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州市黄埔区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市黄埔区设立的地方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市黄埔区范围内的代表机关;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根据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广州市黄埔区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
规范性文件。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
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
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
党纪处分。
根据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广州市黄埔区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三)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