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都统,
清代官名,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设立,是驻防于
新疆乌鲁木齐,为
驻扎大臣之一。首任都统为索诺木策凌。
清政府为防止伊犁将军位高权重难以驾驭,在实际体制运行过程中限制了伊犁将军的权限。
伊犁将军下辖伊犁、
塔尔巴哈台、
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与乌鲁木齐都统,分管各地军政。都统和
参赞大臣虽受伊犁将军节制,实际上除北路由将军直接管理外,
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和乌鲁木齐都统对于本辖区的事务保留独自处理的权力。如若上奏朝廷,仅需知会伊犁将军。在官吏的任免方面,伊犁将军对所辖的官吏也没有直接任免权,均由清朝政府进行派遣。对于各大臣属下的官吏考察,由统辖区的最高军政长官各自负责,不必经过伊犁将军办理。
乌鲁木齐都统官阶与
将军同,为
从一品,为新疆东部地区最高军政长官。地位仅次于
伊犁将军,可以专折向皇帝奏事,其下属包括哈密办事大臣与吐鲁番、巴里坤、库尔喀喇
乌苏(乌苏)、乌鲁木齐
领队大臣以及
绿营的乌鲁木齐
提督与巴里坤总兵。乌鲁木齐及
吐鲁番、
哈密、
巴里坤、
古城、
库尔喀喇乌苏等地驻防官军皆归其统辖,其下另有协领六人,
佐领、防御、
骁骑校各二十四人。
乌鲁木齐都统的创立是仅次于
伊犁将军府创置的重大历史事件。清政府鼓励屯垦,减轻粮赋,乌鲁木齐一带农业、商业、手工业一度有较快的发展,成为“繁华富庶,甲于关外”的地方。
伊犁将军驻地虽然是清朝初期统治新疆地区的军政中心,但随着东部新疆设官驻军,移民屯田,新疆的中心逐渐东移至乌鲁木齐
巩宁、迪化二城。
到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新疆筹备建省时,因长期战乱乌鲁木齐和南疆的旗营兵所剩寥寥无几,旧有营制已荡然无存,加上与内地相同的
郡县制的推行,原伊犁将军属下的都统、
参赞、办事、协办、领队诸大臣,已“无事可办,无队可领”,且“政出多门,事权不一”。
有鉴于此, 钦差大臣兼督办新疆军务
刘锦棠遂奏请清廷将乌鲁木齐都统等及各处大臣全行裁撤。乌鲁木齐提督移驻喀什噶尔,喀什噶尔换防总兵移驻
阿克苏,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库尔喀喇乌苏、吐鲁番等地的残余旗营兵丁,因伊犁不便安置,刘锦棠遂将他们全部迁往古城,设
城守尉管理,归巡抚节制。
索诺木策凌,蒙古镶黄旗。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三月任乌鲁木齐参赞大臣。次年任都统。四十五年(1780年)迁
盛京将军。四十七年(
1782年)因
甘肃冒赈案发,被乾隆皇帝赐死。
奎林,满洲镶黄旗。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任乌鲁木齐都统。
明亮,满洲镶黄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任。
海禄,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署理。
长清,海禄子,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任。 奎林,乾隆五十年(1785年)再任。 永铎,乾隆五十年(1785年)代奎林为乌鲁木齐都统。 尚安,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任。
乌鲁木齐都统,副都统,各一人。(初设安西提标绿旗五营。乾隆三十六年改满兵驻防,置
参赞大臣二人。三十八年复置
领队大臣二人,四十八年改置。)协领六人。佐领、防御、
骁骑校各二十有四人。吐鲁番
领队大臣一人。(乾隆二十四年,建城
辟展,置
办事大臣一人,以广安城为回城。四十二年改置。协领二人。)
佐领、防御、
骁骑校各四人。所辖:回子四牛录、
佐领、
骁骑校各四人。巴里坤、古城
领队大臣各一人。(乾隆三十七年置
参赞大臣、
领队大臣各一人。后俱改
领队大臣,徙一人驻古城。)协领各二人。佐领、防御、
骁骑校各八人。库尔喀喇乌苏
领队大臣一人。(初置
侍卫,隶乌鲁木齐。乾隆三十七年改置。所属有管理粮饟官。又台站、屯政文武各员,由陕甘、
伊犁、乌鲁木齐调充。)哈密
办事大臣,帮办大臣,各一人。(乾隆二十九年置。所属有印房章京,
笔帖式。)同治初,遭回乱,各地相继沦陷,唯
巴尔库勒旗营仅留孑遗。光绪八年,议改新疆行省,乌鲁木齐暨吐鲁番各官并奏裁之。十年,省库尔喀喇乌苏各官,改直隶厅、州。明年,复省
巴尔库勒
领队大臣各官,迁旗营入古城,改置
城守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