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志愿者
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是一项与国际接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向并轨的跨世纪事业,他致力于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立足于社会关注、党政关心、青年能为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动员和组织青年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新形式下共青团工作服务社会的新探索。
志愿者概念
志愿者(英文Volunteer)联合国将其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志愿者行动
青年志愿者行动不断发展,志愿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据公益中国爱心满世界统计,至2000年6月份,全国累计已有8000多万人次的青年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0亿小时的志愿服务。为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团中央于1994年12月5日成立了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随后,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也逐步建立起来。到2000年,已初步形成了由全国性协会、36个省级协会、和2/3以上的地(市)级协会及部分县级协会组成的爱心满世界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网络。
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逐步发展起来的。1997年底,江泽民总书记为“中国青年志愿者”亲笔题名。2000年年初,江泽民总书记在杰出青年志愿者的来信上作出重要批示:“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一项十分高尚的事业,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是大有希望的事业。努力进行好这项事业,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希望你们在新的世纪里继续努力、发扬我国青年的光荣传统,不懈奋斗,不断创造,奋勇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基本规范
为规范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增强青年志愿者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依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就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明确以下基本规范。
第一条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是经共青团中央批准的中国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的象征和标志。各级共青团组织、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和每一位青年志愿者,都应当尊重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
第二条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通称“心手标”,其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同时也是英文“青年”第一个字母Y;图案中央既是手,也是鸽子的造型,寓意青年志愿者向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份爱心,伸出友爱之手,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
第三条各级共青团组织、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应依法依规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举办会议时。
(二)青年志愿服务站、服务基地等服务阵地。
(三)青年志愿服务的外事场合。
(四)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
(五)青年志愿服务有关出版物、非商业用途的宣传品、新媒体文化产品、网站等。
(六)青年志愿服务有关视觉识别系统,主要包括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旗帜、徽章、牌匾、服饰、装备及相关文化宣传品等。
第四条以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为元素设计制作志愿服务相关标识时,应当完整规范使用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并将其作为主体图案,不得在其上添加任何内容,不得进行篡改。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范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
第五条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禁止以任何形式用于或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使用。
第六条县级和县级以上共青团的领导机关对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的制作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违反本规范制作、使用、侵犯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团委报告,第一时间提请有关司法和行政机构依法处置。
第七条共青团中央对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拥有著作权和解释权。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拥有该标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服务项目
这几年来,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在农村扶贫开发、城市社区建设、环境保 护、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公益等领域形成了一批重点服务项目。
孤寡老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的离退 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特困学生、国家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
2.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这项计划从1996年开始实施,采取公开招募、定期轮换 、长期坚持的接力机制,公益中国爱心满世界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为贫困地区提供教育、农业科技推广、医疗卫生 等方面的服务。四年多来,共动员组织了6810人次青年志愿者参与了服务,有2310多名青 年志愿者在160多个贫困县开展服务。从1998年6月开始,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组建 了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从全国36所重点高校推荐的免试研究生中招募了394 名志愿者,赴16个国定贫困县从事为期一年的教育工作。
农村实用技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
4.保护母亲河丰宁营正式启 动,不到半年时间就吸引了全国19个省区市及英、法、德、日、土耳其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1 000多名志愿者在车宁沙化区整地造林1500余亩,挖土石方5万方,回填土3.75万方。内蒙古达里诺尔、黄河万家寨、四川广安邓小平故居、浙江楠溪江和合州、吉林延吉等项目正 陆续启动。
关爱行动
2010年5月,团中央启动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简称:“共青团关爱行动”)在全国各地全面启动。作为共青团履行基本职能、体现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内容,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在全国城乡广泛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助等内容的志愿服务,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切实有效帮助。
“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启动以来,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与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学校广泛建立“结对+接力”的机制,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切实有效帮助。根据中国志愿者网2011年11月信息统计系统数据,自2010年“五四”青年节启动以来,在全国2786个县市区旗所实施“关爱行动”,已结对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3.2万所。全国436000名志愿者在17000多个活动基地,通过学业辅导、感受城市、自护教育、亲情陪伴、爱心捐赠等形式,帮扶了7300000农民工子女。全国已经有10200名项目专员致力于“关爱行动”。
2011年11月共青团中央还将在全国推行的“七彩课堂”活动,对已结对的志愿服务团队每年开展志愿服务的时间、次数和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已结对的城市随迁农民工子女每人每年将接受不低于25次累计50小时以上的志愿服务,已结对的农村留守农民工子女每人每年接受不低于15次累计30小时以上的志愿服务。整个活动正在进行之中。
同期开展的“七彩小屋”项目,为农民工子女们配备电脑、电视、书籍及各类文体用品等。让他们在此与在外打工的父母视频通话,在青年志愿者的辅导下做功课、学弹电子琴,还可与心理辅导志愿者聊天、谈心、做游戏。同时还将建立农民工子女档案和志愿服务档案,每个农民工子女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志愿服务团队每次开展活动的情况都将被记录下来。
志愿者精神
致力于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致力于消除贫困和落后,消灭公害和环境污染,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致力于建立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志愿者行动在农村扶贫开发、城市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公益等领域形成了一批重点服务项目。
2.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这项计划从1996年开始实施,采取公开招募、定期轮换、长期坚持的接力机制,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为贫困地区提供教育、农业科技推广、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四年多来,共动员组织了6810人次青年志愿者参与了服务,有2310多名青年志愿者在160多个贫困县开展服务。从1998年6月开始,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组建了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从全国36所重点高校推荐的免试研究生中招募了394名志愿者,赴16个国定贫困县从事为期一年的教育工作。
5.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这是青年志愿者行动与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的成功实践,它抓住16一18岁中学生向成年公民成长这个关键时期,把成千上万的中学生动员起来,把对青少年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履行公民义务统一起来,在成人预备期号召青少年开展每年不少于48小时的志愿服务,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已在全国普遍展开,成为新时期中学生实践教育的有效载体。
6.在大型活动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
数百万青年志愿者为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第三届远南残疾人运动会、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海《财富》论坛年会等国际、国内大型活动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志愿服务。组织青年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已逐步成为全国通行的做法。同时,在几次大的洪涝和地震灾害面前,几百万青年志愿者为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发挥了突击队作用。特别是在1998年长江和松花江、嫩江流域的特大洪水面前,广大青年志愿者不畏艰险、不怕牺牲、顽强拼搏,为夺取杭洪抢险斗争的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北京市
安徽省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湖北省
山东省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中职一部青年志愿者协会
陕西省
河南省
河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海南省
和庆暖乡大学生志愿服务队
江西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艺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标志
“中国青年志愿者”标志的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同时也是英文“青年”的第一个字母Y;图案中央既是手,也是鸽子的造型。标志寓意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片爱心,伸出友爱之手,以跨世纪的精神风貌,面向世界,走向未来,表现青年志愿者“热情献社会;真情暖人心”的主题。
本标志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统一标志,将制成胸章、纪念章(徽章)、旗帜及其他宣传品,供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和宣传之用。本标志版权归共青团中央所有。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8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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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志愿者概念
志愿者行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