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政公署(简称
兴安盟行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
兴安盟实施行政管理。1948年11月21日兴安盟政府成立;1949年12月改称
兴安盟人民政府;1953年4月,兴安盟与呼纳盟合并为
呼伦贝尔盟;1954年4月30日,兴安盟人民政府正式撤销;1980年7月26日,
国务院批准恢复
兴安盟建制;1980年10月1日,兴安盟
行政公署正式成立。
行署机关驻内蒙古自治区
乌兰浩特市。
民国37年(公元1948年)11月15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决定成立兴安盟政府。11月21日,兴安盟政府在
乌兰浩特成立,隶属于内蒙古自治政府领导,为一级政权机构。
1953年4月,兴安盟建制撤销,原兴安盟与呼纳盟合并,改称为
呼伦贝尔盟,兴安盟人民政府保留到1954年4月。1954年4月30日,兴安盟人民政府正式撤销。1969年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变更,原兴安盟的
扎赉特旗随
呼伦贝尔盟划归
黑龙江省,
科尔沁右翼前旗、
突泉县划归
吉林省白城地区,
科尔沁右翼中旗随
通辽划归
吉林省。1979年,
扎赉特旗、
科尔沁右翼前旗、
突泉县划回呼伦贝尔盟,
科尔沁右翼中旗仍属
通辽。
1980年7月26日,
国务院批准恢复兴安盟建制。1980年10月1日,兴安盟行政公署挂牌正式办公。兴安盟
行政公署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经过1983年和1995年两次机构改革,至1999年12月,兴安盟行政公署下设办公室、民政局、人事劳动局、机构编制办公室、民族事务局、监察局、司法局、公安局、国家安全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教育局、计划局、经济局、商贸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学技术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文化体育局、广播电视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土地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乡镇企业局、保密办公室、督查室、机要局、综合治理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贫困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开发办公室、区划办公室、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地震局、招商局、地方志办公室、农牧场管理局、供销合作社、手工业联社等工作部门。时辖
乌兰浩特市、
阿尔山市、
科尔沁右翼前旗、
科尔沁右翼中旗、
扎赉特旗、
突泉县等2市3旗1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