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道德,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在
体育活动中应当遵循的
道德规范。中国体育运动以增加人民体质,力争在世界体坛赢得荣誉为宗旨。
重要性
体育道德,是体育运动中各种
社会角色的
行为规范的总和。体育运动作为一种社会影响极广的职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对外作为我们国家的优秀代表,对内作为社会大课堂的“教员”,对他们进行
职业道德教育非常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于1981年颁布了《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和《裁判员守则》,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这是加强
体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体育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
体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公平竞赛,竞赛中要有争取优势的雄心壮志,但又要注意培养有关竞赛的道德,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与同伴协作等。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力争胜利。精湛的
球技固然使人陶醉,良好的道德作风同样令人神往。
弗兰克·奥登维茨的模范
最近,《体育报》报道了1988年5月在
联邦德国发生的一件稀罕事,此事被足球界传为佳话:在一次全国联赛中,不来梅队的弗兰克·奥登维茨在本方禁区内手
触球出界,裁判员没有发现,因而判
科隆队发
脚球,科隆队当时提出异议。裁判员问奥登维茨是否手球违例了,他痛快的承认的确犯规了,结果科隆队靠罚这个
点球赢了这场比赛。奥登维茨的一些队友抱怨他“太傻”,但是,他的诚实态度却受到了广大运动员和球迷的赞赏。
国际足联把1988年的“最高风格奖”,授予奥登维茨,他把这笔高达3.3万美元的奖金做为一份
圣诞礼物献给了残疾人和孤儿。他的这种行为体现了运动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
体育精神。
体育的职业道德与社会主义的
公共生活准则,即社会公德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五讲四美是我国人民普遍遵守的社会公德,运动员,教练员都应当做到五讲四美。因为在
国际交往中,他们不仅是某一个运动队的代表,而且是优秀的中国公民的代表,外国人正是从他们的一言一行中体察中国人的 精神风貌和品格,从而了解我们的民族和人民,从这一点我们可以说,运动员,教练员的个人品德如何,在某种情况下是具有国际影响的,我国的一些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表现出来的高尚品德,被国际体育界的朋友赞为“最可爱的中国人”,在最激烈的竞争中,他们表现了“大国风度”,“大将风度”为祖国赢得了声誉。今天,在我国强调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的
战略方针指引下,重视对体育队伍的思想品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
社会公德教育,更具有重要的现时意义。但是,我们还无法杜绝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
体育道德规范
体育道德规范是:热爱
体育事业,勇攀世界高峰;刻苦训练,钻研技术;不伤对手,公平竞争,尊重裁判;对教练工作认真负责,做好日常训练、临场指挥和赛后总结;裁判执法公正等。
违反道德行为
众所周知,
兴奋剂问题也是长期困扰国际体坛的一大顽症。使用兴奋剂是不道德的,运动员使用兴奋剂是一种欺骗行为。因为,使用
非法药物与方法会让使用者在比赛中获得优势,这种
