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利场,海盐产场。
北宋置,产盐,属
海陵监。旧属
如皋县,清时设盐课大使。1945年划归如东县。同
掘港、
石港、
栟茶诸场相邻。明清隶
通州分司管辖。清咸丰八年(1858)产盐763吨。民国元年(1912)裁归
掘港场管理。
丰利场,唐代为煎盐亭场。北宋初年,号丰利东西场,隶属泰州海陵监(宋开宝七年移治
如皋),为“南四场”之一。南宋称催煎场。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隶属
两淮都转运盐使司(治
泰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隶属两淮都转运使司通州分司,列“上十场”之首。民国元年(1912年)与掘港场合并为丰掘场,场署设掘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