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立,男,
字体设计师,1984年以优异的成绩(美术字第一名)考入上海印刷技术研究所字体研究室,专职从事字体设计工作。期间,师从著名
字体设计师谢培元老师,系统的学习了活字设计理论,多次担任课题组长。同时,在研究所的这段时间里还创写了许多新字体,涉及种类繁多。
4.1992年(
细楷)获新闻出版局主办的第一届上海地区印刷新字体、新字样设计评选第三名。
1.
上海书店出版的《业余摄影200题》一书中关于取景、构图等章节。
2008年4月22日,方正公司以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身份针对方正倩体系列(粗倩、中倩、细倩)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
著作权登记,登记作品为美术作品,于2000年7月7日改编完成,同年8月31日在北京首次发表。倩体的原始设计人为字体设计师齐立。1998年9月,方正公司与齐立签订字稿购买合同,约定方正公司向齐立支付费用,购买齐立设计的粗倩字体,总字数为9270字,方正公司拥有字稿的所有权,以此为依据开发电脑字库,并对字库享有权利。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限定交付的字数变更为810个。2004年,齐立成为方正公司的员工。
齐立对倩体系列的设计理念和字形特征描述为:亲切、幽雅、柔美和华丽,如少女婷婷玉立的倩影,给人以美的享受;字形以扁平硬笔的书写轨迹为基础,笔锋避免尖锐,设计成微小的圆弧,柔润舒畅,方正饱满。
方正公司认可兰亭字库软件最早在2004年发行,并认为其取得齐立所设计字体的权利,最终制作字库产品,字库中的字体系对公有领域中的字体进行演绎,其对上述演绎作品享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诉讼中,齐立作为证人出庭,认可将倩体字稿及相关权利转让给方正公司,也参与了倩体字的后期设计和制作。方正公司认为,齐立只是在字库整体创作过程中承担了设计环节,字库的权利由方正公司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