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诊疗费”是指医护人员为患者提供技术劳动的诊疗
服务收费。诊疗内容包括:门诊、急诊及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病历
档案袋、
诊断书、收费清单、初诊建
病历、病历手册、
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评估、
营养咨询。
1.普通门诊诊查费:一级医院7元/次、
二级医院10元/次、三级医院14元/次,磁卡工本费:1.5元。
2.
专家门诊诊查费:
二级医院副主任医师14元/次、二级医院主任医师17元/次、三级医副主任医师17元/次、三级医院主任医师20元/次。
4.急诊
观察室诊查费:二级医院 20元/日、三级医院 21元/日。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3年首个医改新政《
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文件提出,要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
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各地应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左右。要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
截至2013年2月,北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是按
项目收费,分为门诊
挂号费、门急诊
诊疗费、输液观察费等,如挂号费中,
普通门诊0.5元每次,急诊1元每次,医生是按职称级别分别为1、3、5、10元挂号费,而诊疗费
一级医院则为2.5元每次。2011年,重庆全市
基层医疗机构执行一般诊疗费标准为9元/人次。其中,有医保卡的市民医保承担8元。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北京一般诊疗费尚未确定数额,但与按项目收费相比,医保患者的个人负担应该会降低。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实行一般诊疗费后,可以减少患者重复排队、缴费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