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即农村、农业和农民;所谓“三农”问题,就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这是中国在
改革开放之后所提出的特有概念。
概念定义
三农,即农村、农业和农民。所谓“三农”问题,就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三农”问题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研究三农问题目的是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
历史背景
重视原因
“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一条重要线索。在百年奋斗历程中,
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焦点和任务不同,但“三农”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根本性问题,这是由“三农”问题本身的一系列本质特性所决定的。
“三农”问题具有政治性,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民长期占大多数的国家,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军,是
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重要力量,解决“三农”问题伴随着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全过程,也必将伴随现代化全过程。“三农”问题具有基础性,农业是关系吃饭问题的基础产业,农民是关系政权稳定的基本群体,农村是关系永续发展的战略后院,土地制度是最重要的生产关系安排,农业农村这块“压舱石”如果稍有动摇,就会影响经济社会大局。“三农”问题具有全局性,“三农”问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方方面面,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事关国家现代化全局。“三农”问题具有战略性,构建新发展格局,农业农村可腾挪的空间、可投资的领域、可激发的动能都很大,新阶段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必须稳住农村这个大后方和根据地。
重视传统
在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工农联盟是革命的主要力量,“三农”为夺取革命胜利提供了重要依靠。中国共产党党旗的图案有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从最开始的洋镐锤子、“犁头旗”,再到镰刀斧头,最后定型为镰刀锤头。这个历程,非常生动地反映了党对于革命力量和革命路线认识的不断深化。从工人运动到农民运动,从城市暴动到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党成功走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式革命道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农民走上了历史舞台,成为中国革命的主力军。
近代以来,
戊戌变法、
辛亥革命,也包括中共成立之初,都没有把农民作为革命的主要依靠力量。直到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共产党人逐步认识到,农民人口众多、深受压迫,具有强烈的革命要求,是中国无产阶级最广大和最忠实的同盟军,只有将工人与农民联合起来,革命才有源源不断的力量。
早期共产党人如
李大钊,在1919年所作《
青年与农村》中就对中国农民问题有了一些初步和朴素的认知,指出:“我们中国是一个农国,大多数的劳工阶级就是那些农民。他们若是不解放,就是我们国民全体不解放。”因而,他号召:“青年呵,速向农村去吧!”1922年,党的二大提出“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首次阐述了农民与中国革命的关系。1926年9月,
毛泽东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中明确指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1940年,毛泽东在《
新民主主义论》中进一步指出,“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早在大革命期间,毛泽东和彭湃等就举办了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为广东、广西、湖南等省培训了大批农民运动的骨干,同时各地纷纷建立农会,开展减租运动,农民被广泛发动起来投身革命。在
古田会议上,党首次确立了思想建党、政治建军原则,通过思想教育、诉苦运动等,唤起农民的阶级觉悟,成功地把一支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军队,建设成为无产阶级性质的新型人民军队,把过去一盘散沙的农民变成了紧密团结在党周围的坚定革命力量。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农村燃起了星星之火,成为中国革命的根据地。
八七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但当时党还是照搬俄国
十月革命“城市中心”模式,认为城市斗争高于农村斗争。
南昌起义、
广州起义的主要目标就是夺取中心城市,最后都失败了。1927年
秋收起义后,毛泽东率领
工农革命军上井冈山,开创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革命武装和工农政权,党的工作重点逐步由城市转入农村。随后,赣南闽西、鄂豫皖、湘鄂西、陕甘边等根据地像雨后春笋一样创立并发展壮大。面对党内一些同志提出“红旗到底打得多久”的疑问,毛泽东指出,红色政权的存在“是半殖民地中国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农民斗争的最高形式,和半殖民地农民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并且无疑义地是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到抗战结束时,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已有19块,面积达到近100万平方公里,人口近1亿。
解放战争时期,党把农村根据地作为战略大后方,立足农村、依靠农民,解放区越打越大,连接成片,最终夺取了全国胜利。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土地革命逐步广泛地开展起来,成为中国革命的不竭动力。1925年10月,中共中央通过的《中国现时的政局与共产党的职任议决案》指出,“如果农民不得着他们最主要的要求——耕地农有,他们还是不能成为革命的拥护者”,这是党内首次提出要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党深入农村以后,如何发动农民、巩固和扩大根据地的问题更加现实地摆在面前。1936年,毛泽东在会见美国作家斯诺时指出,“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了中国”,“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党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条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先后制定了
《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等,把所有封建地主、豪绅、军阀、官僚,以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一概无任何代价予以没收,分配给劳苦的农民。毛泽东在寻乌、兴国等地深入调查后,在第三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了“依靠雇农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与消灭地主”的完整土地革命路线。土地革命使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焕发出极大的革命热情。毛泽东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去年二月起革命,老大老二都参加,老大当农会粮食科长,老二当宣传。几个妇娘子都赞成革命,原因是往常债主逼债,逼得她们过不得年,她们听得抗租、抗捐、抗粮、抗债,心里喜欢,故此赞成老大老二革命。”这非常生动地表明了土地革命和农民运动的关系。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党改变了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实行减租减息。解放战争时期,适应斗争形势变化,中共中央发出《
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将土地政策调整为没收地主土地。1947年,中央在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
中国土地法大纲》,提出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并归个人所有。到1949年6月,在解放区已有1亿多农民获得了3亿多亩土地。1950年毛泽东明确指出:“有了土地改革这个胜利,才有了打倒蒋介石的胜利。”
杜润生曾直截了当总结道:“农民取得土地,党取得农民。”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农业是工业化物质积累的主要来源,“三农”为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后,百废待兴、一穷二白,工业化起步迟、底子薄,又面临国外的封锁,只能走自力更生的道路。毛泽东指出:“革命靠了农民的援助才取得了胜利,国家工业化又要靠农民的援助才能成功。”党在这一时期是怎样领导农民开展建设、支援国家的呢?
