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
一级党组织的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党工委(全称:中国共产党XXX委员会XXXX工作委员会)是一级党组织的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是指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为了加强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或某行业(系统)、某地区的领导而派出的领导机构。如: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临平街道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类型与权限
类型
一是由党中央和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部分省辖市党的委员会在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或某行业(系统)派出的工作委员会等;
二是由省、自治区党的委员会在几个县、市范围内派出的地方委员会;
三是少数县党的委员会在几个范围内派出的区委员会。
权限
党的派出代表机关在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权由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根据需要确定。不同类型的派出代表机关的职权可以不同,如地区委员会领导本地区的全面工作,而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是负责本机关党的工作。
党的派出代表机关一般不能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或党的代表会议,其领导成员由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任命。
主要职责
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向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三)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四)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五)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六)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七)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
(九)履行同级党的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9 17:16
目录
概述
类型与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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