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业是农村乡及同级镇所兴办的工业企业的总称。它是农村
集体所有制工业的一种经济形式。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乡镇工业不仅包括乡及同级镇兴办的工业企业,同时也包括乡辖队 (或村) 兴办的工业企业和村民联营的工业企业及个体工业企业。乡镇工业主要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建筑、采矿、农机具制造与修理等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服务方向为: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同时为大工业协作配套,并生产部分出口产品。
乡镇工业指中国行政管理体系中县以下所办的工业,包括镇办工业、乡办工业、村办工业、合作经营工业及农村个体企业。具有以
集体所有制为主的多种
经济成分,一般企业规模小,但因数量多,故相对容纳的
劳动力较多,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以
市场调节为主,有较大的灵活性和生命力。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中国乡镇企业发展迅速,1986年从业人数占全国农村劳动力总人数的12%,工业产值占全国
工业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强,成为中国工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涉及各个产业部门,主要门类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化肥、农机具制造及饲料加工等,为人民生活服务的食品、服装、造纸、纺织等农副产品加工,为大工业服务的采矿和原材料初加工,为加工工业服务的产品生产与协作,为基本建设服务的建材生产与建筑经营,以及为出口服务的手工艺品生产等。因地制宜合理地发展乡镇企业,有利于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解决
农村剩余劳动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60年代以前,乡镇工业企业普遍规模小,技术管理水平低。进入70年代后,一些产品较为定型或生产规模扩大的乡镇工业企业,逐渐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和管理方法,产品水平显著提高,畅销国内外的工业品日益增多。80年代前半期,乡镇工业门类增加,已遍及中国现行工业部门分类的15个行业,产值比重较大的有机械、建材、纺织、化工、食品、煤炭等行业。各行业企业的规模、技术、管理水平差异悬殊。虽然有一批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先进的千人工厂,但大部分是技术管理水平正在提高的仅有几十或几百人的工厂;亦有相当多的作坊和前店后厂式的企业。但无论属于何种水平的乡镇工业企业,均具有三个共同特点:
企业属于农民集体或个人所有,从业人员主要是务工农民,各自实行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宏观管理控制和遵守政策法令的前提下,有权进行
自主经营。
现阶段兴办的绝大多数乡镇工业企业都有解决农村剩余劳力的动因。为此,企业的非关键生产环节采用土设备和手工操作多。这对一些当地传统产品的生产,更能保持产品特色和发挥劳力优势。
企业产供销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是受
市场调节支配,凡能生存和发展的乡镇工业企业,大都在市场、经营和企业管理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开发经营方式,有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和掌控市场的先机。
1949年后,乡镇工业在中国农村
手工业的基础上,经过30多年的曲折发展,逐渐成为一支重要的工业力量。中国农村
手工业的历史悠久,长期依附于农村
自然经济。建国初期,全国农村专营、兼营
手工业者有1000多万人,1951年加入
农业生产合作社后,以他们为骨干,逐渐产生一批为生产、生活、外贸出口服务的传统工艺“厂”。这些附属于
农业合作社的手工业作坊,便是乡镇工业的前身。据1954年调查,商品性
手工业产值24.9亿元。1958年,在实现“
农村工业化”、“
人民公社工业化”的口号下,原属农业社的全部
工厂、作坊被收归公社所有,从
手工业社转归公社约3.5万个
合作企业,加上地方国营下放一批企业和平调社员部分收入兴办的一批企业,共有公社企业约260万个,产值约62亿元。到1963年底,企业数和产值分别减少到1.1万个和4.2亿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国营工厂正常生产受到破坏,一些工业产品奇缺,农村公社、大队又兴办了许多工业企业。1970年,国家为加快
农业机械化的步伐,用扶持
人民公社的资金,帮助社队建立了一批农机修造厂,1976年全国社队工业产值已达243亿元。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特别在1978年以后,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乡镇工业发展。例如,对新办的和某些地区、行业的乡镇工业企业予以减免工商所得税;为纠正和防止农村基层党政机关对乡镇工业企业
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在农村普遍实行了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并完善了
集体工业企业的
经济责任制;允许农民和集体的资金不受地区限制地流动,鼓励农民和集体投资兴办各种企业;要求各级计划、
物资、
财政、银行和交通部门,把乡镇工业立上户头,给予指导和支持;要求各产品归口管理部门在行业发展规划、产品质量标准及技术鉴定、生产技术要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对乡镇工业进行统一安排,并保障其财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及利润分配方面的自主权不受侵犯,等等。这不仅促进了原有社队工业的发展,而且部分农民联营的合作工业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企业也得到迅速增加。为了能够反映这一发展状况,1984年,“社队企业”改名为“乡镇企业”。1985年乡镇工业产值已达1827亿元,占全国
工业总产值的20%。
乡镇工业是中国农村80年代崛起的
新兴产业,它正在国家确定的关于“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方针指导下,不断自我完善,茁壮成长。
中国乡镇工业发展历程的前20年,由于“左”的思想干扰和政策措施、经营形式、管理水平、社会条件的限制,绝大多数企业的经济效益差,且被视为农村副业,作用不明显。1978年以后,乡镇工业企业的素质和生产能力普遍不断提高,已成为农村的
支柱产业,被人们视为振兴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它与城市工业之间的相互依存、补充和共同发展的关系,也逐渐被人们重视。在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它表现了以下作用:①是容纳农村剩余劳力的理想场所。农村人口增长和
商品经济发展,使剩余劳力大量增加。扶持、帮助、指导农民兴办乡镇工业企业,即可在占地不多的情况下容纳大量劳力,而且,
就业人员可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从而也是促进农村分工分业、改变农村单一
经济结构的理想门路。②是强农富民的农村
支柱产业。乡镇工业企业除了可以使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外,还用获得的
利润支援农业实现现代化、投资乡村公共事业、增加集体农民的分配和农民的集体福利;乡镇工业中的化肥、农药、农机具、小水电、小采矿、饲料及各种农副产品加工等工业企业,为农业生产提供大量的
生产资料,为农副产品开辟使用途径和打开销路,为农村居民提供必需消费品等。这些好处,不仅随乡镇工业企业的迅速发展不断增加,而且相应地减轻了国家对农村建设的投资,同时还带动农村
第三产业的发展。③是城市工业的重要伙伴。乡镇工业立足于当地资源,已有一批企业能生产数百种名优产品,绝大多数企业为国营工业拾遗补缺、加工配套,这对改善中国
工业布局和增强中国工业实力具有较大的意义。进入80年代以来,中国城乡工业协调发展的实践及其理论研究已提上议事日程。④是农村
城市化的物质基础。乡镇工业使乡镇和农民富裕起来,使人口、生产工具、
资本、享乐和
需求集中,从而促进老集镇的繁荣和新集镇的形成。这些沟通城乡联系并是周围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小集镇的广泛发展,起着缩小城乡、工农、脑力劳动和
体力劳动差别的作用。⑤是
国家财政收入的潜在源泉。现阶段国家为扶持乡镇工业发展,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减免税赋,但亦有相当的
税收收入,这一
税源,经过培植,国家的税收将有可观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