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通过银行充当
信用中介来保证买卖双方交易资金的安全:买卖双方在网上从事交易活动时,买方的货款先交给银行中间账户暂存监管,待双方货物
交割完毕后,由银行再将货款交给卖方。避免传统支付模式交易过程中货物或货款可能被欺骗而造成损失,买方不必担心付了钱收不到货,卖方不必担心发了货收不到钱。银行在交易过程中承担
资金监管的责任,并根据买卖双方对交易的确认结果办理
资金清算,可实现订单支付、查询、退款、仲裁等功能,从而有效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
A. 信用支付交易中的资金不是直接转入商城一般
结算账户,而是暂存在
银行监管的专用中间账户,待买方收货验货再次确认支付后才由银行将货款从中间划拨至卖方账户,确保买方货款的安全。同时,进入银行监管的中间账户的货款,买方必须征得卖方同意才能索回,确保了卖方的合法权益。若双方有争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则可进行司法仲裁,存放在银行监管的中间账户的货款将依据双方无异议的司法裁定或者终审裁定决定货款退回给买方或者划转给卖方,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B. 买卖双方必须使用自身的数字证书进行资金划转;C. 引入仲裁机制,在发生交易纠纷时银行将依据双方无异议的司法裁定或者终审裁定决定货款退回给买方或者划转给卖方,确保买卖双方利益。
提供多样的
网上支付结算服务,支持即时支付、延时支付、到期支付、分次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将
信息流和
资金流完全合一,信息流内包含支付指令,不需买卖方、商户和银行之间的多次交互,简化了交易流程,减少了各交易参与方的工作量。
(1)工行信用支付交易过程中的收款人为卖家自身工行帐户,而非传统的第三方帐户,交易完毕后交易金额由工行直接即时清算到卖家工行帐户,而非传统的
第三方支付公司次日清算给卖家,对卖家而言无疑降低了在途
资金风险,提高了
资金流运转速度。
(2)
资金监管角色转变为银行,亦非传统的中介商城,避免了大量资金滞留在中介商城,消除资金不安全隐患。
对于在网上进行交易的买卖双方而言,由于银行的介入解决了买卖双方困扰已久的诚信问题,能够促成买卖双方
网上交易成功进行,可保障卖家摆脱资金流的束缚,同时为买卖双方提供完整的资金流解决方案,集中
资金清算优势,买卖双方资金实时到账,且中介商城无需负责资金清算,规避了
资金风险、
信用风险和
政策风险,实现了参与交易各方多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