一是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把农民组织起来,开辟了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设道路。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新解放区全面开展土改,到1952年底基本完成,约3亿无地少地农民无偿获得约7亿亩土地。在向社会主义过渡过程中,党认识到,土地改革只解决了反封建问题,没有也不能解决小农经济的落后、分散、生产率低下问题。毛泽东提出:“对于个体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搞互助合作,办合作社,这不仅是个方向,而且是当前的任务。”党领导广大农民开展互助合作,从以换工帮忙为主的互助组,到以土地入股分红、重要生产资料私有为主的初级社,再到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高级社。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87.8%,基本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在农村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到1958年,开始由高级农业合作社向人民公社迈进。虽然这一时期向高级社过渡过快,特别是实行人民公社制度,超越了生产力发展实际,明显走了弯路,但对当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还是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人均预期寿命从1952年的35岁提高到1982年的68岁,文盲率下降到34.7%。与此同时,党领导农民彻底消灭了长期把持乡村政权的地主豪绅,改变了千百年来“皇权不下县”的局面,使得政权完全深入到乡村一级。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第一次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民通过豆选、圈名、烫香洞等方式,第一次拥有了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为改变一穷二白的面貌提供了物质条件。党把农业恢复作为一切部门恢复的基础,带领广大农民重整山河、改天换地,在艰苦条件下开展了大规模、大范围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比如,针对当时水旱灾害频发的情况,毛泽东提出“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一定要把淮河修好”“一定要根治海河”。国家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建成了红旗渠、十三陵水库等一大批防洪灌溉工程设施,很多现在都还在发挥作用。又如,针对农业科技落后的问题,1955年党的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农业部门应该有计划地将农业技术推广站建立起来,到1956年就基本做到了一区一站。1958年,毛泽东亲自总结提出了著名的“土肥水种密保管工”的“农业八字宪法”,作为促进农业增产的技术措施。1960年中央提出,从中央一直到公社的各级农业科学研究机构,凡是没有建立的地方都应该及早建立起来。经过几年努力,初步建立起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三大体系。再如,针对农业机械化的空白,1959年毛泽东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中国农机工业从零起步,先后研制推广了机耕船、水稻插秧机、水轮泵等,形成了大、中、小型拖拉机配套系列,到1979年农机总动力保有量达1.36亿千瓦。
三是探索建立以农补工,主要依靠农村积累,为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和工业体系强化了基础支撑。1953年,国家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大规模经济建设迅速展开,城市人口迅猛增加,农产品需求大幅增长。1952年7月至1953年6月,国家粮食出现40亿斤缺口,粮食市场价格高于牌价30%至50%。为了应对这个局面,国家开始实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在农村按照土地面积和质量等级征收公粮,在城里按照工作性质和年龄供应粮食,粮食开始凭票供应,后来列入统购统销的农产品越来越多,最多时达到200多种。统购统销缓解了粮食供需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物质资金积累。有专家测算,从1953年到1985年,通过统购统销,农业累计为国家贡献了约8000亿元,相当于同期财政收入的30%。此外,农民还是工业品的重要消费群体,农村成为特殊时期吸纳城市劳动力就业的重要空间,1968年至1978年共有上千万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农村率先发起改革,“三农”为中国经济腾飞发挥了重要助推作用。中国的改革从农村率先取得突破,并由此形成了全面改革的大潮;经济发展也是率先解决吃饭问题后,通过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获得了空前的产业结构升级红利和人口红利。这一时期,中国农业生产力水平持续提升,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关系发生历史性转折,为开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再次作出了贡献。
一是小岗村“大包干”拉开了农村改革序幕,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长期困扰中国人的温饱问题得到稳定解决。1982年至1986年,中央连续出台五个一号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予以认可、推广,并在政策上进行细化和完善。到1986年初,全国99.6%的农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生产关系的变革空前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许多地方一年见成效,几年就大变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得以确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得以形成,构成了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通过改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历史性地解决了吃饭问题,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1978年至1984年间,中国粮食产量连续登上6000亿斤、7000亿斤、8000亿斤三个千亿斤台阶。
林毅夫曾经测算,1978年到1984年,作物产出增长的43.6%归于生产率的提高,而生产率增长的94%归于家庭责任制改革。
二是取消统购统销、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随着改革后生产力的提高,农产品购销体制和流通体制也逐步由计划向市场转变。1983年中央逐步缩小农产品统派购范围,1993年全面放开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购销,粮票等退出历史舞台。1984年把“两水”(水果、水产)价格放开,到2005年全面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和市场,农产品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广大农民在取得生产经营自主权之后,又取得了产品交换的自主权,邓小平称这是迈出了相当勇敢的一步。包干到户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国家放开政策允许农民搞工业、允许个人搞商品流通,乡镇企业乘势而起,从僵硬的计划经济体制中挤出一条缝隙,成为推动中国市场化发展的一支劲旅。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改变了农村长期以来单一搞种养的格局,倒逼国有企业开始市场化改革,推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变。
三是农村劳动力等资源要素为大规模快速工业化、城镇化提供了物质保障。改革初期直至20世纪90年代,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形成了就地转移浪潮。90年代后,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等活动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性规定被逐步取消,在市场规律作用、利益机制驱动和城市文明感召下,亿万农民开始“离土又离乡”,形成了农民工大规模跨区域流动的新浪潮,这不仅极大拓展了农民就业发展空间,更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特别是“中国制造”的快速崛起,提供了亟需且宝贵的劳动力资源。此外,通过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低价征用、高价出售,还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了大量的土地和资金。
发展历程
尽管中国的“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出现农产品卖难、农民负担加重、城乡差距扩大等问题,使得“三农”及“‘三农’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重大话题。在改革开放的实践过程中,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逐渐成为特定研究对象和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政策顶层的正式用语。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1世纪,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逐步经历了思想萌芽、提出内涵、凝练概念和中央正式公开使用四个阶段。
思想萌芽
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前期,农民这个曾在民主革命时期充当主力军、在五六十年代三度探索“包产到户”而被传统管理体制长期禁锢的群体,重新焕发出惊人的伟力。他们不但创造了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大幕,而且很快创造了农业生产的奇迹,在1982年至1984年,粮棉实现连年丰收。接着,他们创办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20世纪90年代初,创造了乡镇企业在中国工业总产值中“三分天下有其一”的伟业,出现了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多年高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速的奇观。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的波动和反复接踵而来。一是随着粮棉连年丰收,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卖粮难、卖棉难问题;接着,又出现了“打白条”现象,农民负担加重。二是1988年国家价格改革失利导致消费价格上涨,抵消了1979年以来农副产品提价带来的收益。三是1989年国家为优化工业结构,对一些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导致一些乡镇企业经济下滑,农民从这些企业中得到的收入减少。四是在上述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下,农民收入大幅波动:增速从1978年至1984年的年均16.5%,下降到1985年至1990年的7.8%、3.2%、5.2%、6.4%、-1.6%和1.8%。与此相联系,1985年至1986年、1989年至1991年两度出现粮食产量大滑坡。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的这种反复,说明农业发展并不一定带来农民增收,而农民收入减少必定带来农业生产下降;也说明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不仅仅取决于农业发展本身,还与国家的宏观政策和宏观环境存在紧密的联系。
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和一些学者开始从宏观角度提出农村和农业问题,并开始了深入调查。1985年,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基于耕地的农业生产与农村人口生活保障的“双重功能”和“8亿人给2亿人搞饭吃”的状况,认识到城乡“二元结构”对农业发展的制约,开始讨论“开通城乡”的政策。1988年,时任农业部司长的范小建微服私访20多个县,了解农民收入下降和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而后,他写调查报告给农业部,直陈这种情况已影响到党和农民的政治关系。这个报告受到时任农业部部长刘中一的高度重视,并以个人名义实事求是地把调查情况反映给了高层领导,引起十三届八中全会前关于三农问题的很多讨论。尽管这个阶段对农民收入问题的调查研究是初步的,关于“开通城乡”的讨论结果也没有条件实行;但是,这些调查和讨论表明,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和决策层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认识已经开始越出以往狭隘的视野,把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和农村问题加以区别,而且在重视农业和农村问题的同时,重新提出要重视农民问题,并将其放在国家体制的宏观背景下加以思考。这些都说明,三农问题的思想开始萌芽了。
提出内涵
