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丕亮
苏州大学教授
上官丕亮,男,1967年生,江西赣县人。宪法学博士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研室主任、宪法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兼任苏州大学王健学院工会主席
学习经历
1985-1989年 吉林大学法律学系法学专业法学学士(本科毕业论文:《论行政法制监督》,指导教师是崔卓兰教授)
1991-1994年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宪法学专业行政法学方向法学硕士(硕士学位论文:《审判独立与行政诉讼》,教导教师是姜明安教授)
2002-2005年苏州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博士学位论文:《生命权的宪法保障》,指导教师是杨海坤教授)
2006-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是韩大元教授)
曾访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美国律师协会、国家宪法中心、乔治城大学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西北大学法学院等。
工作经历
1989-1991年 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民事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该院民事审判指导小组秘书。
1994-1999年 江西省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暨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该院审判方式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任下设办公室负责人,《赣南审判》主编。
1999年4月 调入苏州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现为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东吴法学》编辑。
研究方向
宪法学。
主要论文
《行政诉讼:宪法实施的重要推动力》[J].学习与探索,2013,(01):69-76.
《平等的宪法解读》[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2,(06):5-10.
《宪法在民事纠纷中的司法适用机制比较研究——以美、德两国为中心》[J].南京社会科学,2011,(04):76-82.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规划工作不能忽视宪法的指导》[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1):100-103.
《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宪法文化思考》[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1,(05):16-20.
《宪法文本中的“宪法实施”及其相关概念辨析》[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01):64-69.
《科学发展观的宪法保障》[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9,(02):79-82.
《“公共利益”的宪法解读》[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04):78-82.
《什么是合宪解释》[J].法律方法,2009,(02):182-188.
《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应有宪法思维》[J].人大研究,2010,(04):22-24.
《论宪法上的社会权》[J].江苏社会科学,2010,(02):135-141.
《社会管理央地关系的创新及其宪法保障》[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05):119-126.
《<共同纲领>对中国宪法的影响》[J].公民与法(法学版),2010,(03):44-46.
《要用生命权至上理念来理解医疗法规——“孕妇死亡”事件留给我们的启示》[J].法学,2007,(12):8-12.
《宪法基本权利的性质新论》[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8,(01):12-17.
《论国家对基本权利的双重义务——以生命权为例》[J].江海学刊,2008,(02):150-155.
《论宪法上的人格尊严》[J].江苏社会科学,2008,(02):77-83.
《构建和谐社会的宪法保障》[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8,(02):12-18.
《当下中国宪法司法化的路径与方法》[J].现代法学,2008,(02):3-16.
《关于生命权入宪的构想》[J].人大研究,2008,(05):27-30.
《 比较法视野下的当代宪法典制定——以原社会主义国家现行宪法典的制定为中心》[J].北方法学,2008,(03):127-134.
《论宪法在普通诉讼中适用的正当性》[J].学习与探索,2008,(03):96-99.
《论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程序》[J].山东社会科学,2008,(10):18-22.
《值得重温的两种立宪主义学说》[J].法学家,2008,(04):15-19+1.
