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仙姑,民间传说中
道教八仙之一。何仙姑传说流传于浙江昌化、安徽桐城、福建武平、湖南永州、广州增城等地区。
北宋时期,据《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引《
安庆府志》《祁阳县志》《
福建通志》《
浙江通志》及《
歙县志》等方志记载,相传于聚仙会时应铁拐李之邀在
石笋山位列八仙。《浙江通志》与《歙县志》中记载何仙姑,曾经于北宋、
哲宗、元佑年间(1086-1094),驻世教化一方。
元朝时期,据元朝刘辰翁所撰《
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在吕洞宾条里提及吕所授徒弟有一个”赵仙姑,法名何”,后世通常认为赵何就是何仙姑。
清朝时期,据清代的
阮元《广东通志》引“何仙姑记”,仙姑增城人,何泰女也。生唐开耀间,紫云绕室,顶有六毫。四岁能举一钧。事亲孝,性静柔。所居春冈,地产云母,尝梦老人,授服饵丹法,渐觉身轻健,有诗,曰:‘凤台云母似天花,炼作芙蓉白云芽;笑杀狂游勾漏令,更从何处觅丹砂。后果有凤来集其上,遂改名‘凤台云。江北与罗浮山相望,尝曰:将游罗浮。父母怪之,私为择配。结褵之夕,忽不知,所之。留诗,屏砚间,曰:麻姑怪我,恋尘嚣,一隔仙凡,道路遥。去沧州弄明月,倒骑黄鹤听鸾箫。明早起视,家侧井径,有遗履而已。顷之,有道士来自罗浮,见姑,在麻姑石上,顾谓道士,曰:而之增城,属吾亲,收拾井上履。
民间宗教利用何仙姑的影响宣扬其宗教教义,确立了何仙姑的宗教圣者形象;民间艺人则借何仙姑传说宣讲民众的世俗欲求,淡化了其中的宗教色彩。(吴光正《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评)
何仙姑加入八仙,不仅和全真教的发展有关,更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市民阶级的蓬勃兴起有关。戏曲对何仙姑在八仙中地位的巩固以及故事的流传,起了关键作用。何仙姑给八仙增添了不少的世俗色彩。(尹蓉《民族艺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