如果说上一阶段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和决策层对三农之间以及三农问题与国家宏观政策之间的关系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思考,那么,他们在这一阶段则沿着新思路,进行了有组织的多方位调查和深入思考。党和国家在新的意义和层次上重新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并把农业、农村、农民并列相提,提出了三农概念的基本内涵。
首先,政府明确提出了三农问题的重要地位。1991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对三农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明确强调:“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农民和农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
其次,政府围绕三农问题展开了深入调查,提出了三农概念的基本内涵。一是农业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了大规模的蹲点调查。1993年4月至7月,针对农村出现的新问题,农业部组织抽调了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554人,深入全国26个省(区)的广大农村,进行了为期两个半月的蹲点调查。其中,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课题组在安徽蹲点调查的结果表明,农业、农村问题不仅是自身的问题,还涉及包括财政、金融、税收、计划和工商等宏观政策和外部环境方面的问题,指出不应该再就农业谈农业。同年5月,温铁军根据在安徽调查的成果,在《经济日报》上发表文章《汝果欲支农,功夫在农外》,指出要改变那些不适合或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或者上层建筑,而不是就农业谈农业。调查组成员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还把农村合作金融、乡镇企业股权交易、土地流转等相关问题纳入同一个试验区进进行了具体操作。二是1993年至1994年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通过在安徽等5个省份分别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提出了农村税费改革要与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相结合。三是1993年农业部在河南进行了流通体制改革的试验,提出要进行商、粮、供、贸、物五大流通系统的全面改革。四是1992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等8个单位的专家,围绕当时出现的农民进城务工问题,联合展开了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的研究。该研究直接涉及如何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如何推进城镇化等问题,并相继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城镇化的具体政策。可见,在这个阶段,这些部门“无论是发现问题还是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都早已不在单纯农业领域中了”,而是把农业、农民、农村这三个方面的问题联系起来加以综合分析、研究,并将其置于整个国家的宏观政策,特别是“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背景下。这正是三农概念最基本的内涵。
再次,中共中央接受三农的理论框架,把农业、农村、农民并列相提。在上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93年10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题为《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讲话,不仅明确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一个特定提法在中央全会上正式使用,而且深刻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民主革命时期是这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也是这样。”如果把江泽民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会议通过的《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与他1992年11月在武汉主持召开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做比较,会发现二者的明显区别:后者更强调农民问题,更强调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利益,更强调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调整社会资金和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这说明,中央已完全接受和使用了三农这个新的分析框架。
凝练概念
在从中央到地方对农业、农村、农民并列的提法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一些学者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把农业、农村、农民三者融为一体,提出了三农概念,并把这三方面的问题集中起来,使用了三农问题的提法。比如,
冯灼锋在《广东经济》1994年第4期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三农”问题的思考》、
陈锡根在《社会科学》1995年第8期发表的《“三农”问题及其对策刍议》等文章,使用了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如果说这些文章对三农内涵的解释还不够深刻、明确,还没有引起中央和社会的高度重视,那么,1995年,温铁军向政府提出以三农问题取代“农业问题”的建议并被采纳、他在《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3期发表《制约三农问题的两个基本矛盾》之后,三农的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则作为一个新的、特定的“流行语”,开始在学术研究、政府文件和社会上越来越多地被广泛使用。温铁军的建议和文章,深刻阐明了中国农村领域的问题可归纳为在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矛盾制约下的包括农民、农村和农业三个维度的三农问题。
在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农民负担进一步加重、农民收入增幅再次减缓、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重现持续扩大之势,使得三农问题日趋严重。这引起了中央和学者乃至整个社会的空前重视,三农也成为各种媒体和出版物中出现频率最高、被持续续关注的词汇之一。1999年,温铁军在《读书》杂志发表《“三农问题”:世纪末的反思》一文;翌年,他又出版了专著《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1999年,曹锦清出版了专著《黄河边上的中国》。2000年初,湖北李昌平给朱镕基总理写信,把三农问题高度概括为三句话:“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翌年,他又出版了《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这些有分量、有影响的论著,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成为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领域在内的学术界、政府部门以及研究机构的共同的和最热门的话题。在社会上“似乎所有的人都在谈‘三农’,除了农民以外”。
中央使用
日益严重的三农问题和学术界对该问题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引起了中央的重视。面对“三农”问题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2002年11月十六大召开以后,党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了“重中之重”的高度。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的《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公开使用了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意见》指出:十六大后“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强调“对‘三农’问题,不仅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而且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地、县两级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
形成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党和政府、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和学术界面对新情况,在长期改革实践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三农之间以及三农与国家宏观政策和宏观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是“改革开放中的重要理论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持续重视
2004年,基于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对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提出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继20世纪80年代之后,发布了关于“三农”问题的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主要解决的是农民增收困难这一突出问题,所提出的22条综合性举措对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具有重要意义。文件以“多予、少取、放活”为主线,注重土地征收制度、粮食流通制度、农业税费改革、地方财政体制等多个方面保障农村改革的推进。2004年之后的每一份“中央一号文件”都延续了此文件以农民利益为核心的宗旨,贯彻着妥善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的系列问题是全党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的要求。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发布,围绕着农业制定战略任务,并在扶持农业发展、做好耕地保护、调整农业结构、健全投入机制等九大方面提出27条实用性举措。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性文件,从统筹城乡发展、强化产业支撑等八大方面进行工作部署,其中值得提及的是全面取消了农业税,由此终结了中国延续数千年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详细阐述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和八大途径。
当各级政府将党中央制定的“三农”工作政策方针付诸实践后,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逐渐呈现向好趋势。
2008年,为继续指明“三农”工作的方向,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三农”工作新要求的基础上,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发布,重点提出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力,这是保持经济稳定和保障农民增收的关键。
2009年,基于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勾勒的农村改革发展前景,中央一号文件《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发布,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提出首要任务为保持农业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并围绕着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业基础、重视农村民生四方面来制定极具重要意义的农业农村工作政策。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发布,指出在中国城乡经济关联度不断增强的形势下破解“三农”工作难题,应将资源要素向农村推动配置、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对农村民生加以改善、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从而助力中国对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发布,首次全面部署中国水利工作的改革发展,以民生优先、统筹兼顾、人水和谐、政府主导、改革创新为原则,提出加强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把握水资源管理等一系列举措,以期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发布,对农业科技的重要性进行详细阐释,并明确指出科技进步创新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根本出路,即坚持科教兴农战略,大幅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以使中国农业农村工作再创新佳绩。
