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崇拜,即崇拜各种鬼魂。以为天地万物皆有抽象的鬼魂、鬼灵或
精灵。这些魂灵有超凡的能力,他们能定人们的生死祸福,因而人们敬畏和崇信鬼魂,便产生了鬼神崇拜。以水族为例,
水族的“鬼”能数出名目的竟有330多个之多。
起源
鬼神崇拜起源于灵魂不灭观念。古代人认为“人的生命过程(即生老病死)都是由于灵魂的某种活动的结果。原始人的生存本能自发地促使他们总是追求更好地生,避免令人不快的病、老与死,这就进一步导使他们与想像中的‘灵魂’其物打交道,形成了当时人类的灵魂崇拜活动。”原始人的灵魂是十分混杂,往往由几种意识混合在一起,互相影响。对人的生病,死亡也有不同的认识和解释。其中最主要的有两种认识:一是,鬼魂或
精灵侵害所致;二是,灵魂离开人的肉体所致。蒙古先民们迷信人死后肉体是会消失的,但灵魂却不会死亡。失去肉体的灵魂即鬼魂生活在另一世界,他们也要吃喝住行,也有喜怒哀乐。他们具有超人的力量,能够对人的行为进行监视和赏罚。人们为了希望鬼魂不要作崇,不要对自己产生危害,就对鬼魂设祭献祀,消除鬼魂的不满,向鬼魂表示屈服,取悦于鬼神。后来,对那些对本氏族、部落作出一定贡献的英雄或首领死后,其鬼魂又被尊之为神。人们也对他们的亡灵献祭奉祀,祈求他们的英灵也能象生前一样保佑自己的家族和部落。蒙古族的
鬼魂崇拜在民间始终有深刻的影响,渗透在人们的风俗习惯之中。
历史发展
远在公元前一千多年前的殷商时代,史前时期的
自然崇拜已发展到信仰天神和天命,初步建立了以上帝为中心的
宗教系统;原始的鬼神崇拜已发展到以血缘为基础,与宗法关系相结合的
祖先崇拜;梦兆信仰也已发展到求神意以定吉凶的占卜巫术。这在当时是百姓普遍的信仰,人们相信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或后果,都是天神意志的体现;而天神的意志与情绪,是依世人对它崇敬的程度,以及行为的善恶而作出报应。帝王为了取悦于鬼神(这里鬼指祖先,神指天神,而殷人的祖先即天神),祈求鬼神以其无限的权威来维持他的统治,相应的兴起祭祀以宣扬神威和献谀于神。《小戴礼表记》篇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神。这时也就有了管理宗教的仪式,卜筮吉凶和祈福禳灾的巫祝。他们的职司是掌握龟筮,而且被认为能够沟通神天,所谓巫能以歌舞降神,祝能以言辞悦神,巫的专职就是托言能把神的旨意,通过龟壳或着草卜筮传达给人;祝的专职就是奉行祈祷仪式,托言能把人的愿望申诉于鬼神。因此巫祝都是祭祀时不可或缺的人物。帝王往往要把自己的意图说成是神的旨意,以驯服百姓,巫祝就成了完成此一使命的职司。周继殷商而统治天下,鬼神崇拜更有系统。并形成了天命观的神学理论。《泰誓上》:
天估下命,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
周人所崇拜的鬼神,已形成了天神.人鬼.地只三个系统。《周礼.春官宗伯》上 说:
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只之礼。
属于天神的有上帝及日、月、星、斗、宿、风、云、雷、雨诸神;属于地只的有社稷、山川、五岳、四渎之神;属于人鬼的主要是各姓的祖先及崇拜的圣贤。而儒者则掌管历代国家祭奠。
章太炎在《
国故论衡》中认为,儒有三科,关达、类、私之名,达名为儒。儒者,术士也。(《
说文》。)儒之名盖出于需。需者,云上于天,而儒亦知天文,识旱潦。儒是指一种以宗教为生的职业,负责治丧、祭神等 各种宗教仪式。他说:“儒本求雨之师,故衍化为术士之称。”
胡适《说儒》中,根据东汉
许慎《
说文解字·人部》对“儒”的解释为:“儒,柔也,术士之称。从人,需声”。而正是这个将儒释为柔,引来许多不同的说法,甚至于立场截然不同的大辩论。
