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张掖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张掖市设立的地方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张掖市范围内的代表机关;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主要职责
根据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张掖市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
规范性文件。
(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
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
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
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
党纪处分。
(八)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九)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工作原则
根据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张掖市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
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
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选举任免
2021年11月30日,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五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
卢小亨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五届委员会书记。
赵立香、王海明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书记。
卢小亨、赵立香、王海明、崔锦云、李殿俊、于永梅、武和谦、张文生、葛永宏、尚友俊、李明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张掖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市委领导
书记
卢小亨:中共张掖市委书记、张掖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副书记
叶尔波力·孜汗:中共张掖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
市委常委
景国诚:中共张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二级高级监察官;
杨宪辉:中共张掖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张掖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李明:中共张掖市委常委、张掖军分区政治委员;
乔振华:中共张掖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刘勇:中共张掖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办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