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矣!小儒之不知字义,诬谤圣门也。夫子
刑于之化,未必逊于
文王。纵配偶之贤,不及后妃,何至遂遭斥逐?一之为甚,况三代乎。且夫妇之伦,名教所重。倘其过小而出,家法未免太苛。若其过大而出,孔氏何其不幸。况夫子为
万世师表,夫人乃以失德而被出,已足损其家声。更加以夫人之媳亦被出,媳之媳又被出,成何体面?一日将《
檀弓》白文细玩,读至“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不觉恍然。曰:既是不为正妻,想必定为侧室。然则所谓“出母”者,并非出逐之母,乃所自出之母,犹言生母也。“不丧出母”者,生母不服
三年之丧也。盖
子思亦系庶出,伯鱼曾教其服生母三年之丧。子思不便言其过礼,故曰:“昔者吾先
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自此以后,孔氏家法,凡系庶出之母,皆不令其服三年之丧,永为定例。故曰:“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甚是明白晓畅。《檀弓》以“出”字代“生”字,可谓秀雅不群矣。后儒自己不识字,奈何使万世宗仰之夫人,浪被恶名乎?且今士大夫家,若其夫人未尝斥逐,而妄传斥逐,犹为累世之恨。仁人君子,犹当代白其怨。况以大圣人之夫人,而可使其姑妇三代,同抱千秋之恨耶?是宜改正俗解,遍示来兹,以醒从来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