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管理是指对
专项资金进行计划、控制、监督和考核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其基本要求是: 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和使用要符合国家规定;资金使用要坚持
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讲求
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和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
责任制。我国专项资金的构成主要是: (1)
专用资金;(2)
专用拨款;(3)
专项借款。
基本要求
各种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和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性开支的界限,不能互相占用;
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
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基本原则
原则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资金的投向要体现公共财政的理念,发挥政府调控功能,突出以社会事业的发展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原则二
专项资金种类多、资金量大、涉及面广,要合理界定项目资金管理范围,实行分类管理;明确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的职责,规范操作。
原则三
强化监督,讲求绩效。
要加强对
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发挥专项资金效益的最大化;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体系建设。
管理范围
专项资金是指由
本级财政安排、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拨入、以及经批准按规定渠道收取的具有指定用途、
专款专用的
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初预算已安排到具体实施单位的
专项资金。具体由市财政局进行审核、拨付。
(二)除第(一)款外的其他专项资金。按本意见规定的资金申拨程序和拨付方式执行。具体范围为:
1.工业类: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包括排污费)、工业发展资金(包括企业技改
贴息、个私补助)、科技创新资金、科技三项经费、专利专项资金、企业更新改造资金、
外贸企业出口奖励补贴、重大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墙体基金等。
2.农林水类:康庄工程建设资金,
森林生态效益资金(包括森林生态效益资金、森林生态效益公共管护资金、森林防火
专项资金),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下山脱贫、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村干部误工报酬和养老金等其他
新农村建设资金(包括欠
发达乡奔小康工程农民培训、农民培训“阳光工程”、欠发达地区发展补助、农村办公用房、能源生态示范、养殖场以奖代补、沼气工程项目等),农发资金,粮油直补资金、农业企业
贴息补助等其他农技专项资金(包括农技推广项目、种子种苗工程、
动物防疫、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农业综合开发),
国有土地出让金,土地整理,造田造地,园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城防工程、千库保安、农民饮用水专项资金、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节水灌溉等水利资金(包括小型农田水利、
高效生态渔业、特大防汛、水产种子种苗、万里清水河道等)。
3.文教类:学校布局调整、食堂宿舍改造等四项工程、万校标准化建设等改善教育教学条件
专项资金,文化发展、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等。
4.社会保障类: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包括农村五保老人、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再就业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
社会医疗救助资金、
优抚金、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金等。
5.其他类:养路费专项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粮食补助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政法装备专项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等。
专项申请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构架
1、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
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2、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
税金、固定资产、
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3、项目的技术基础
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4、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投资补助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产品市场预测、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5、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
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分析章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2787号)要求进行编写;
6、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等;
7、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内部收益率、
投资利润率、
投资回收期、
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
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银行出具的
贷款承诺(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2)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3)自有资金证明及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包括
营业执照、损益表、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4)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5)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节能、土地、规划等必要文件;
(7)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8)项目单位对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9、
资金申请报告封面请注明联系人手机及
电子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