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税是指按照货物的价格为标准征收的
税种,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一定百分比。从价税额等于货物总值乘以从价税率。从价税额与货物的价格的高低成正比例关系。
从价税为“
从量税”的对称,是按
税收计征标准划分的一类税。凡是以
课税对象的价格或金额,按一定
税率计征的税种,都是从价税。一般来说,依据课税对象的价格或金额从价定率计算
征税,可以使税收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
增值额、营业额以及纳税人的收益额密切相连,能够适应价格、收入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弹性,较为合理地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从价税的税负轻重与
征税对象的价格或金额的高低成正比变化。
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尤其在物价上涨时,
税额也随之增加,能够保证税收的稳定。同时,从价税中的累进税其税负轻重还受到
征税标准的高低与征税标准所适用的
税率的高低成正比变化的影响。国家通过不同
税率结构的设计,可以有效地实现
量能纳税和
公平税负,并达到各种调节目的。但从价税也有不足,实行从价税,价格提高税额增加,不利于改进
商品包装;确定和计算从价税的价格和金额,无论在方法上还是手续上都比较复杂,给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增加一定困难,容易发生纠纷。
随着
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货币税逐渐代替
实物税。从价税得到广泛的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多数税种,如产品税、
增值税、
营业税、房产税、关税等,都属从价税。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格不是单一的,因此如何确定
计税价格,往往直接关系征纳双方的利益。从价税一般都以
实际价格为计税标准。如中国的产品税规定,工业产品按产品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对采购的应税农产品,按实际
采购价格计算纳税。有些特殊情况,从价税计税价格的选择还需考虑与其他有关政策的配合。例如
关税,世界各国采用的
征税价格标准很不一致,大体上分为
到岸价格、
离岸价格和法定价格三种。选择什么价格为计税依据,既要符合国际规则,又要考虑国家的外贸政策和财政收入。
第二,从价税
税额随着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变动,
从价关税对加工程度高的产品或奢侈品的进口构成障碍。例如,
从量税为1升/2美元,对于价值2美元一瓶的廉价酒来说,
税率为100%;而对于价值20美元一瓶的高价酒而言,只相当于10%的税率。10%的从价税对于较廉价的酒的税赋为0.2美元,较昂贵的酒的税赋为2美元。
第三,在国际
关税减让谈判当中,以从价税为基础容易比较各国的
关税水平及谈判关税减让。但是,按从价税征收的
关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何种方法确定应税的
完税价格。因而,假如海关确定完税货物价值为1000美元,那么,按照10%的从价税就得征收100美元的关税。海关如果确定完税价格为1200美元,那么,进口商就不得不为同一商品交纳120美元的
进口关税。如果海关不以
发票上列明的价格作为确定价值的依据,而采取其他方式,那么,
关税减让对贸易产生的好处就会大打折扣。因此,为了确保进口商应纳关税不高于进口方关税减让表中所确定的正常
关税水平,确立对货物进行估价的规则,便显得至关重要。
④在税率不变时,税额随商品价格上涨而增加,这样既可增加
财政收入,又可起到保护关税的作用。
在征收从价税时,较为复杂的问题是确定进口商品的
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是指经海关审定作为计征
关税的货物价格,是决定税额多少的重要因素。发达国家多数规定以
正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所谓正常价格是指独立的买卖双方在
自由竞争条件下成交的价格。若
发票金额与正常价格一致,即以发票价格作为
完税价格;若发票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则根据海关估定价格作为完税价格。也有的国家以CIF价或FOB价作为完税价格。中国以CIF价作为征收
进口税的完税价格。
计算公式是:
税额=商品总值×
从价税率如中国1997年税则规定,税则号列9004.1000项下的太阳镜应
征税额为其进口
完税价格的20%。从价税为
从量税的对称。是以
课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形式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算征收的各种税。是依
税收的计税标准进行的归类。
从价税是指以
征税对象的价格或者金额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比例计征的
税收,又称
从价计征。世界各国实行的大部分税种都属于从价税,我国现行税制中的
增值税、
营业税、
房产税等税种也属于从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