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轨(light rail),是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制式的一种,也是当今世界上发展最为迅猛的
轨道交通形式。轻轨的机车重量和载客量要比一般列车小,因此称为“轻轨”。城市轻轨具有运量大、速度快、污染小、能耗少、准点运行、安全性高等优点。城市轻轨与
地下铁道、
城市铁路及其它轨道交通形式构成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体系。它可以有效缓解人口与交通资源、汽车与交通设施之间的紧张关系。轻轨作为改善城市交通现状的有效载体,成为现代化大都市的重要选择。它在极大程度上方便了乘客出行,使居民享受更高品质的生活。轻轨也更符合绿色交通的标准,轨道延伸之处的大规模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更有利于环境综合治理。
轻轨交通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会带来社会和经济效益。它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能从房地产开发和商业经营中,直接回收投资成本。城市轻轨建设将促进城市规划不断完善,加快住宅郊区化进程,使城市布局的不合理结构得以调整。轨道沿线将成为最具活力的地区,并进而成为房地产开发和城市新兴产业的首选之地。新兴的生活住宅区、工业和商业设施,会在轨道沿线重新划分用地格局。轻轨建设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城市进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它可以满足经济、社会及城市发展的需要。突出城市的特点与功能,加速现代化的实现,会对城市布局、城市面貌、环境保护、住宅建设、市民居住模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轻轨(light rail)的定义规范最早来自于美国UMTA《城市公共交通扶持法》,由美国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局于1972年提出,用以描述在欧洲和美国的新型轨道交通。轻轨的“轻”源自于UMTA对这种交通方式的描述:“‘轻’实际指的是轻载重,而非轻轴重和轨重”。实际上,轻轨的轨重很多时候是超过国铁的,根本不轻。
轻轨的另一种称呼overhead来源于1893年开通的英国利物浦轻轨(Liverpool Overhead),意为“在头顶上的铁路系统”;该轻轨系统已于1956年停止运营并被拆除。
中国于2003年规定,申报发展轻轨的城市应达到下述基本条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60亿元之上,
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以上,城市人口在15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1万人以上。
按照国内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列车主要分为A、B、C、D四种型号,分别对应3米、2.8米、2.6米、3.3米的列车宽度。选用A型或B型列车的轨道交通线路称为
地铁列车,采用5~8节编组列车(初期可能只按3节编组,如以前的广州地铁);选用C型列车的轨道交通线路称为轻轨列车(上海地铁8号线除外),采用2~4节编组列车,列车的车型和编组决定了车轴重量和站台长度。选用市域A、B、C、D型车的轨道交通线路称为
市域快轨列车。B型车和C型车造价和技术含量要小于A型车。
按照现代的科学概念,无论使用何种铁路运输系统,都与铁路线路在地上、地面和地下无关。无论地铁轻轨还是城际铁路,其线路选址的主要原则都是“市区走地下隧道、郊区走地面高架”,当代还流行一种在大道中央建长距离高架轨道线的模式。轻轨线路的选址需在经济成本、施工难度、城市空间、环境保护等方面寻求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