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伊斯兰议会为伊朗最高立法机构。为了保证议会决议不违背
伊斯兰教义和
宪法原则,宪法还规定成立宪监会。宪监会于1980年7月17日正式成立,共有12名成员,其中6名是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命的宗教专家,另6名是由最高司法委员会提名并经议会确认的
法学家,他们的任期为6年。 宪法规定,宪监会有权审查
议会通过的一切决议和提案,监督
总统选举、议会选举和
公民投票,并有权宣布任何不符合伊斯兰教义的法律无效。议会通过的议案必须得到宪监会的批准后才能成为
法律。如果宪监会发现议会通过的议案与伊斯兰教义或宪法有冲突,则有权送还议会修改。议会修改后,再由宪监会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