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气象局在
梅州市气象局和
丰顺县人民政府指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为科技型、基础性社会
公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6个,
直属事业单位3个,委托气象局管理的地方气象机构1个。
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本区域气象行业管理;组织拟定本区域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本区域气象站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承担本区域应对气候变化的气象基础工作和大气成分评估、预报、预警工作;负责领导、组织本区域气象灾害防御、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和突发气象灾害应急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本区域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的建设。
4、承担本区域气象情报、气候资料收集处理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制作及发布;负责本区域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管理和气象信息化工作;负责本区域气象观测资料审查认定;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5、负责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社会管理职责;负责本区域防雷设施的检测和雷电灾害技术鉴定工作;承担雷电监测资料初级产品集中接收、处理与应用技术服务,定期编制发布雷电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