《试论行政合同》,载《法学与实践》1993年第2期(该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法学》1993年第6期全文转载);
《市场经济与行政法的新思考》,载《行政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
《关于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几点思考》,载《法学》1996年第11期;
《走出审判监督的误区》,载《北京法制报》1996年2月9日(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6年第2期全文转载);
《试论行政合同行为的可诉性》,载《行政与法》1997年第1期;
《立法法对行政立法程序规定的缺陷及其完善》,载《行政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
《政体新探》,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4期;
《私有财产权修宪问题研究》,载《政治与法律》2003年第2期(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3年第3期全文转载);
《生命权应当首先入宪》,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4期;
《再探宪法诉讼的建构之路》,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4期;
《宪政: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载《阴山学刊》(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7期全文转载);
《划分人大法部门和建立人大法学初论》,载《政法论丛》2004年第2期;
《生命权的全球化与中国公民生命权入宪研究》,载香港《社科研究》2004年第4期;
《宪法命运的文化建构》,载《政治与法律》2004年第5期;
《论抽象行政行为的不可诉性与可附带司法审查性》,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法治重在公法之治》,载《学术研究》2005年第4期;
《前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基本权利比较研究》,载《金陵法律评论》2005年春季卷;
《前社会主义国家现行国家元首制度比较研究》,载《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5年第6期
《一名常委会委员辞职引发的思考》,载《人大研究》2006年第1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政治》2006年第5期全文转载);
《谁有权规定警察开枪的情形——使用警械和武器事关公民生命安全应由全国人大立法》,载《检察日报》2006年3月27日第3版;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权精神及其重要意义》,载《中国人大》2006年第7期;
《关于大学校园民主的法学思考》,《法学家茶座》第11辑(2006年7月);
《论宪法上的生命权》,载《当代法学》2007年第1期;
《论公法与公权利》,载《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07年第3期;
《废除死刑的宪法学思考》,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7年第9期全文转载);
《论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实践和理论误区》,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突发事件呼唤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要用生命权至上理念来理解医疗法规——“孕妇死亡”事件留给我们的启示》,载《法学》2007年第12期。
《生命权宪法保障的理论基础研究》,载《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6期。
《宪法基本权利的性质新论》,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8年第1期。
《论国家对基本权利的双重义务——以生命权为例》,载《江海学刊》2008年第2期。
《论宪法上的人格尊严》,载《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
《当下中国宪法司法化的路径与方法》,载《现代法学》2008年第2期。
主要著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释义》(参编),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出版;
《跨入新世纪的中国宪法学——中国宪法学研究现状与评价》(副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2001年10月出版;
《宪法学基本论》(副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2002年8月出版;
宪法基本权利新论》(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
《宪法学》(参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7月出版;
宪法基本理论》(合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9月出版。
科研项目
1999年苏州大学教改项目:《宪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主持人);
2001年江苏省教育厅社科项目:《前社会主义国家现行宪法比较研究》(主持人);
2002年司法部部级科研项目:《我国宪法司法化研究》(主要参加人);
2003年中国法学会科研项目:《公民基本权利立宪模式研究》(主持人);
2005年司法部部级科研项目:《生命权的宪法保障研究》(主持人);
2007年江苏省法学会研究课题:《中国法官眼里的宪法》(主持人);
2007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合宪解释与宪政建设研究》(主持人)
法律适用中的宪法实施研究(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
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性法律解释研究(2010年江苏省法学会)
克隆人立法的宪法规制(2012年中国法学会)
弱势公民社会权的宪法保障研究(2012年司法部)
行政诉讼中的法律解释方法研究(2013年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弃婴问题的法律对策研究(2014年江苏省法学会)
宪法视野下“当场击毙”的立法规制研究(2015年中国法学会)
国家赔偿法研究述评(2016年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
比较宪法(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
学术兼职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
江苏省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江苏省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
苏州市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专业委员
苏州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专家
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宪法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
学术获奖
论文《试论行政管理法制化》,1988年获吉林大学第四届青春大奖赛专业论文一等奖;
论文《论刑事审判程序的改革》,1995年获江西省全省法院第五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
论文《刑事二审非开庭审理方式刍议》,1997年获江西省全省法院系统第七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
论文《试论行政审判的审理对象》,1997年获全国法院系统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理论研讨会二等奖。
论文《物业管理中的业主及其委员会研究》,1998年获全国法院系统第十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
论文《现代政治文明首先是宪政文明》,2003年1月获中国法学会和人民法院报举办的“宪法在我身边”中闻杯有奖征文活动二等奖;
著作《宪法学基本论》(副主编),2003年12月获江苏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调查报告《当前我国公民的宪法意识有喜有忧——关于公民宪法意识的调查报告》,2004年9月获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第三届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评比三等奖;
论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宪法保障》,2004年12月获中国法学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征文二等奖;
论文《构建和谐社会的宪法保障》,2005年9月获中国法学会“构建和谐社会法治保障”论坛征文二等奖。
主要获奖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第三届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2004年)
苏州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9年)
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2年)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七届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13年)
苏州大学第七届苏鑫奖教金(科研奖)(2009年)
苏州大学利苏教学奖(2010年)
苏州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012年)
苏州大学“周氏教育科研奖”教学类优秀奖(2014年)
王健法学院个人教学杰出贡献奖(2012、2013、2014、2015年)
苏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
2010年度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个人
苏州大学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2016年(首届)苏州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
参考资料
上官丕亮.王健法学院.2016-03-07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20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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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学习经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