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重要组成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重要组成人员,也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位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党和国家领导人。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副总理协助总理工作。副总理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后,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会议的决定任命。作为国务院组成人员,副总理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总理出国访问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总理代行总理职务。
自第七届国务院李鹏开始,国务院副总理均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担任,排名第一的副总理更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历届领导
政务院
任期: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总理:周恩来(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
副总理: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后任命副总理:邓小平(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任命)
第一届
任期:1954年9月-1959年4月
总理:周恩来
后任命副总理:聂荣臻薄一波
第二届
任期:1959年4月-1965年1月
总理:周恩来
第三届
任期:1965年1月-1975年1月
总理:周恩来
第四届
任期:1975年1月-1978年3月
总理:周恩来(1976年1月8日病逝),
后任命总理:华国锋(1976年2月2日为代总理;同年4月7日正式被任命为总理)
第五届
任期:1978年3月-1983年6月
改组前的第五届国务院
任期:1978年3月-1982年5月4日)
总理:华国锋(1980年9月10日辞职)
后任命总理:赵紫阳
后陆续增补副总理:王任重陈云薄一波姚依林姬鹏飞赵紫阳万里杨静仁张爱萍黄华
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国务院”组成人员进行重大调整,增设“国务委员”职务。“国务委员”在行政待遇上和“副总理”同级。
改组后的第五届国务院
任期:1982年5月4日-1983年6月
总理:赵紫阳
副总理:万里姚依林
第六届
任期:1983年6月-1988年4月
总理:赵紫阳(1987年11月辞职);代总理:李鹏
副总理:万里姚依林李鹏田纪云
后任命副总理:乔石
第七届
任期:1988年4月-1993年3月
总理:李鹏
副总理:姚依林田纪云吴学谦
后任命副总理:邹家华朱镕基
第八届
任期:1993年3月-1998年3月)
总理:李鹏
后任命副总理:吴邦国姜春云
第九届
任期:1998年3月-2003年3月
总理:朱镕基
第十届
任期:2003年3月-2008年3月
总理:温家宝
副总理:黄菊(2007年6月2日病逝)、吴仪(女)、曾培炎回良玉(回族)
第十一届
任期:2008年3月-2013年3月
总理:温家宝
副总理:李克强回良玉(回族)、张德江王岐山
第十二届
任期:2013年3月-2018年3月
总理:李克强
副总理:张高丽刘延东(女)、汪洋马凯
第十三届
任期:2018年3月-2023年3月
总理:李克强
副总理:韩正孙春兰(女)、胡春华刘鹤
第十四届
任期:2023年3月-今
总理:李强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8 19:12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历届领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