在党的十六大及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年到2012年的九个中央一号文件,虽然主题重点不尽相同,但是均体现出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精神,并将“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作为主导思想。同时,党中央根据每年不同的经济形势以及“三农”工作发展情况制定最为合适的政策方针,七个中央一号文件以相对全局的角度对“三农”问题改革进行系统部署,从而构建出较为完备的“三农”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以期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农业效益、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统筹城乡发展,从而保证中国农业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
在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重新锁定“三农”问题后,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给中国“三农”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即农户兼业化及村庄空心化加剧,农业资源要素流失加快,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同时,亟须解决降低中国农业对外依存度、创新中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平等城乡要素交换机制等重大问题。面对农业农村发展所处的新阶段,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2013年,基于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三农”问题作出的重要阐述,为继续发挥中央一号文件指导“三农”工作的重要性,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发布,围绕着现代农业的发展,说明其首要任务仍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并重点关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公共服务机制改进,从而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同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发布,在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农业科技体制、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金融制度、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等方面作出深度规划,以期建设新型现代化农业。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高度重视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国内竞争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并首次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关注加强农村法治建设。12月24日至25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十二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成果丰硕,为我们赢得全局工作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必须看到,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难题和挑战还很多,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破解‘三农’难题、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做好脱贫开发工作,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让农业农村成为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发布,指出农业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并对中国“十三五”时期的农村改革发展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提出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来破解“三农”工作难题。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加强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发布,重点解决的是中国农业由总量不足的主要矛盾转变为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对此提出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三农”工作主线。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重视农业,夯实农业这个基础,历来是固本安民之要。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3年至2017年发布的五个中央一号文件重点解决不同年份中国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制约性问题,体现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五年来,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农业连年丰收、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同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脱贫攻坚战也取得决定性进展,这不仅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压舱石”的作用,并且为下一阶段农业与农村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以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基于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三农”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并继续将中央一号文件作为其具体实施的路线图。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主要包括: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等内容。这是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顶层设计,既制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阶段性目标任务,又围绕着“二十字”总体要求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就是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我们一直强调,对‘三农’要多予少取放活,但实际工作中‘三农’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要扭转这种倾向,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9月23日,中国迎来第一个中国农民丰收节。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亿万农民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是党中央研究决定的,进一步彰显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基础地位,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主要包括: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文件明确了“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包括决胜脱贫攻坚、保障粮食安全、整治人居环境等内容,并对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细化实化工作内容。6月1日出版的第11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文章强调,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我们要加深对这一重大战略的理解,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明确思路,深化认识,切实把工作做好,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发布,文件明确2020年两大重点任务是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并提出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主要包括: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同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各级党委要把‘三农’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统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三农’向好,全局主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提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重要举措。文件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文件提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文件部署了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明确了两条底线任务和三方面重点工作。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要铆足干劲,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而努力奋斗。
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8年至2022年发布的五个中央一号文件,其政策布局更加全面、长远,对中国“三农”工作在新时代背景下开创新局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即实现乡村振兴良好开局、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创造人类减贫史上中国奇迹。中国已如期完成农村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未来中国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使“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12月19日至20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对“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文件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12月17日至1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2024年“三农”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2025年“三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2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文件指出,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要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二十二年聚焦“三农”议题。3月5日,《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抓好“三农”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主要问题
三农问题是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三者相互联系而形成的系统性问题。它是世界性的普遍现象,是后发型发展中大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伴随后发型国家政府主导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而产生。中国的三农问题是中国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矛盾的产物。
