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企业,是指由国务院及其授权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有
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以及国家
实际控制的金融企业。
中央金融企业,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并监管的
国有金融机构等独立
法人单位,其执行业务需要取得
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包括执业需取得
银行业务许可证的国有
政策性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
信托投资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和部分
财务公司等;执业需取得
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
期货公司和
基金管理公司等;执业需取得
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各类保险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