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兴安盟政府改称
兴安盟人民政府。
兴安盟人民政府下设工作部门有秘书室、民政处、公安处、财政处、工商局、粮食局、农业处、林业处、卫生处、人事室、文教处。时辖
乌兰浩特市、
科尔沁右翼前旗,
科尔沁左翼中旗、
科尔沁右翼后旗,
扎赉特旗、
突泉县。1953年1月,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行政公署成立;4月,兴安盟建制撤销,其行政职权及所属市旗县隶属东部区行政公署领导,但兴安盟人民政府仍保留至1954年4月才正式撤销。1954年3月,绥蒙合并后,东部区行政公署撤销,原兴安盟所辖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突泉县并入新建立的
呼伦贝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