农业方面
农业问题,主要包括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的选择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城乡居民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需求的供给问题;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问题;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问题;农业现代化问题;农业的多功能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等。
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农业资本存量,是影响农业发展乃至国民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每份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所论述。特别是从“十二五”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持续扩展、力度不断加大。与之对应的是,中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显著,取得了瞩目的发展成就。以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为例,相应投资规模从2006年的518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4275亿元,增长了26.6倍,投资规模显著扩大。但就目前来看,单纯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加已不能完全应对当前农业农村现代化乃至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要求:第一,在“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全球气候变化等各种因素相互叠加,使中国耕地保护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第二,受自然因素、技术因素、制度因素的影响,中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尚存在一些问题;第三,在投资建设与后期管护环节,农田水利建设均存在治理失灵问题;第四、中国在农业防灾减灾方面,一些农业防灾减灾投入产出效率不高,存在防灾减灾资源未得到高效利用的现象。
设施农业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产物,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发展方向。近年来,随着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农业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需求不断增加,相应的设施农业用地问题也逐渐凸显。2023年,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调研组采取线上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就江苏、福建、四川、河南、北京、山东等省份设施农业用地供需现状、政策执行、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等内容开展调查研究。研究表明,当前设施农业用地供需矛盾依然存在,用地政策执行过程中还有不少难点和堵点,亟需相关部门统一认识、加强沟通、明确权责、创新机制,推动设施农业用地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农村方面
农村问题,实际是农村社会全面发展的问题。主要包括: 农村区域的产业结构问题;农村基础设施、工业化和城镇化问题;新型社区建设、乡村自治模式的选择问题;农村公共事业建设问题;城乡统筹、农村社会安定和有序发展问题等。
2020年2月,《人民日报》文章《政策解读:8个方面的“三农”短板如何补?》显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影响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也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最直观的体现。虽然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显著,有力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但不容忽视的是,农村公路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相比还有差距。比如农村村组道路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公路管护体制尚不健全等。农村饮水安全事关亿万农村居民身体健康。但因自然条件较差、人口居住分散、工程建设难度大等原因,一些农村的供水保障能力仍有待提高,饮水安全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
2020年2月,《人民日报》文章《政策解读:8个方面的“三农”短板如何补?》显示,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事关农民群众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当前一些农村还存在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比如,乡村学校硬件较弱、农村教师紧缺;乡镇卫生院设施条件较差,医务人员不足等。解决农民最急迫解决的现实问题,亟须加快补上公共服务短板。农民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也是需要补上的短板。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
农民方面
农民问题,包括土地问题、生产经营权益问题、剩余农民的转移就业问题、农民的社会政治权益问题以及农民的组织化问题等。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农村面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农民生活仍存在一定负担。2023年,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农学院调查显示:针对收支方面,当前,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快速提升,支出比重逐步提高,农民收入差异较大,工资性收入占主导地位;针对支出方面,部分农民存在一定支出压力,低收入水平人群压力较大,农民日常生活支出负担相对较轻,非常规性支出造成农民负担较重,其中,农村高质量医疗资源短缺,导致农民医疗负担增大,农村高水平教育资源短缺,导致教育负担加重,一刀切的清洁能源措施,导致低收入档次家庭负担加重,农村民俗民风,进一步加大农民负担。中共中央、国务院一直关心农民收入问题,农业农村部在介绍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时就表示,三农工作有两个永恒的主题,一个是保供,一个是增收,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一个中心任务。
解决应对
重要指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做好新时代的“三农”工作,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农”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农业农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必须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
2015年12月24日至25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十二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成果丰硕,为我们赢得全局工作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必须看到,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难题和挑战还很多,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破解‘三农’难题、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做好脱贫开发工作,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让农业农村成为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加强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2017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重视农业,夯实农业这个基础,历来是固本安民之要。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就是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我们一直强调,对‘三农’要多予少取放活,但实际工作中‘三农’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要扭转这种倾向,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2018年9月23日,中国迎来第一个中国农民丰收节。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亿万农民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是党中央研究决定的,进一步彰显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基础地位,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调动亿万农民重农务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谱写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的华彩乐章!”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各级党委要把‘三农’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统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三农’向好,全局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亿万农民的殷切期盼。全党同志务必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原则,把振兴乡村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大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书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农’新篇章。”
“我到农村调研,在很多村子看到的多是老年人和小孩,年轻人不多,青壮年男性更是寥寥无几。留在农村的是‘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出去的不愿回乡干农业,留下的不安心搞农业,再过十年、二十年,谁来种地?农业后继乏人问题严重,这的确不是杞人忧天啊!”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村庄空心化和‘三留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外在表现是村子空了,本质上是人一茬一茬离开农村。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概括,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其中,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现代化进程中,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是客观规律,但在我国拥有近14亿人口的国情下,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这也是客观规律。即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仍将有4亿多人口。如果在现代化进程中把农村4亿多人落下,到头来‘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样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40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40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我常讲,领导干部要胸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的形势下,在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世界动荡变革的特殊时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2021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毕节市黔西县新仁苗族乡化屋村考察调研时指出:“今年我们将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中华民族是个大家庭,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落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落下。脱贫之后,要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希望乡亲们继续努力奋斗,把乡村产业发展得更好,把乡村建设得更美。”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2021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才湾镇毛竹山村考察时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加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一件一件抓落实,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能否处理好城乡关系,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没有农村发展,城镇化就会缺乏根基。有些地方错误理解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干了一些‘以城吞乡、逼民上楼’的事,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绝不是要把农村都变成城市,把农村居民点都变成高楼大厦。”
