,提点大理寺。以伸明法而恕,案冤狱全活者众,徙南京副留守。俄改崇义军节度使,政务简静,民用不扰,致乌、鹊同巢之异,优诏褒之。改户部使,岁入羡馀钱三十万缗,拜南院枢密副使。
道宗尝谓大臣曰:“今之忠直,
耶律玦、刘伸而已!”宰相
杨绩贺其得人,拜叁知政事。上谕之曰:“卿勿惮宰相!”时北院枢密使
乙辛势焰方炽,伸奏曰:“臣於乙辛尚不畏,何宰相之畏!”乙辛衔之,相与排诋,出为保静军节度使。上终欲大用,加守太子太保,迁上京留守。乙辛以事徙镇雄武,复以崇义军节度使致仕。
适燕、蓟民饥,伸与致政
赵徽、韩造日济以糜粥,所活不胜算。大安二年卒,上震悼,赙赠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