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对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政策进一步放开和明确,
民营企业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收购,社会法人
产业资本收购的扩张,
管理层收购(MBO)浮出水面,国有
经济结构调整进入了操作阶段。对此产生了种种分析和质疑,如此纷纭的现象,值得探讨。 结构调整的存量与增量
存量产权的置换是指资本总量不变,通过部分或全部产权的转让实现产权结构的调整,实现
国有资本的退出。增量
资本的扩张是指通过资本总量的增加,改变原有的产权结构,实现产权结构的调整。过去20年
招商引资,中外合资主要做的是增量资本的扩张。最近的
招商引资已从增量资本的扩张部分转向存量产权的置换。这是将
招商引资与结构调整结合的主要方式,是一举两得。广义的招商引资应包括外资资本、
民营资本、社会法人
产业资本和管理层资本。
存量产权置换的结果是
国有资本的持股主体将转让产权所得的资金收回,或用于还债、安置职工、亦或是新的投入等等。增量
资本扩张的结果是新增资金或
资产注入投资的企业。两种方式可依需要并行使用。
产业结构调整是要根据
国有经济在
国民经济中的功能、作用,确定其产业定位、产业分布、产业进退。具体明确退出哪些产业、退到什么程度、分几步退、如何退?保留哪些产保留到什么程度、如何发挥控制力、影响力?进入哪些产业、为什么要进入、如何进入、阶段性进入还是战略性进入、部分进入还是全部进入?
产权结构调整是实现
产业结构调整的具体途径,实现产权结构调整才能最终体现产业结构调整的调整意图。产权结构调整既可以通过存量产权的置换,也可以通过增量资本的扩张。但主要应通过存量产权的置换。
限制规则是指允许部分退出的产业及国有企业,产权置换的底线是多少,即
国有股权最低的持股比例是多少,余下的都是可以置换的。重要的
支柱产业、
基础产业,产业政策已有限制规则。一般竞争性产业产权的置换的限制规则由持股主体视需要而定。
交易规则是指允许向谁转让。有些产业不允许向
外资转让,有些产业不允许向自然人转让;转让的方式。如在证券市场公开竞价转让、拍卖转让、
协议转让、少量
股权转让、控股权转让;转让的程序。如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律师介入,股东决定转让,需明确是否需经过政府审批(为满足公平交易的要求),是否经过产权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