违法行为体育法规,又有悖于基本的体育道德。使用兴奋剂使体育比赛变得不公平,运动员们不再处于平等的同一起点。这种行为只要滋生欲望、丑恶和疯狂的
温床麻醉兴奋性(如
利尿剂),甚至有的还具有抑制性(如b-
阻断剂),国际上对禁用药物仍习惯沿用兴奋剂的称谓。因此,如今通常所说的兴奋剂不再是单指那些起兴奋作用的药物,而实际上是对禁用药物的统称。例如九运会兴奋剂事件接连曝光,人们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早在九运会开幕前,对兴奋剂丑闻已有曝光。
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先后在
四川省
犀浦田径训练基地和山西田径代表队队医的房间内查获了大量从国外进口的
违禁药物,总价值
人民币数10万元。九运会兴奋剂事件被揭露之多,让已有所准备的人们震惊不已。那么运动员为什么要使用兴奋剂呢?在所有的比赛场上,运动员使用兴奋剂都是出于本质上相同的原因,即希望靠兴奋剂来夺取比赛的胜利。 现代
竞技体育建立在进取、拓展和成就的理想之上。体育是一个可以测量和比赛人类所能达到的能力的舞台。
奥林匹克理想运动成绩突飞猛进的今天,要夺取体育比赛的胜利已经越来越难。 现代竞技体育有许多特征,其中之一便是其可测量性,所有的成绩都可以量化为秒、米、公斤和计分。运动员的比赛名次最终取决于其比赛成绩。竞技体育的另一个特征是其标准化。为了保证公平竞赛和运动成绩的
可比性,各项目都必须在规则、规章和要求上建立标准,运动员必须遵守国内和
国际比赛的规则。此外,还必须对参加比赛者有一定程度的纪律约束,运动员必须遵守国际公认的体育道德。因此,要想在竞争激烈的比赛中获胜,必须具备真正的实力。于是,有一些缺乏实力和自信、在现代高科技设备的精确
测量结果战略武器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多年来,
大众传播媒体的热心关注和庞大跨国公司的巨额投资赞助也加速了高水平竞技体育的商业化。在大型国际比赛中获胜,就可以一举成名并带来滚滚财源,这些无法抗拒的荣誉和物质的双重诱惑,也会使一些运动员不惜以牺牲健康为代价,冒险使用兴奋剂。浙江代表团副团长、
浙江省体育局局长
陈培德在11月2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有多种迹像表明
全运会兴奋剂问题严重存在,明摆着。现在是
技术因素查不出来,还是非技术因素查不出来呢?七、八、九届全运会,我们有那么多冲击全国、
亚洲、
世界纪录的选手,掀起一股破纪录狂飚,但是真正参加世界比赛,就辉煌不再,甚至有的选手在世界赛场上见不到,这不得不令人怀疑全运会成绩的真实性。我们禁止使用兴奋剂的原因不仅仅只因为他违反体育道德,它还严重影响到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危害有:1出现严重的性格变化2产生药物依赖性3导致细胞和器官功能异常4产生
过敏反应,损害免疫力5引起各种感染(如
肝炎和
艾滋病等)。使用兴奋剂的危害主要来自
激素类和刺激剂类的药物。特别令人担心的是,许多
有害作用只是在数年之后才表现出来,而且即使是医生也分辨不出哪些运动员正处于
危险期,哪些暂时还不会出问题。
虚假年龄
在的体育比赛中还出现了一些“虚假年龄”的不道德的现象。九运会传出一条新闻:某著名篮球运动员的年龄突然“缩水”,比人们以前知道的年龄整整小了两岁。原因其实很简单,按照九运会篮球
竞赛规程,每支男篮允许三名23岁以上的运动员报名参赛,其中最多两名“老”队员可同时上场比赛。而这名高手已经超过了23岁,如果按以前的年龄报名参赛,势必要占去一个“超龄”名额,该队的排兵布阵也将大受影响。对运动员来说,运动生命是弥足珍贵的。同时,为了体现竞赛的公平公正,许多运动项目都对运动员的年龄做出特别限制。为了“延长”自己的运动生命,为了能参加自己本没有资格参加的比赛,“聪明”的
中国运动员纷纷采用更改年龄这种最简单最有效的方式,流风所及,多年来已成为中国体育界公开的秘密,大家心照不宣,联手打造了一个个自欺欺人的骗局。
假烟、
假酒、
假文凭……假货横行,举国一片喊打之声,但对运动员谎报、虚报年龄这种造假行为,我们却显得那么宽容。是否因为这种事情实在太过普通,远不如兴奋剂事件那样触动人的神经。为什么我们对兴奋剂高扬利剑,却默许“虚假年龄”污染中国体坛呢?!
