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态一词来源于
日本,是典型的
日语汉字词汇,意思是业务经营的形式、状态。大约出现在
20世纪60年代。
定义
日本安士敏先生认为:“业态是定义为营业的形态,它是形态和效能的统一,形态即形状,它是达成效能的手段。”
业态是
零售店向确定的顾客群提供确定的商品和服务的具体形态,是零售活动的具体形式。通俗理解,业态就是指
零售店卖给谁、卖什么和如何卖的具体
经营形式。
经营形态
零售业态是指
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
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商务部根据我国零售业
发展趋势,并借鉴
发达国家对零售业态划分方式,组织有关单位对
国家标准《
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0)进行了修订。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已联合发布新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该标准为推荐标准。
新标准按照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根据其
经营方式、
商品结构、服务功能、以及选址、商圈、规模、
店堂设施、
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
经营场所等因素,将零售业分为17种业态。
从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
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两类。
食杂店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0.3公里,目标顾客以相对固定的居民为主。
商品(经营)结构:以香烟、饮料、酒、休闲食品为主。
商品售卖方式:柜台式和自选式相结合。
管理信息系统:初级或不设立。
便利店
选址:商业中心区、居住区、交通要道以及车站、医院、学校、娱乐场所、办公楼、加油站等公共
活动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
商圈范围小,顾客步行5分钟到达,目标顾客主要为单身者、年轻人。顾客多为有目的的购买。
商品(经营)结构:即时食品、日用小百货为主,有即时消费性、小容量、应急性等特点,
商品品种在3000种左右,售价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商品售卖方式:以开架自选为主,结算在收银处统一进行。服务功能:营业时间16小时以上,提供
即时性食品的
辅助设施,开设多项商品性
服务项目。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折扣店
选址:居民区、交通要道等租金相对便宜的地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2公里左右,目标顾客主要为商圈内的居民。
营业面积:300-500平方米。
商品(经营)结构:
商品价格一般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自有品牌占有较大的比例。
商品售卖方式:开架自选,统一结算。
服务功能:用工精简,为顾客提供有限的服务。
管理信息系统:一般。
超市
选址:市、区商业中心、居住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2公里左右,目标顾客以居民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下。
商品(经营)结构:经营包装食品和日用品。食品超市与
综合超市商品结构不同。
商品售卖方式:自选销售,出入口分设,在
收银台统一结算。
服务功能:营业时间12小时以上。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大型超市
选址:市、区商业中心、
城郊结合部、交通要道及大型居住区附近。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2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居民、流动顾客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
商品(经营)结构:大众化衣、食、用品齐全,一次性购齐,注重自有品牌开发。
商品售卖方式:自选销售,出入口分设,在收银台统一结算。
服务功能:设不低于营业面积40%的停车场。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仓储式会员店
商圈与目标顾客:辐射半径5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中小
零售店、餐饮店、集团购买和流动顾客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
商品(经营)结构:以大众化衣、食、用品为主,自有品牌占相当部分,商品品种在4000种左右,实行低价、批量销售。
商品售卖方式:自选销售,出入口分设,在收银台统一结算。
服务功能:设相当于营业面积的停车场。
百货店
商圈与目标顾客:目标顾客以追求时尚和品味的流动顾客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在6000-20000平方米。
商品(经营)结构:综合性,门类齐全,以服饰、鞋类、箱包、化妆品、礼品、家庭用品、家用电器为主。
服务功能:注重服务,设餐饮、娱乐场所等服务项目和设施,功能齐全。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专业店
商圈与目标顾客:目标顾客以有目的选购某类商品的流动顾客为主。
营业面积:根据商品特点而定。
商品(经营)结构:以销售某类商品为主,体现专业性、深度性、品种丰富,选择余地大。
商品售卖方式:采取柜台销售或开架面售方式。
服务功能:从业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管理信息系统:程度较高。
专卖店
选址:市、区级商业中心、专业街以及百货店、购物中心内。
商圈与目标顾客:目标顾客以中高档消费者和追求时尚的年轻人为主。
营业面积:根据商品特点而定。
商品(经营)结构:以销售某一品牌系列为主,销售量少、质优、高
毛利。
商品售卖方式:采取柜台销售或开架面售方式,商店陈列、照明、包装、广告讲究。
服务功能:注重品牌声誉,从业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提供专业性服务。
管理信息系统:一般。
家居建材商店
选址: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或消费者自有房产比较高的地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目标顾客以拥有自有房产的顾客为主。
营业面积:营业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
商品(经营)结构:商品以改善、建设家庭
居住环境有关的装饰、装修等用品、
日用杂品、技术及服务为主的。
商品售卖方式:采取开架自选方式。
服务功能:提供一站式购足和
一条龙服务,停车位300个以上。
管理信息系统:较高。
购物中心
A社区型购物中心
选址:市、区级商业中
营业面积: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内。
商品(经营)结构:20-40个租赁店,包括
大型超市、
专业店、专卖店、饮食服务及其他店。
服务功能:停车位300-500个。
管理信息系统:各个租赁店使用各自的信息系统。
B市区购物中心
选址:市级商业中心
商圈与目标顾客:商圈半径为10-20公里。
营业面积: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内。
商品(经营)结构:40-100个租赁店,包括百货店家、大型超市、各种专业店、专卖店、饮食店、杂品店以及
娱乐服务设施等。
商品售卖方式:各个租赁店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功能:停车位500个以上。
管理信息系统:各个租赁店使用各自的信息系统。
C城郊购物中心
选址:城乡结合部的交通要道。
商圈与目标顾客:商圈半径为30-50公里以上。
营业面积: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商品(经营)结构:200个租赁店以上,包括百货店、大型超市、各种专业店、专卖店、饮食店、杂品店以及娱乐服务设施等。
商品售卖方式:各个租赁店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功能:停车位1000个以上。
管理信息系统:各个租赁店使用各自的信息系统。
工厂直销中心
选址:一般远离市区。
商圈与目标顾客:目标顾客多为重视品牌的有目的的购买。
营业面积: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
商品(经营)结构:为品牌商品生产商直接设立,商品均为本企业的品牌。
服务功能:多家店共有500个以上停车位。
管理信息系统:各个租赁店使用各自的信息系统。
电视购物
目标顾客:以电视观众为主
商品(经营)结构:商品具有某种特点,与市场上同类商品相比,
同质性不强。
商品售卖方式:以电视作为向消费者进行商品宣传展示的渠道。
服务功能:送货到指定地点或自提。
邮购
目标顾客:以地理上相隔较远的消费者为主。
商品(经营)结构:
商品包装具有
规则性,适宜储存和运输。
商品售卖方式:以邮寄
商品目录为主向消费者进行商品宣传展示的渠道。并取得定单。
服务功能:送货到指定地点。
网上商店
目标顾客:有上网能力,追求快捷性的消费者。
商品(经营)结构:与市场上同类商品相比,同质性强。
商品售卖方式:通过互联网进行买卖活动。
服务功能:送货到指定地点。
自动售货亭
目标顾客:以流动顾客为主。
商品(经营)结构:以香烟和
碳酸饮料为主,商品品种在30种以上。
服务功能:没有服务。
电话购物
目标顾客:根据不同的产品特点,目标顾客不同。
商品(经营)结构:商品单一,以某类品种为主。
商品售卖方式:主要通过电话完成销售或购买活动。
服务功能:送货到指定地点或自提。
本标准适用于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零售业的企业和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