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尝习申韩”,“工笔扎”,鸦片斗争前即“游幕来粤”,流寓于
广州。
林则徐来广州查禁鸦片时,他先后为广州知府
余保纯和驻澳门道员易中孚的随员和幕僚。何大庚富有爱国思想,在他就驻澳门道员易中孚幕僚时,对于易为外国人引诱利用,替英国侵略者说话的行为极为不满,曾将这些情况告知林则徐,很为林所信任。他长时期住在广州,了解到府署中的官员幕客们与外国商人勾勾搭搭的种种弊情,深恐他们将内部机密泄露给侵略者,“屡切齿裂眦言之”①。对于如何抵御英国的侵略,他考虑好一套
对策,但没有为当局所采纳。
他与
钱江、卞江殷等爱国知识分子意气相投,经常议论抗英斗争的问题。
南京条约签订后,英国侵略者以不平等条款为护身符,有恃无恐,更加放肆地侵扰人民群众,“粤中人有思倡义民挫折之,而不敢径行者”②,何大庚便与钱江商议,准备利用组织团练的方式,号召城乡民众,采取“按户抽丁”的办法武装起来,以抗击英国侵略者。当由钱江起草檄文,何大庚“代为删改”③,题为《
全粤义士义民公檄》,“叙明英夷上年滋事情形,并称现虽就抚,尚欲在广州设立码头,亟应团练,预谋报复等语。并议防夷章程一纸,……印刷多张”,于(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三日(1842年11月25日)在广州府学明伦堂张贴。以后他们又在明伦堂召集会议,要求举行团练,共同抗击英国侵略者,结果遭到两广总督祁贡等的“示禁查拿”④。道光二十三年三月十八日(1843年4月17日),钱江自动投案,何大庚也被关进监狱。这年八月十九日(1843年1012日),由道光帝批示,刑部宣布:钱江革去监生,“从重发遣新疆”,何大庚作为“从犯”,以“听从附和图利”,与卞江殷一起遭到“斥革”的处分,并“照为从减一等律,杖一百,徒三年”,被递解回山阴原籍⑤。
卖国有功,爱国有罪,何大庚与钱江等同林则徐、
邓廷桢一样,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这也是鸦片战争时期的冤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