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志强(1961-),
男,汉族,江西南昌人,医学硕士,教授,历任江西医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医学教研室主任。
1985年江西医学院毕业后留校,一直从事法医学教学、科研和
检验案件工作。
2000年开始招收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病理、肿瘤病理方向)硕士研究生,已有12人获
医学硕士学位。
江西医学院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江西省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委员,江西省法医学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病理学会常委,中国法医学会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
1987年3月首次在江西省开展亲子鉴定项目,获
江西省卫生厅技术创新二等奖。主持完成江西省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眼玻璃体液金属离子含量变化与死亡时间的相关性研究》和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社会发展计划项目《死亡时间推定的实验研究》。
先后在《法医学杂志》、《
中国法医学杂志》、《
中国司法鉴定》、《日中医学》、《日本药物医学会杂志》、《
江西医学院学报》等国内外杂志上发表论文80余篇。参编著作3部,为《医学卫生法学概论》副主编、徐英含主编高等医学院校《法医学》教材(第二版)编委。
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血液遗传学、肿瘤病理学。在
法医学尸体检验、死因分析、死亡时间推定、个人识别、亲子鉴定、损伤鉴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等方面有较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先后检验各类法医学案件万余件,为江西省重大、疑难案件的主要法医学鉴定人、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出庭江西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