胡适认为儒者为殷遗民,而这些人于亡国之后,沦落为执丧礼者,儒为周代社会对有此类文化之术士之蔑称。因已遭亡国,其文化只能以柔弱之势存在。
据徐中舒《
甲骨文字典》考释,甲骨文的儒,象人沐浴濡身之形。上古
原始宗教举行祭礼之前,司礼者必斋戒沐浴,以示诚敬。不仅证明了胡适的儒最早是殷商教士,是宗教神职人员的论点,也为儒教(非儒学)是
宗教找到了证据。
李泽厚也认为儒家是巫师演化而来的。孔子自己曾经说过,“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也”。但同时,他也指出了自己与专门沟通鬼神的术士有所不同,“吾求其德而已”。 从孔子开始,“儒”的观念发生了变化,渐渐地脱离了巫的知识范围。孔子是中国历史上首开私学的教育家,人称“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他及弟子把古代为贵族所垄断的礼仪和各种知识传播到民间,逐渐形成儒家学派。因此,儒家是承袭殷商以来的巫史文化,发展了西周的礼乐传统,是一个重血亲人伦,追求现实事功,礼教德治精神始终一贯的学派。
因为历史久远与文献阙如,儒的起源成为中国学术史上一个众说纷纭的悬案。“儒”字,历来被训为需。殷墟甲骨上多次出现“需”。徐中舒《甲骨文字典·雨部》说:“甲骨文需、儒一字。”需字刻写的形状是,一个站立着的人,四肢垂下,下半部的两腿旁则分布着雨滴或水滴,呈垂直的三点或四点,似为沐浴、淋雨的情状。“整个字象以水冲洗沐浴濡身之形。”“儒,象人沐浴、濡身之形,为濡之初文。”“上古
原始宗教举行祭礼之前,司礼者须沐浴斋戒,以致诚敬,故后世以需为司礼者之专名。需本从象人形之大,因需字之义别有所专,后世复增人旁作儒,为踵事增繁之后起字。”甲骨文中的儒,通于需、濡,而这三个字恰好又都涉及雨或水。“需在甲骨中象沐浴濡身,濡应是儒字的本义。汉衡方碑‘少以濡术’,即以濡(从水、需声)作为儒的形声字,可见东汉时人还知道儒的本义为濡。”
甲骨文中“儒”的用法,一为“儒人”,一为“子儒,人名”。其所指或为某一个具体的人,或某一类人群,以及他们的活动特征。准确理解需的含义,可能必须联系其具体所指之人子需的活动。
徐中舒在《甲骨文中所见的儒》中提出:“子需是距今三千多年前殷高宗武丁时人,需父辛鼎就是他儿子为他所作的铜器。”武丁时代的卜辞中有“王族”、“子族”、“多子族”的称呼。子需应该属于“子族”中的一员。“子需为王室主持宾祭典礼,祭祀人鬼(祖先),接待宾客,是一个专职的儒。”
殷王在宗庙里祭祀父亲小丁及祖先,子需充当司仪,敬酒侑食。如罗振玉《殷虚书契前编》载:“癸卯卜,叶御子需父乙,□月。”董作宾《小屯·殷虚文字乙编》载:“甲寅卜,□乎子需□缶于弇。”殷王能否行占,还得看子需能否到来。如《小屯·殷虚文字乙编》载:“子需其佳甲戌来。”“壬申卜,□,翌日乙亥,子需其来。”
据此推测,子需应是武丁时代的一位著名儒者。但需却并不是他的本名,“需父辛鼎是子需的儿子为他制作的祭器。子需在小氏族中原来是以辛为名的,他为武丁充当宾祭司仪后,经常在殷王朝管理下的大氏族之间进行活动,地位显赫,受人尊敬,称呼他只称其职务,曰儒”。久而久之,“子需原来在小氏族中的名曰辛的代号,也就逐渐在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了,他就从此以儒为名。”如此儒之徒在殷商一朝已经存在,他们频繁组织参与宗教活动,在王室事务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并形成了一个专门化甚至垄断化的职业群体。
在诸子百家中,《墨子》一书较早对儒的情状、活动与主张加以记载和描述。《墨子》中《公孟》篇记,“公孟子曰:‘君子必古言服,然后仁。’”《非儒》篇称,“儒者曰:‘君子必古言服,然后仁。’”公孟子可能具有儒家背景,或者他就是一位醇正、保守、地道的儒者,他相信并引用儒者的名言。儒者一般都具有君子的风范,或者说君子即是儒者的人格标准,尽管在墨子的眼里,这样的君子往往因为显得迂腐、阔远而难经事致用而并不值得效法。
