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会议(
法文:États généraux;
英文:Estates-General 或 States-General)法国中世纪的等级代表会议。参加者有
教士(第一等级)、
贵族(第二等级)和
市民(第三等级)三个等级的代表,故名三级会议。
会议简介
1302年,
腓力四世因向教会增税而与教皇
卜尼法斯八世(Boniface VIII)冲突。为了与教廷对抗,腓力四世于1302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三级会议,除了
教会和贵族的代表之外,还第一次召集每个城市的两名市民代表参加会议。后来各省也模仿全国的三级会议,召开自己的三级会议。
在此后的487年中,三级会议还召开过21次,每次都是在国家遇到财政或政治上的困难时召开的特殊会议,目的是在重大问题上询问民众的看法,或通过某些重大决议。
制度
在法国
旧制度中,三级会议(法文:États généraux;英文:Estates-General 或 States-General)指的是法国全国人民的代表应国王的召集而举行的会议。参加者有
教士、
贵族以及其他
民众(称为
第三等级)这三个等级的代表。
会议通常是在国家遇到困难时,国王为寻求援助而召开,因此是不定期的。
三级会议由
法国国王召开,也由法国国王决定解散。参与会议的代表由每个等级自行选出,分外省和巴黎地区的代表(1484年真正实行)。在会议期间,三个等级各自讨论议案,只有在拟定对国王的回答时才举行联席会议。三个等级,不分代表多少,各有一票表决权。各等级各自递交陈情书(Cahiers de Doléances),表达意愿。
历次三级会议
扩张王权以及征收新税
在1302年以前,已经出现了三级会议的雏形。腓力三世曾召集各个省的贵族代表和教会的代表商议国事。贵族和教士分席讨论。
1302年,
腓力四世由于向教会增税的问题与教皇冲突,召开了包括
第三等级(当时主要是某些大城市的资产阶级代表)的第一次三级会议。这次会议使得腓力四世得到了“民众的支持”,结果是王权的加强和教会实力的削弱。
1308年起,
教皇被迫迁到法国南部的
阿维农,处于法国国王保护之下。
14世纪的三级会议主要是法国国王用于增加新税和扩张王权的工具。第一等级(教士)和第二等级(贵族)是由国王直接选定的。第三等级的代表也由国王传召,而且只限于某些城市。
百年战争时期
英法
百年战争时期,岌岌可危的王权和民族意识的觉醒使得三级会议的权力得到加强。这个时期的三级会议召开频繁,1355年至1359年间更是每年召开一次。由于战争中的王室急需国民支持,三级议会乘机扩大其影响力。
最典型的是1357年,国王
约翰二世被英军俘虏,需付巨额赎金。三月,王太子查理(后来的查理五世)召开三级会议。三级会议借机申张自己的权利,提出了一系列条件:允许三级会议代表参加国王的御前会议,改组行政管理, 罢免不得人心的官吏,三级会议有权不经国王批准而每三个月自行开会一次,会议代表不受侵犯等。查理五世颁布“
三月大敕令”,答应扩大会议的权力。但这个敕令最终并未实施。
1439年,三级会议确认国王可以不经三级会议同意征收新税后,国王对三级会议的依赖日益减弱。
王位咨询
1468年,
路易十一召开三级会议,讨论
诺曼底是否要从王国分裂出去的问题。会议一致反对这个决定,并将亲王的采邑特权消减到定期的利息收入。
1484年,
路易十一去世之后,继承者
查理八世的姐姐
安妮召开三级会议,回应
奥尔良公爵路易(后来的
路易十二)关于
摄政的争议。然而这次三级会议中,代表提出了其他的要求。这次会议首次出现了农民代表,代表由各自所在等级选出。这次会议上也第一次出现了陈情书,用来收集各个等级的要求。对于
路易十一在位期间提高了3倍的
人头税,代表要求将其取消。最后达成的协议是人头税持续两年,并且两年之后三级会议将重新召开,进行讨论。但两年之后三级会议并没有召开,