裁判不公
在比赛中,裁判不公的行为屡禁不止,其原因还不是
利益驱动!随着
市场经济的发展,竞技体育的利益背景变得日益复杂。一个球、一分或者一剑就有可能决定着一些运动员、教练员和官员的车子、房子和票子,甚至是一生的命运。因此,他们会千方百计影响裁判执法。裁判工作屡出问题的关键是整个
体育体制的问题。我国现行的裁判制度是
计划经济的产物。裁判以业余和兼职的居多,主要由运动员和一部分与体育界关系密切的人转化而来。人数少,规模小,没有组织体系,裁判执法靠临时抽调。参与比赛时,裁判群体常以行帮形式出现,一个
裁判长带一群裁判,甚至连仲裁也都是“自己人”。
自我约束力原本不强的执法队伍,如果再受到场外经济利诱、人情干扰和
行政干预,便很容易出现损害公平竞争的事件。试问公正为何被轻易糟蹋呢?!
全运会的“全”
全运会,也可称之为“权”运会,那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就拿九运会来说,九运会落下帷幕,组委会最后公布两个排行榜:一个是团体总分,一个是奖牌统计。全运会团体名次历来为社会和各地政府所关注。名次升降和奖牌多少的
直接反映是,有人欢呼,有人非难,甚至和体育官员升迁罢黜连起来。全运会捆绑着地方的体育
行政长官。全运会是国内最高水平的体育
竞技场,金牌当然要争,争夺得激烈一些也不为过。但是,真理逾一步便成谬误。有人把全运战略和
奥运战略的地位和重要性本末倒置,甚至不惜损害奥运战略并用种种非正常手段获取金牌。
天津市体育局副局长
谢德龙对记者感叹道,多年来全运会对地方体育局和地方领导的金牌压力太大了。全运会办到现在,负面的东西很多。虽然
组织者不断地想出积极的措施遏制违背体育道德的事,但收效有限,这也使得全运会看上去越来越怪。全运会上盛行“惟金牌论”。体坛有些人违背人才成长规律,把奥运战略和
国家利益置之脑后,甚至不惜用违背体育道德的手段攫取全运金牌,成为全运会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我国颁布的《体育法》中也明确规定:体育竞赛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体育竞赛的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在体育运动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严格检查。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体育竞赛从事赌博活动。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在体育运动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由
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
国家工作人员中的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 而且,我们国家每个省的省运会结束后都要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更高水平的比如全运会、
亚运会、
奥运会,都有这个奖项,对那些违反体育道德的,也有一系列的处罚。
美国职业篮球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
NBA Sportsmanship Award)是一个自1995-1996赛季以来每年对
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中最具有体育
道德风尚的球员颁发的一个奖项。体育道德风尚主要包括赛场上的
道德行为、公平竞赛以及诚信。 每一年,NBA的30支球队中每支球队都有一名球员可以角逐这个奖项。从这30名候选者中,选出6位来自NBA六个不同赛区的球员作为这6个分赛区的候选者。最后在
NBA常规赛结束之后,由联盟全部球员投票评选出最终的获奖者,获得第一位的
选票将获得11分,第二位选票获得9分,第三位选票获得7分,第四位选票5分,第五位选票获得3分,第六位选票获得1分。最终得分最高的球员获得该奖项(无论该球员是否获得最多的第一位选票),获得该奖项的球员将获得联盟颁发的“
乔·杜马斯奖”。第一个获奖者是前
底特律活塞队球员乔·杜马斯——征战NBA14载的杜马斯不仅在篮球生涯方面战绩彪炳,同时在赛场上所展现的大家风范也让他一直堪称广大
职业球员的楷模,他无疑是这个奖项的最佳阐释者,所以NBA在将联盟历史上第一个道德风尚奖奖给杜马斯的同时,也将这个奖项用他的名字命名。 自从该奖项设立以来,已经有13位不同的球员获得该奖项。
格兰特·希尔是唯一一名三次获得该奖项的球员。有两支NBA球队有多名球员荣膺该奖项,分别是
圣安东尼奥马刺队(3名)、
西雅图超音速队(2名)。杜马斯和
大卫·罗宾逊是仅有的两名获得该奖项且入选
奈·史密斯篮球名人纪念堂的球员,
罗尔·邓是唯一一名获得该奖项的非
美国国籍的球员。
历届获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