据钱穆《
先秦诸子系年》考证,孔子死后约十年,墨子才降生。公孟子所说的“古言服”之所指,因为时间距离太近,不太可能包括孔门之儒在内。后文墨子对公孟子所说的一句话,“子法周,而未法夏也,子之古,非古也”(《墨子·公孟》),明指公孟子之古,并没有超出周朝的历史;而真正的“古”,更远在周之前朝。在墨子看来,儒的产生可以上推得更早,而孔子本人只是儒的一个后继者而已。
《墨子·公孟》说:“公孟子戴章甫,搢忽,儒服,而以见子墨子。”章甫,殷商玄冠之名,是一种由缁布做成的礼冠。上古时代,男子二十岁成年举行加冠之礼后,始戴缁布之帽。后面跟出“儒服”二字,便意味着,至少在《墨子》作者、编撰者看来,公孟子所穿戴的服冠就是儒服。
胡适在《说儒》中,根据“儒服即是殷服”的线索,大胆推导出:“周初的儒都是殷人,都是殷的遗民,他们穿戴殷的古衣冠,习行殷的古礼。”在这里,胡适表达了三层意思,首先,儒产生的时代是殷代,而殷之前似不应有儒。至于商王治下的殷人也不能被称作儒,他们作为殷商文明的创造者和参与者,与同时代的殷人相比,尚无所谓儒与非儒的区别。只是到了周初,那些自觉保留了殷商文明的前朝遗民才能够被称为儒。其次,既然儒服即殷服,那么,儒礼大概也就是曾经推广并盛行于有殷一代的古礼。最后,殷礼最完整的保存者并不是那些已经被周武王征服、改造和同化了的殷人,而是那些当商王在位时就已经迁居出来的宋人,如孔子的先祖。迁居出来的宋人,具有顽强的自我保护能力,生活在鲁国却始终没有被鲁人完全同化,自觉守护并保存了祖先的风俗传统。
春秋时代的儒者,已经分化为非常不同的社会群体。孔子在世的时候,“君子儒”、“小人儒”的反差就已非常明显。前者游历于诸侯、新贵之间,尚且有出仕为官的机会,而后者则只能依靠治丧、相礼为生。至于孔子本人虽推崇周文化,但他作为儒却常以殷人自居,而他显然不是儒者的源头。在孔子之前,儒者群体早已走过了漫长的历程。
谶纬神学与
今文经学尤其是齐地方士化儒生关系很深。谶纬神化刘姓皇权,奉孔子为宗教主,将儒 学发展为儒教,具有完整的宗教神学体系,而成为东汉官方意识形态。光武帝刘秀进一步使儒教国教化,对东汉郊庙祭祀体系(本文称为国家祭祀)包括封禅、明 堂、南北郊、社稷等的建立具有直接影响,封建时代的国家祭祀因此制度化和体系化,郊祀祭天成为证明帝王即位之合法性、正统性和神圣性必须举行的仪式。谶纬 神学对东汉及以后国家祭祀的确立意义重大。纬书是上古谶纬思想学说的辑录,并非出于某一作者。谶纬出于神学,谶是方士化儒家造作的图录隐语,纬是相对于经学而言、即以神学附会和解释儒家经书的。由于先秦天命神权、天然感应观念的流行,出现许多祥瑞灾异、神化帝王和河图洛书、占星望气等等说法。其中也涉及炎、黄的传说,保存了不少古史、天文、乐律、农学、医药以及原始社会状况等零散资料,经过去伪存真,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其中天文地理、神话传说无所不包,荒诞而精彩,和受佛教影响的道教经书相比,儒家谶纬神学有着纯粹的华夏远古神话与宗教色彩,体现了古人宏大的宇宙观。《文心雕龙·正纬》篇赞曰∶荣河
温洛,是孕图纬。神宝藏用,理隐文贵。世历二汉,朱紫腾沸。芟夷谲诡,采其雕蔚。
主要影响
鬼魂崇拜也是
蒙古萨满信仰的一项重要内容。
佛教藏传佛教传入蒙古后很快就用其三世轮回、因果报应学说去改造和充实了蒙古民间的灵魂崇拜,从而完成了灵魂观的这一种发展,“神不灭”成了蒙古人的坚定信仰。蒙古民间崇拜的灵魂分别在佛教的“六道”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有的升了天,成了天界的护法天神,如