2015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着力点是通过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目标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不管城市怎么发展,我国仍会有大量农民留在农村,农业基础地位仍需要打牢夯实,这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我国城镇化必须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市工作必须同‘三农’工作一起推动。”2015年1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发展,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反哺能力、带动能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城镇和乡村是互促互进、共生共存的。”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不能以农业萎缩、乡村凋敝为代价。近年来,我们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机制还存在缺陷,无论是进城还是下乡,渠道还没有完全打通,要素还存在不平等交换。要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阶段,城乡差距大最直观的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体现在公共资源配置上。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挡升级,特别是加快道路、农田水利、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管护运行机制。要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下决心调整工农关系、城乡关系,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为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我们一开始就没有提城市化,而是提城镇化,目的就是促进城乡融合。要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2021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市双滦区偏桥子镇大贵口村考察调研时指出:“即使未来我国城镇化达到很高水平,也还有几亿人在农村就业生活。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农业基础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削弱,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
2013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洪范八政,食为政首。’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虽然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这就是一个紧平衡,而且紧平衡很可能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长期态势。我国耕地就那么多,潜力就那么大,在粮食问题上不可能长期出现高枕无忧的局面。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和对农业的支持。恰恰相反,我们要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农民可以非农化,但耕地不能非农化。如果耕地都非农化了,我们赖以吃饭的家底就没有了。”“极而言之,保护耕地要像保护文物那样来做,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大家立了军令状,必须做到,没有一点点讨价还价的余地!”
“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不意味着可以忽视粮食生产了。”2016年1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什么时候都要绷紧,一刻也不能放松。我说过,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这是从战略上考虑的。要严守耕地红线,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落地,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防止粮食生产出现大的滑坡。”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对粮食问题,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粮食多了是问题,少了也是问题,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多了是库存压力,是财政压力;少了是社会压力,是整个大局的压力。对粮食问题,要从战略上看,看得深一点、远一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这就要求我们守住耕地红线,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好,把农田水利搞上去,把现代种业、农业机械等技术装备水平提上来,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好建设好,真正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
2020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经济界委员联组会时指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如此严重,但我国社会始终保持稳定,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稳定供给功不可没。总的来说,我国农业连年丰收,粮食储备充裕,完全有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要着力解决农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重点从农产品结构、抗风险能力、农业现代化水平上发力。”
“有些人以为,有钱就能买到粮,多进口一些农产品还可以省自己的地和水。这次疫情期间,有18个国家限制粮食等农产品出口,全球供应链受冲击,一度引发恐慌,造成价格大幅波动。这种事情近年来时有发生,国际上一有风吹草动,各国就先捂住自己的‘粮袋子’。”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如果在吃饭问题上被‘卡脖子’,就会一剑封喉。我反复强调要办好自己的事,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始终立足自身抓好农业生产,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眼于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在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步伐,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我国农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要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整体素质。”
2019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自身优势,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粮食安全和现代高效农业相统一。”
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一项技术能够创造一个奇迹。“农民说,‘好儿要好娘,好种多打粮’,‘种地不选种,累死落个空’。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舍得下气力、增投入,注重创新机制、激发活力,着重解决好科研和生产‘两张皮’问题,真正让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2021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时强调:“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4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后,我第二次到地方调研,就到了河北阜平县,后来又去了不少贫困地区。我到这些地方调研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不了解农村,不了解贫困地区,不了解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就不会真正了解中国,就不能真正懂得中国,更不可能治理好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多到农村去,多到贫困地区去,了解真实情况,带着深厚感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抓紧抓紧再抓紧、做实做实再做实,真正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
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最突出的短板。虽然全面小康不是人人同样的小康,但如果现有的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全面小康也不能让人信服。”
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对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也一直在强调,就是因为心里还有些不托底。所以,我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实现,而且必须全面实现,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农民小康不小康,关键看收入。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要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增加农民收入,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小康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键取决于脱贫攻坚战能否打赢。没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底线任务不能打任何折扣,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承诺不能打任何折扣。”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全力以赴消除农村贫困,推动乡村生活富裕。”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要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让广大农民都尽快富裕起来。”2018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三涧溪村考察时指出。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贫困村和所在县乡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脱贫攻坚,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将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到那时,现在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要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这个问题要及早谋划、早作打算。”