人头税继续征收。
宗教战争
在持续的
宗教战争中,三级会议数次召开,多半是为了宗教原因,后两次主要是神圣联盟的成员为了反对
胡格诺派的纳瓦尔的亨利继承
亨利三世的王座,拥戴
吉斯公爵而召开。
1614年法国三级会议
1610年
亨利四世遇刺后,
玛丽·德·美第奇成为路易十三的摄政。以
孔代亲王为首的大贵族对玛丽的亲西班牙政策不满。
1614年,玛丽安排
路易十三与西班牙公主安妮结婚,遭到
吉斯家族反对。于是双方决定召开三级会议。亲王们希望通过三级会议制约玛丽的力量。然而,三个等级各有所求,互相争吵,完全没有达到亲王们的预期效果。
从此,三级会议的影响基本消失,至1789年前,175年间,三级会议没有再召开过。
1789年法国三级会议
主条目:1789年法国三级会议
1789年,由于
路易十六王室财政困难,三级会议再次召开。这时,经过
启蒙运动,由
卢梭、
伏尔泰、
狄德罗等倡导的民主、自由、三权分立等概念已经深入人心。教士和贵族已经开始衰落,第三等级,特别是资产阶级正在壮大。
1789年的三级会议中,第三等级的代表提出改革税制,取消前两个等级的特权的要求。由于要求迟迟没得到满足,第三等级自行组成国民议会,但被国王下令关闭。7月9日,国民议会改名为制宪议会。路易十六试图通过调动军队来压制议会,但7月14日巴士底狱被攻占,路易十六被迫屈服,承认革命。
意义
三级会议是作为君主制度的一个补充而出现的。12世纪之后,封建主义衰落,封建关系的解体,需要一种新的联系方式来从政治上整合国家。强化了的王权是一种新的联系方式,但它主要是自上而下的, 还需要自下而上信息反馈做补充,需要某种媒介以实现君主与臣民的沟通。三级会议就是适应这种需要而出现的。所以,它起初主要是为君权服务的。它按国王的命令召集,一般在国王感到缺钱准备征收新税时,或者需对旧税加以追认时才召开。参加会议是执行国王的命令,去接受国王以“金钱的援助”这种封建义务的名义向臣民要钱的要求,而不是行使一项权利。 所以它的存在实际上并没妨碍反倒加强了君主的权力。
另一方面,三级会议也形成了对君权的制约。它不是以习惯为基础,而是作为王权体制中的一个合法机构发生作用的。 在比较驯服地接受国王征税要求时,它往往以行政和司法方面的改革要求作为交换条件。最典型的事件发生在1357年,英法
百年战争期间,国王被英军俘虏,需付巨额赎金。
三级会议借机申张自己的权利。它在批准筹措资金赎回国王的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有份量的条件:允许三级会议代表参加国王的御前会议,改组行政管理,罢免不得人心的官吏,三级会议有权不经国王批准而每三个月自行开会一次,会议代表不受侵犯等。这些要求反映在“三月大敕令”当中,得到国王的批准。然而,“三月大敕令”在国王摆脱困境后就不再受到尊重。1439年确认国王可以不经三级会议同意征收新税后,国王对三级会议的依赖日益减弱,以至三级会议由很少召开到根本不召开。三级会议终于“没有能成为政府的组成部分,它没有争得对税收的控制权和立法参与权。”。
但是,三级会议在法国的政治史上留下了深刻影响。三级会议产生于君权上升之时,当时它对君主的制约作用是有限的。16世纪以后,君权达到顶峰,三级会议已经形同虚设,几乎被人遗忘。然而,三级会议所代表的原则后来证明比君主制更有生命力,更有前途。它在中世纪短暂断续的存在,为近代议会民主埋下了伏笔。当18世纪末路易十六因陷入重重危机而重新召开三级会议的时候,三级会议的代表,尤其是第三等级的代表开始向国王发难,三级会议逐渐演变成国民会议和制宪会议,变成了推翻君主专制的大本营和国家民主的关键组成部分。可以说,三级会议是近代欧洲民主议会制度的起源之一。
参见
法国历史 第三等级 法国国会 教会 卡佩王朝 瓦卢瓦王朝 波旁王朝 法国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