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大敕令是1357年3月法国监国的查理太子 (即日后的法工查理五世) 为
三级会议所迫而颁布的改革
敕令。主要内容是,确认三级会议毋须国王同意,每年可自行召集三次,讨论国家大事,有权决定税额,监督赋税的征收和使用; 未经三级会议同意,国王不得征收新税; 三级会议可以派遣代表参加御前会议,充任国王顾问; 整肃政府机构,减少国家官吏等。查理实际上并不打算执行。1358年2月巴黎市民重新起义时,查理逃出巴黎并率军镇压,此敕令不了了之。
它的主要内容是:
三级会议有权自行召开,每年开会两次;国王征收新税须经三级会议批准;三级会议有权委任国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