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企业
国务院及其授权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以及国家实际控制的金融企业
中央金融企业,是指由国务院及其授权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以及国家实际控制的金融企业。
简介
中央金融企业,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并监管的国有金融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其执行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包括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部分财务公司等;执业需取得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执业需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各类保险公司等。
名录
截至2022年01月06日,根据财政部发布中央金融企业名录,共有27家中央金融企业。
备注:序号第1-14家为中央管理的副部级单位。
注记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7 16:26
目录
概述
简介
名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