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宪法是我国
鞍山钢铁公司于20世纪60年代初总结出来的一套
企业管理基本经验。1960年3月11日,中共
鞍山市委向党中央作了《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毛泽东在3月22日对该报告的批示中,高度评价了
鞍钢的经验,提出了管理
社会主义企业的原则,即开展技术革命,大搞
群众运动,实行
两参一改三结合(“两参”即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一改”即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即干部、工人、技术人员相结合),坚持
政治挂帅,实行党委领导下的
厂长负责制。并把这些原则称为“鞍钢宪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鞍钢宪法”诞生的前一年,即1959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10个年头。为迎接十年大庆,举国上下都在为夺取1070万吨钢奋勇
鏖战。鞍钢人也是豁出了一切,拼
人力、拼
设备,当年创下了生产518.56万吨钢的历史最高纪录,比上一年增加126.02万吨,占据当年全国钢产量的近“
半壁江山”。在“夺钢”大战的那段时间里,设在鞍山市委第一书记家里的那部直通中南海的红色
电话机,每天晚上铃响不断,中央书记处的主要领导每天都要过问鞍钢当日钢铁产量的完成情况。度过了高度紧张而又高度亢奋的那一年,当这部红色电话机再度响起时,已是1960年3月初。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彭真亲自给
辽宁省鞍山市委书记
杨士杰打电话,指示鞍山市委要尽快总结鞍钢的生产经验,向党中央写出报告。从这个时间点算起,鞍山市委的那份“报告”尚未进行构思,就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满打满算也只剩下20天左右的时间。鞍山市委迅速落实
彭真的指示,确定由市委书记处书记兼市委秘书长的
罗定枫负责组织、起草报告。罗定枫当即组织市委办公室、调研室和鞍钢党委办公室的写作力量,投入紧张的工作。组织人员分赴鞍钢炼铁厂、3个炼钢厂、几个轧钢厂、运输部,还有一些地方厂矿,调查了解技术革新运动的情况。调研的课题与内容布置下去后,罗定枫深入鞍钢的一些厂矿,多次召开座谈会,做起草前的准备工作。参考鞍钢党委《关于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动的情况报告》等资料,由鞍山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高扬起草,经罗定枫修改、定稿的这份“报告”,从调研到起草、
修改、定稿,前后只有10天左右的时间,可以说时间是非常紧迫的。这份8000多字的《鞍山市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情况的报告》,于当年3月11日经鞍山市委常委会讨论,上报辽宁省委转中央。
1960年3月,毛泽东同志在广州修改定稿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后,乘专列去天津开会。途中,毛泽东同志看了鞍山市委的报告兴奋不已,在1960年3月22日对这个报告写了长达600字的批示(即关于“鞍钢宪法”的批示)。
3月22日,中共中央批转《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总结了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经验。毛泽东代中央起草批示,将鞍钢实行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称做“鞍钢宪法”,要求在工业战线加以推广。批示指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的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
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这个报告,“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
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
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
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
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
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
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一九五八年
大跃进以前的情形,这是第一阶段。一九五九年为第二阶段,人们开始想问题,开始相信群众运动,开始怀疑一长制,开始怀疑马钢宪法。一九五九年七月
庐山会议时期,中央收到他们的一个好报告,主张大跃进,主张反右倾,鼓干劲,并且提出了一个可以实行的高指标。中央看了这个报告极为高兴,曾经将此报告批发各同志看,各同志立即用电话发给各省、市、区,帮助了当时批判
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一九六〇年三月)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这是第三个阶段。把这个报告转发你们,并请你们转发所属大企业和中等企业,转发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当然也可以转发地委和(小)城市,并且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一九六〇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鞍钢宪法”是毛泽东同志探索我国现代化建设道路的重要一环,是探索国有企业管理模式的重大成果。“鞍钢宪法”是毛泽东同志对鞍钢广大工人阶级在实践中创造的企业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