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依申请公开,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
政府信息的
行政行为。政府
信息量大而广,涉及
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信息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只对特定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生产、安排生活、开展科研等活动具有特殊的作用。为了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3.利益
均衡原则:公众在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权利的同时,也承担一定的义务
1.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一般需求,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一般需求可以通过政府主动 公开的政府信息获得,特殊需求可以通过依法申请来获得。也可以说,主动公开是我们行政机关想让
人民群众知道什么,而依申请公开则是人民群众自己想知道什么。由于有“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国外大多数国家的
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一般对主动公开的内容不作过多的规定,着重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对政府信息如何获取,从而加强对
知情权的保护。我们国家过去由于长期受到“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封建
政治文化的影响,缺乏积极与民众沟通的
现代意识,而且政府没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往往由于各种原因有一些是不想公开的,从这一个角度上讲,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更具有革命的意义,会给行政机关的行为带来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