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九年(1814)正月初七日,从侍郎
吴璥奏,清廷复开捐官例。
清廷采取这一措施是万不得已之举。
吴璥奏疏上达朝廷后,
嘉庆帝即交户部核议,结果有两种意见。
潘世恩、
苏楞额等人同意暂开捐例,
卢荫溥、
桂芳、
赵秉冲等人建议将常例推广加增。对这两种不同意见,
嘉庆帝认为,推广常例,事多格碍难行;暂开捐例,能否有益于经费的解决,也未可知;或许在这两种措施之外,还有更好的措施,可使国帑充裕。于是,他命
曹振镛、托津、
铁保、英和四人再行妥议具奏。英和认为捐例弊病很多,充裕国帑的办法,一是复名粮之旧,二是多开矿厂。
曹振镛等三人则认为暂开捐例可行。对此,
嘉庆帝又表示,复名粮之旧,已经实行;开矿则流弊很多,实不可行。当时,清廷军需、河工各项动用,均出常年经费之外,国家收入有一定数额,而支出浩繁,财政竭绌。所以,在没有其他好措施的情况下,清廷也只好采取暂行捐官例。
嘉庆帝无可奈何地承认,这是万不得已之举,并非认为捐例是必须实行的。他说:诸臣食君之禄,皆当忠君之事。各大臣果有真知灼见,能为裕国之策,必须字字确切,毫无流弊,不准泛论纸上空谈,仍犯议论多而成功少的毛病。如确有把握,立能济军需、河工之用,这样的措施上奏后,立即将捐官例停止。如果只说捐官例弊害,而无良策,这种奏疏等于没用。
嘉庆十九年(1814)正月,
户部侍郎苏楞额上《严禁海洋私运》奏折,其中指出:近年以来,夷商贿通洋行商人,借口保证返回夷兵盘费为名,每年都将内地银两偷运,几乎有百数十万之多。这些夷商已将内地足色银两私运出洋,又将低潮洋钱运进,任意欺蒙内地商人,以致内地银两渐形短绌。
嘉庆帝览奏后,谕示军机大臣:夷商交易,原令彼此以货物为准,以使中外互通有无,方便百姓。若将内地银两,每年偷运出洋百数十万,岁积月累,于国计民生均有关系。随后,
嘉庆帝命
蒋攸铦、祥绍等人,查明每年夷商等偷运足色银两出洋实际有多少,并制定章程,严密禁止。
嘉庆十九年(1814)三月二十二日,清政府表示同意粤商采矿设厂。先是两广总督
蒋攸铦上《粤省查办匪徒情形折》,谈及粤省地广民稠,良莠不齐,全在地方官员实力整饬,以期渐革侥风。奏折内还具体谈到,六浮山及回肚面山二处,有商人黄大通等铁厂、锅厂三座,每处工丁一二百名。因恐人众难于稽查,全部饬令封禁,令该商将各工丁妥为遣散。
嘉庆帝览奏后当即指出:所办尚未妥协。上年陕省南山,即因木商停工乏食,木工起而闹事。今粤省山内铁锅等处,该商久已利为恒业,而工丁等也借此谋生,如果突然给以封禁,这数百名失业工丁,岂是一二个商人所能遣散的?如果这些人流离失所,变成无籍游民,进而转变成流匪,后果不堪设想。于是,
嘉庆帝谕示军机大臣,粤省矿厂不宜封禁,但就官为设立章程,或编造丁册,令该商人等递加保结,地方官再按季考察,使各贫民有糊口地方,又不致滋众闹事,才是正确的办法。
嘉庆十九年(1814)三月二十六日,清廷决定裁兵节饷。这一天,
嘉庆帝谕示内阁:从来兵制与国赋相权而行。我朝建设各省营兵,久有定额,其小有损益,也都根据地方情形,随时酌定。只是
乾隆四十六年添补名粮额缺案内,一时各省骤然增兵六万六千余名,为数较多。至今三十余年,于武备并无益处,而帑项已多用至四千余万。
嘉庆帝命大学士、
军机大臣会同兵部,将增设兵粮额数,酌量汰减。又经各省总督,山东、山西、
河南巡抚,
成都将军,河道
漕运总督等讨论,最后清廷决定:除直隶、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六省,及河东河标,或兵额本减,或控制紧要,难以酌减外,江苏裁额兵三百六十五名,漕标裁八十四名,河标裁二十五名;江西裁额兵一千八十三名;浙江裁额兵七百二十八名;福建裁添募暂设兵一千三百五十名,马五百六十匹;湖北裁额兵一千六百三十六名;湖南裁额兵一千五百五十四名;山西裁额兵一千八百六十五名;四川裁额兵六百三十名;广东裁马六百九十六匹;广西裁额兵六百三十名;云南裁额兵二千三百三十二名;贵州裁额兵一千九百五十八名。统计裁兵一万四千二百四十名,马一千二百五十六匹,每年共节省饷银二十七万一千九百三十二两,米三万七千五百五十五石。
嘉庆十九年(1814)八月十七日,
嘉庆帝谕示内阁,严禁奸商囤积米粮。这天,给事中杨怿上《请禁奸商囤积米粮以济民食》奏折,谈及本年安徽省干旱少雨,粮价昂贵,该省巡抚
胡克家奏请动拨藩库银二十万两,委员分赴邻省采买米石,运至该省备用。实际上,安徽省庐州六安毗连的双河镇、三河镇一带,有
吕姓米商修盖仓房,沿河七十余里、盘踞多年,每年积谷百余万石,贱买贵卖,仓名有二十八丰号数,其余分户囤积者尚有不少。
嘉庆帝阅览该奏折后指出:从来通商都是为了便民,怎能在粮价昂贵之时,贫民需粮之日,容许奸商居奇牟利?他随即命
胡克家等人委员查明该商囤积粮米数目,然后由官府定出价格,开仓出粜,以便粮食流通,穷民得资接济。
嘉庆帝还谕示:如果该商人等抗违隐匿,即将粮食入官平粜,仍治以应得之罪。
5月17日——
挪威宪法正式签署,挪威国民大会选出丹麦王储克里斯蒂安·弗雷德里克为
挪威国王。
8月14日——挪威与瑞典签署《莫斯条约》,瑞典-挪威联合成立。
9月3日——
麦当奴(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是英国派驻香港的第六任
港督。(死于
188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