“‘车岭车上天,九岭爬九年’。当年‘三进下党’的场景,我至今还历历在目。经过30年的不懈奋斗,下党天堑变通途、旧貌换新颜,乡亲们有了越来越多的幸福感、获得感,这生动印证了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道理。”2019年8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给福建寿宁县下党乡的乡亲们回信时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乡亲们继续发扬滴水穿石的精神,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久久为功,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积极建设美好家园,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2019年8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武威市古浪县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富民新村考察调研时指出,“贫困乡亲脱贫是第一步,接下来要确保乡亲们稳定脱贫,扶贫政策和扶贫队伍要保留一段时间,从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想办法、找出路,让易地搬迁的群众留得住、能就业、有收入,日子越过越好。”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满、松劲歇脚,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
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当前,中国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前所未有的变化,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形成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要从完善政策、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处理好政府和群众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农村改革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也是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地域辽阔,农民居住分散,乡情千差万别,社会管理任务繁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对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对邪教、外部势力干扰渗透活动要有效防范和打击。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守法用法意识,发挥好村规民约、村民民主协商、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要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发挥村民监督的作用,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要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我国很多村庄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至今保持完整。很多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等具有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在实行自治和法治的同时,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要继续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和创新,并不断总结推广。”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政策千条万条,最终都得靠基层干部来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有几百万农村基层干部,常年风里来雨里去,同农民直接打交道,是推动农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这支队伍总体是好的,是信得过、靠得住、有战斗力的。”
“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依靠,生活上要关心。”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打造一支高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乡镇领导干部力度,为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服务充实新生力量。要建立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引导他们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强化廉洁履职意识,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给老百姓一个公道清明的乡村。要把农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继续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廓清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要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良好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不能照搬照抄城镇建设那一套,搞得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搞新农村建设,决不是要把这些乡情美景都弄没了,而是要让它们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所以我说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
2014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农业发展不仅要杜绝生态环境欠新账,而且要逐步还旧账。要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完善节水、节肥、节药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更好保障农畜产品安全。对山水林田湖实施更严格的保护,加快生态脆弱区、地下水漏斗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区治理,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要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2014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永茂圩自然村调研时强调:“解决好厕所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标志性意义,要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总书记还叮嘱当地干部要深化城乡统筹,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调研时指出。
“经过长期发展,我国耕地开发利用强度过大,一些地方地力严重透支,水土流失、地下水严重超采、土壤退化、面源污染加重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2015年10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强调,“利用现阶段国内外市场粮食供给宽裕的时机,在部分地区实行耕地轮作休耕,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
“现在,我们已到了必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的时候了,也到了有能力做好这件事情的时候了。”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指出,“过去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为了多产粮食不得不毁林开荒、毁草开荒、填湖造地,现在温饱问题稳定解决了,保护生态环境就应该而且必须成为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强调:“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关系6亿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能不能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
“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我们这代人的记忆中,小时候的农村呈现的是河里游泳、溪里捉鱼、池塘洗菜的景象。才过去几十年,现在一些农村变成什么样了,大家心里都有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该减的减下来、该退的退出来、该治理的治理到位。农村生态环境好了,土地上就会长出金元宝,生态就会变成摇钱树,田园风光、湖光山色、秀美乡村就可以成为聚宝盆,生态农业、养生养老、森林康养、乡村旅游就会红火起来。”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农村环境直接影响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要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比重,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国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基本解决农村的垃圾、污水、厕所问题,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一些农村‘脏乱差’的面貌必须加快改变。”“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生活品质,要把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不断抓出成效。”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2020年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考察调研时指出,“希望乡亲们坚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保护好生态前提下,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要推动污染治理向乡镇、农村延伸,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2年12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这些年来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工作的,现在中央有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这些政策要一丝不苟、毫不走样地落实到基层,政策的好处要全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农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支持农民增收的政策原原本本传递给乡亲们,让乡亲们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好处,一起来落实好政策。”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三农’工作,多到农村去走一走、多到农民家里去看一看,真正了解农民诉求和期盼,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些地方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里任职、挂职,是有利于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培养锻炼干部的举措,一举多得。”
“我们常讲,‘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给钱给物,还要建个好支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
“提衣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办好农村的事,要靠好的带头人,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抓住健全乡村组织体系这个关键,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不是一句口号,讲究的就是一个‘实’字,农村工作干部要真正深入群众,真心依靠群众,真情关爱群众,真诚服务群众。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倡导求真务实精神,真抓实干,吹糠见米,出水方见两脚泥,切忌浮于表面、流于形式、隔山打牛,以作风的提振推动乡村的振兴。”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给浙江宁波余姚市梁弄镇横坎头村全体党员回信时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希望你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好红色基因,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乡亲们一道,再接再厉、苦干实干,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宜居的美丽乡村,让乡亲们的生活越来越红火。”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等不来、也送不来,要靠广大农民奋斗。村党支部要成为帮助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2018年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许家冲村考察时强调。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汇聚起全党上下、社会各方的强大力量。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要充分发挥好乡村党组织的作用,把乡村党组织建设好,把领导班子建设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要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
