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组是指一个
公司的
资本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改组的结果将改变各种
证券持有者的权利和利益。
应用
企业改组是一个大的概念,企业股份制改组应视为其中一种。
在中国,企业改组应理解为:凡是导致企业债权人和
所有者权益变更的资本结构的重大变动,都可视为企业改组,既可理解为原有企业的扩充、延伸,也可理解为原有企业作为
产权交易一方,通过交易形成新的企业个体。
分类
结合各国公司法、税法及我国的实际情况,企业改组基本有以下6种:
1、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现今企业改组中较为常见的类型,这种改组方式是扩大资产规模,实现转产经营最有效的选择。其特点是快速、低成本。企业合并常见有以下几类:
(1)
吸收合并:一个或几个
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几乎全部” 资产和负债转让给一个受让公司,目标公司不复存在。在绝大多数国家,这种转让是以受让公司的股权
交换为条件的。
(2)
新设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将其资产和债务转让给一个新成立的公司。
2、企业分立。 企业分立与企业合并正相反:一个公司的“全部或实质上几乎全部” 资产被转让给一个或几个新成立或已存在的公司,作为交换条件, 被分立公司的
股东取得现在或新成立公司的股权。企业分立常见有以下几类:
(1)
存续分立。公司将下属分公司或营业分部转让到一个新成立或现在的公司,将受让公司的股权分配给股东。
(2)
新设分立(又称资本分割)。与存续分立的差异是:公司将下属分公司或营业分部转让到一个新成立或现在的公司,将受让公司的股权分配给股东后被分立
公司解散。
3 、资产收购(也称资产转让)。 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和和债务转让给新成立的或已存在的公司, 作为交换条件, 目标公司取得各种各样的转让收入:股权、其他
有价证券、
现金、
实物资产或债务的转让。在资产收购交易中,目标公司在资产转让后可能继续存在成为控股的
投资公司或在一项
清算中将转让收入分配给股东而解散。
4、股权收购。 股权收购是指一个公司将其
股权转让给新成立或已存在的公司,作这交换条件,转让公司取得各种形式的转让收入:股权、其他有价证券、现金、实物资产或债务的转让。需要注意到: 只有在实质性的控股权转让的情况下,一项股权收购才能视为改组,一般的股权转让视为销售。
5、资产置换。 一家企业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
独立核算的
分支机构与另一家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进行整体交换。资产置换的改组是我国
上市公司与
非上市公司之间运用较多的改组方式。
6、企业形式或地址的简单改变。 公司形式的改变是从一种类型的公司转变为另一种类型的公司,公司地址的改变是公司登记设立地点的改变。两种都属于法律结构的变化,不影响法律的同一性。
涉税处理
企业改组中资产交易涉及的所得税处理规则, 总括说来, 可分为:征税的“应税改组” 与暂不征税的“免税改组”。“应税改组”是企业改组中资产交易涉税的一般税收规则,它将改组中的资产交易分解为按
公允价值转让有关IEl资产,然后再按IEl资产公允价值购置新资产两项交易。“免税改组” 是企业改组中资产交易涉税的特殊税收规则,它不是永远免税而是暂不征税, 依据“免税改组”的有关规则,在改组时符合条件的企业暂不确认资产交易所得,股权转让所得,受让企业接受资产按原计税成本人账。
适用的依据:
1、税收法律主义 税收法律主义也称
税收法定主义、法定性原则。简单地说,它是指所有税收活动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2、税收公平主义 税收公平主义的基本含义是,
税收负担必须依据
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 负担能力相等者说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者说负不同。
3、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它的含义是,一方面,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有责任向纳税人提供完整的税收信息资料,征纳双方应建立起密切的税收信息联系和沟通渠道。即使税务机关用行政处罚手段强制征税,也是基于双方合作关系, 目的是提醒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合作, 自觉纳税。
4、实质课说原则 实质课说原则,是指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说负, 不能仅考核其表面上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依据说收立法基本原则和所得税政策精神可知:企业改组中涉及的资产转让、股权交换以及资产转换实质上存在
所有权转换的情况,均应视为资产的销售,既然是资产的销售, 无疑应在销售的同时确认损益,转让收入高于计税成本部分计入应税所得缴纳所得税;转让收入低于计说成本的部分作为损失抵减应税所得。转让收入不能片面理解为现金、
银行存款,在企业改组中作为交换而取得的资产、股权同样应视为转让收入。
从以上税收立法原则和我国现行
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精神可知:资产转让只要引起所有权的改变,就应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我们知道企业改组交易是公司层次上的资产交易,同样属于资产转让的应税性质,需要对其转让确认损益。既应该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有关IEl资产,然后再按IEl资产公允价值购置新资产两项交易。如果被转让资产的计税成本低于公允价值,实现所得应征所得税,若被转让资产的计税成本高于公允价值,将作为损失确认,抵减企业所得。这是与企业改组相关的一般处理规则一一应税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