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峰庭,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江西
万载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程硕士。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7
江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0.07-1998.07 江西省宜春行署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负责人)
(其间:1990.12-1992.12丰城市张巷镇东岭村、九坊村蹲点;1994.03-1994.08宜春地区宜春市新坊乡、西村镇帮助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1995.04-1996.10江西省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帮助工作)
1998.07-1998.10 江西省宜春行署办公室主任科员(科负责人)
1998.10-2001.09 江西省委农办综合处主任科员
(其间:2000.09-2000.12江西省直工委党校青干班学习)
2001.09-2004.06 江西省委农办、省委农工部综合处主任科员
2004.06-2005.01 江西省委农办、省委农工部改革处助理调研员
(其间:2001.09-2005.01挂职任崇仁县政府科技副县长)
2005.01-2006.06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6.06-2008.06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统战部部长
(其间:2005.09-2007.06云南大学软件工程管理专业学习,获得工程硕士学位)
2008.06-2011.06 江西省抚州市委副秘书长、市接待办主任
2011.06-2011.07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1.07-2014.05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委副书记、县长
(其间:2013.04-2014.01挂职任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助理)
2014.05-2020.10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委书记
2020.10-2021.02 江西省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石城县委书记
2021.02-2021.03 江西省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石城县委书记
2021.03- 江西省萍乡市委副书记
萍乡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主席团名誉主席
工作分工
协助市委书记处理市委日常工作,分管党的建设、群团、农业农村、教育、深化改革、老干部、党史研究工作,牵头负责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和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
职务任免
2021年2月21日,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补选鲍峰庭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1年9月29日,当选为中国共产党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副书记。
所获荣誉
2021年2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2021年6月28日,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2021年6月,被江西省委授予“江西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