2021年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给河北平山县西柏坡镇北庄村全体党员回信时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希望你们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乡亲们更好团结起来、凝聚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让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
指导文件
自2004年至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二十二年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聚焦“三农”议题。
建设成就
新中国成立75年来,农业农村发展呈现出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实现了举世瞩目的跨越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中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大台阶,农村民生显著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农业大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向农业强国迈进。
新中国成立以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中国粮食生产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粮食年产量仅2000多亿斤,1962年稳定在3000亿斤以上。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实施,极大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粮食产量接连跨上新台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增强。中国粮食产量连续9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2023年粮食产量达到13908亿斤,比1949年增加1万多亿斤;粮食单产大幅提升,2023年全国粮食单产389.7公斤/亩,比1949年增加321.1公斤/亩。
既要吃得饱,也要吃得好。“米袋子”“菜篮子”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高,品种更加丰富。果蔬产品多样,四季新鲜上市——经济作物生产蓬勃发展。蔬菜水果琳琅满目,品质不断提升,并且实现跨地区、反季节供应,居民的“菜篮子”“果盘子”更加丰富。畜禽生产质效提升,肉蛋奶供应充足——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畜产品供应总体不足。改革开放后,畜产品产量不断攀升。近些年来,畜牧业现代化、规模化进程加快,综合生产能力再创新高,2023年肉蛋奶产量超过1.75亿吨。肉类禽蛋产量多年稳居世界第一,奶类产量进入世界前列。渔业生产繁荣发展,鱼虾蟹贝藻品种丰富——科技创新推动向江河湖海要食物,水产养殖迅猛发展,远洋渔业不断壮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取得实效。中国水产品总产量占全世界的近40%,水产品人均占有量达到50.48公斤。近年来,温室大棚、垂直农场、智能农牧场、植物工厂等不断发展,拓宽了农业发展新空间,推动肉蛋奶、蔬果、水产品等供给持续增加,更好满足人们多元化食物需求,提升了“大食物”供给水平。
农村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家园。把农村建设得美好,农民群众才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组织农民重整山河、发展生产,进行了艰辛探索;改革开放以来,领导农民率先拉开改革大幕,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民生显著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乡村呈现新气象。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提升。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持续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住房、饮水安全、道路等建设成效明显。十年来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250万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0%。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左右,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以上。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等深入实施。各地累计建设村卫生室超过58万个,农村敬老院超过1.6万家,农村社区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超过14万个。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生活处于极端贫困状态。土地改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等为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奠定了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施大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扶贫开发,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外出务工、加快三产融合发展……各地各部门持之以恒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多年来,各地持续做好“土特产”文章,大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691元。
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中国持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和农民书屋工程,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近年来,各地由表及里培育文明乡风,组织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系列活动,不断提振农民的精气神,“村BA”“村超”等农民体育活动火爆出圈,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得到保护传承。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得到推广,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推进。多部门联合创建了293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和2968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一系列举措推动农民群众生活更加舒心、顺心。
影响意义
因牵涉土地制度、农业经营模式等敏感复杂问题,“三农”议题历来为各国高度关切。中国勾画的多途径、多手段全面破解“三农”问题的立体思路,在尊重本国国情基础上,契合着全球“三农”治理的共有规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受到各国媒体高度关注。外媒普遍认为,“三农”建设,为全国消除贫困树立信息,也对其他发展中中国消除贫困产生了示范效应。
社会评价
中国乡村建设与发展政策有的放矢,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强化公共机构、私营企业和教育部门合作,促进良性循环,让贫困家庭孩子接受更多教育,让贫困劳动力更好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就业,有效提升了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拉丁美洲中国政治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迭戈·马索孔内 评)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经济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郑有贵 评)
中国各级政府为发展有机农场提供支持,其措施的广度和力度在全球都是罕见的。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中国政府提供了从有机认证、技术培训到营销援助等全方位的公共服务,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中国的可持续农业正在逐步兴起。(澳大利亚“对话”新闻网 评)
中国推广海水稻种植有广阔空间,对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打造成熟的技术体系,运用绿色的生产方式,不仅能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稻米,还有利于改善盐碱地周边的生态环境。同时,海水稻的推广还可走向国际,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和饥饿。(古巴拉丁美洲通讯社 评)
中国农业农村建设的成就和经验,为非洲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中国专家不仅传播了实用的农业技术,为乌干达农业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更将真诚与友善带到了乌干达,受到当地政府和农民的广泛好评。(乌干达《新愿景报》 评)
自2013年实施精准扶贫以来,中国的脱贫攻坚极大加快了全球减贫进程,成为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为全球消除贫困树立信心。(泰国《暹罗日报》 评)
中国一方面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释放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力,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发展绿色农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统一,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南非《索韦托人报》 评)
中国拥有广袤的农村地区和庞大的农业人口,农业农村发展状况对中国发展非常关键。近年来,中国农村地区的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农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卫生、医疗、教育等保障不断完善,农村环境越来越好,致富之路也越走越宽。(菲律宾《马尼拉公报》新闻主编伊莎贝尔 评)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中国一直高度重视农民利益,致力于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南非独立传媒网站 评)
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拓展了农民就业增收空间,为中国乡村振兴开辟了新路径。中国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中国推动农村产业化和生态化发展,培育新的产业和经营方式,并鼓励农民发扬创新精神。(巴基斯坦乌尔都语观点网站 评)
由于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消费习惯变化,“云经济”给中国农民打开了致富新视野,为农村地区发展带来巨大机遇。近年来,网络直播等开创了农产品销售的新模式,将偏远地区的农产品介绍到更广阔的市场,成为中国农村发展的新特征。(瑞士《新苏黎世报》 评)
中国电商发展对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近年来中国农村物流条件不断改善,来自边远地区的农特产品可以直达消费者手中。特别是随着返乡入乡创业发展,带动了一大批新产业、新业态。农村创新创业气氛活跃,乡村生活多姿多彩。(南非《星报》 评)
中国正将创新理念运用到农业发展领域,特别是提升农产品贸易的数字化水平,保障农产品贸易高质量发展。中国发达的电子商务为农民销售农产品开拓了广阔的数字平台,帮助乡村脱贫致富。(意大利“农业新闻网”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