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05––2003.04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政研室副主任(其间: 1995.09–1998.07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专科班学习; 1998.05––1998.06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3.01– 2003.04乌兰浩特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挂职主任助理);
2009.03––2012.03 中共乌兰浩特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组织员(其间:2009.08––2012.01中共内蒙古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11.09––2011.12中共
兴安盟委党校第26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员会常委、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委员会常委,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主任,盟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盟工会、妇联、团委、工商联、关工委,无线电管理处,内蒙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支队,国网兴安供电公司、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内蒙古兴安盟盐业有限公司、兴安盟蓝康环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重点工业企业、邮电通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