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爱军
江苏省苏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黄爱军,男,汉族,1968年6月生,江苏淮安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87.09-1991.08 南京农业大学农学系作物专业学习;
1991.08-1994.05 江苏省农林厅办公室科员;
1994.05-1996.08 江苏省农林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1996.08-1996.11 江苏省农林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6.11-2000.12 江苏省委办公厅农村处秘书(正科级);
2000.12-2003.08 江苏省委办公厅农村处副处长;
2003.08-2007.07 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发展处处长(其间:2004.07-2004.09 江苏省委组织部第一期高级管理人才公共管理研究班赴德国学习);
2007.07-2011.04 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处长,省委办公厅农村处处长(其间:2006.01-2007.12 任江苏省委驻灌云县扶贫工作队队长,灌云县委副书记);
2011.04-2012.05 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12.05-2016.01 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01-2016.09 南通市委常委;
2016.09-2016.10 苏州市委常委;
2016.10-2018.09 苏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8.09-2021.07 苏州市委常委,苏州市姑苏区委书记,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党工委书记;
2021.07-2021.09 苏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21.09- 苏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职务任免
2021年7月5日上午,苏州市姑苏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宣布江苏省委、苏州市委关于苏州市姑苏区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江苏省委批准:免去黄爱军同志苏州市姑苏区委书记、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党工委书记职务。苏州市委决定:免去黄爱军同志苏州市姑苏区委常委、委员,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2021年7月6日下午,苏州市召开全市政法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关于苏州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苏州市委决定:黄爱军同志任苏州市委政法委书记。
参考资料
黄爱军任苏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姑苏晚报”(苏州日报社)微信公众号.2021-07-06
最新修订时间:2025-01-20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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