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折奏事
清代奏事制度之一
专折奏事是清代奏事制度之一。
无论满、蒙、汉军等八旗官员或汉官员,皆准向皇帝奏事。具体规定是,京官如尚书、
侍郎
、
京堂
、
翰林
、
詹事
、
六科给事中
、各道
御史
;出任地方的外官,如
总督
、
巡抚
、
盐政
、
学政
、
织造
、船政、关差总管;武官,如
八旗
城守尉
以上,绿营
提督
以上,均享有此种权力,就某事提出个人的报告,供皇帝作出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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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3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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