成吉思汗;有的下了地,成了地狱的凶煞恶鬼。行善者死后可超生天堂,享受天堂佛界的幸福;作恶者死后则要堕入地狱,受尽地狱的煎熬。神神鬼鬼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成了每个人将来都不能逃脱的归宿,鬼神崇拜就这样成为佛教教义最生动的注脚。
由于“灵魂”被认为是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的操纵者或者主持者,所以,对于灵魂的崇拜活动,灵魂崇拜的全部表现形式主要是丧葬之礼。蒙古人从远古开始就对死者举行隆重的丧葬仪式。亲人死亡后其亲属到灵枢前哀悼,埋葬时大家唱歌跳舞,举行告别仪式。同时将死者生前用过的物品衣服等东西及骑过的马、骆驼等一起下葬,或焚烧。这叫做烧饭的祭祀,“以为死亡即由此世,渡彼世,其生活与此世同”。故以烧饭祭祀对死者的彼世生活提供所需。丧葬仪式由萨满主持。这里所说的唱歌跳舞,显然是萨满仪式。藏传佛教传入蒙古后对蒙古族传统的萨满“丧礼”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此形成萨满信仰和
佛教融混的民间丧俗。在元朝,其后从16世纪中后期开始,从死者断气身亡始,丧家要斋僧、诵经,共七七四十九天,每七天为一次,共七次,称为“七天斋”。一般家庭也要斋僧诵经七天。按照佛教轮回观,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内分七阶段,随业力受生。因此,死者亲属要斋僧诵经,替死者消弥恶业,超度亡灵。《北虏风俗》记载,早期蒙古人中并不实行火葬。佛教在蒙古上层中兴起后才出现火葬。达官贵人死后把尸体火化后将骨灰与泥土交合成塑像,然后再镀上金或银,安放在寺庙里。此时已经禁止倍葬,把死者生前用过的衣服器具及骑的马等物布施给寺庙。其属民们送来的葬礼礼物,如马、牛、羊及其他礼品也奉送给寺院。有的地区和家庭虽不实行火葬,而是仍然实行早期的土葬或野葬,但也严格按佛教丧葬仪式送葬。佛教传入蒙古之后,不但丧葬之礼起了变化,而且还出现了超度魔类、二月“打鬼”这样专门驱逐敌魔,排除孽障,使众生来世永享神佛之依怙的超度亡魂的“鬼节”。这都使得佛教与鬼神崇拜的结合不但体现在观念上,而且也完全礼仪化了。
布朗族的鬼神崇拜
解放前,布朗人由于生产方式的落后和人们在大自然各种灾害面前的软弱无力,对于人间的祸与福、生与死,对自然界的风雷电等这些千变万化的现象都感到不可理解,甚至感到恐怖而无能为力。这样就在人们头脑中逐渐产生了对现实世界的一种虚幻的错误的观念,即原始的宗教观念。布朗人除信仰原始宗教外,近代以来因受
傣族强烈的影响而信仰了
小乘佛教。
布朗族既信仰
原始宗教,也信奉小乘佛教,二者并行发展,互不相悖。
布朗族信仰万物有灵,普遍崇拜鬼神,凡天地、日月星辰、风雨雷电、火水山石等皆认为有灵魂而加以崇拜。这是对大自然的一种直接崇拜形式。他们把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看做是鬼灵在作祟,对一切不可知现象也认为有神或鬼。所以,神鬼极其繁多。
山神。居住在山区的布朗族特别尊奉山神,重视山神祭祀。他们认为山神掌管山林,每年须供祭4次以保安宁。墨江的布朗族每年农历正月初五或初六,要以米、酒、茶、纸钱和红公鸡祭祀山神。白摩(巫师)杀鸡、点香、烧纸钱、念咒祈祷。祷毕再烧纸钱,或将纸钱沾鸡血贴于树上,表示奉献。
社神。村寨的守护神。各村寨中央设有寨心木桩,周围以石块砌成高台,表示为社神所居。也是祭祀的社神中心。墨江的布朗族每年农历二月间,用牛一头、公鸡一对、谷一斗、米一升、香一把为祭品,在“神林”中祭祀社神。由白摩用削尖的栗木棍杀牛,割下牛头挂在树上,同时献鸡、烧香。祭毕,全村老少在树下聚餐。妇女特别是孕妇及其丈夫禁食牛头、鸡头。祭后三天内不准下地劳动,不能接近大树。{见彩图[村寨守护神(布朗族)]}
水鬼。勐海县布朗族认为一种名“苦拉”的水鬼,在鬼中的地位最高。他们形容水鬼是人头蛇身,每当下大雨、涨大水时就出来作祟。人见之即死。要请祭司在河边念经,将饭盒、土锅、碗筷等丢入河里,供其享用。为与水鬼隔离,他们严禁引水进寨,并不准在寨内挖沟修塘或凿井储水。
火神。崇拜礼仪甚多。在刀耕火种年代,每年烧地要先祭火神,祈求保护生灵,不要烧越出界,伤害人畜。在家里,房屋正中的方形火塘是祭火神的主要地方。凡婚嫁、丧葬、过继子嗣等重大事件,都要在火塘边举行祭礼。并有不准跨越火塘、不准脚蹬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在火塘上放置鞋袜衣裤等禁忌;否则,便认为会触犯火神,祸及全家。墨江的布朗族认为灶神能保合家平安和六畜兴旺。在除夕吃团圆饭前,需先以糯米(或高粱)饭团、肥肉、酒等置于灶头,合家跪拜祭祀灶神。此外,在二三月间还要祭灶。祭时供茶、酒、饭各一碗,由家长持鸡拜献,然后杀鸡,拔毛沾血贴于灶上。
土神。凡耕地、开荒或盖房等动土事项,都要祭祀土神。墨江布朗族每年正月祭土神,要用公鸡一只、谷一升、米一碗、茶一杯、酒半斤。祭时,除家长与白摩在家外,其他家庭成员均须外出。特在门外立一木桩,上顶雨帽,示意禁人入内,由白摩念咒,祈求土神保人口平安、粮食丰收。然后杀鸡并将内脏埋于大门右角。祭毕,白摩与家长煮食鸡肉,其余祭品由白摩带走,而后通知家人归来。
祖先崇拜及丧葬仪礼。布朗族家族共同奉祀的男性祖先称“代袜么”;女性祖先称“代袜那”。在家族长家安放一个长宽各约一米余的蔑筐,中置剪刀、镰刀、矛头、手帕、蜡烛等祖先遗物,称为“胎嘎滚”,作为祖先的象征。他们认为胎嘎滚是力量巨大的灵物,可以驱邪镇鬼,保护家人兴旺发达。每逢节庆、尝新以及迁徙时,都要由家族长主持祭祀胎嗄滚。族长更换,胎嗄滚便转到新族长家中,如果家族长绝嗣,则将胎嗄滚火化或投入河中。
族中有人死亡,全村停止劳动一天。出殡时,先由祭司(达曼)祈祷,保儿童灵魂平安住在村里。然后,他手持火把走在送殡者前头,送死者到村寨公共墓地埋葬。按年龄大小,墓地分上、中、下三台(级),老者葬于高处,中年葬于半坡,青年葬于下部。产妇及孕妇死亡埋于最低处。禁止自杀等非正常死亡者葬于公共墓地。尸体一般头朝东,仰面直肢葬。巫师用火把烧死者头发,表示家属与死者断绝关系。安葬后,巫师沿路驱鬼叫魂,进寨后又向社神祷告。
谷魂崇拜
布朗族认为谷种来之不易,并有许多神奇的传说。每年农历五月播种时,各户在山地中选一块地作为“母地”,请祭司祝祷,镇邪祛魔,祈求谷苗茁壮。在谷苗长到5寸时,达曼通知各户祭谷魂,请僧侣到地里念经、滴水。并在地下埋石头三块,不许践踏;认为这样可以留住谷魂。薅草前,也要祭谷魂,请祭司到地里念经,由主人“叫谷魂”。认为经过叫魂,庄稼才能长得茂盛,籽粒饱满。在抽穗结实时,如果谷穗得病,就认为谷魂离去,要请巫师念经、滴水。收割前,各家选择吉日,到地里摘穗,舂新米做饭,尝新祭神;然后开镰收割。收割要先割母地的谷子,并另行打包储存。打谷和进仓,均须择吉举行叫谷魂仪式。进仓后,要把母地收获的谷穗压在谷堆上面。他们认为留住谷魂,谷子才能久储而耐吃。
巫师和祭司
布朗族的巫师和祭司有达曼和白摩两种。过去达曼又是村寨的执政者和祭司,负责全寨土地分配、租借,与外寨交涉、接纳外来户等事务;主持祭祀、婚丧仪式以及节日活动。在村寨成年男子中卜选产生,无任期年限。如果寨中发生猛兽咬伤人畜,或鸡狗等牲畜跳上寨心神桩的高台,就认为是达曼不称职的征兆,必须重选。白摩是专门主持驱鬼叫魂等宗教活动的巫师,多半为父子相承,他们略知草药,能为人治病。达曼和白摩一般都参加生产劳动。另有“布占”、“借相”,由还俗僧侣担任。他们一般都懂傣文经典,是较大的宗教活动的组织者;除为人诵经占卜外,大多也从事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