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宗教是
原始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以反映人和自然矛盾为主要内容的初期状态的宗教。原始宗教在学术界一般被理解为近存原始社会的宗教,其研究即根据对近存原始民族之宗教
崇拜的考察分析。
概念
据考古发现,欧洲尼安德特人遗骸周围常散布有红色碎石片及工具,遗骸位置亦常是头东脚西。人们认为这是受一定宗教观念支配所作的安排。把宗教看成是超越一切时间、一切空间、一切条件而独立存在,或者看成是天赋的人类固有的本性,是一切有神论者的共同信念和教义。
这种观念是与科学相对立的。F.恩格斯在 《
反杜林论》中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获得了这样的反映,而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在不同的民族那里又经历了极为不同和极为复杂的人格化。”
特征
与阶级社会所形成的一神教对比,其特征为万物有灵──多神崇拜,故又名
多神教。
产生
原始宗教属于历史范畴,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人类一开始并无任何宗教可言。到了旧石器时代中、晚期,
氏族公社产生,人类社会形成为一个个比较稳定的血缘集团。这时,人的体质与思维能力有了进步,集团
内部语言有了发展,某些禁忌和规范已经形成。
人们以集体的力量和简陋的工具与自然界作斗争时,一方面逐步认识到人们的生产活动与某些自然现象的联系;另一方面又受着自然界的沉重压迫,对自然界的千姿百态、千变万化得不到正确的理解。于是,恐惧与希望交织在一起,对许多自然现象作出歪曲的颠倒的反映,把自然现象神化,原始宗教便从而产生。
发展阶段
人类原始宗教的发生发展过程及其表现形式在不同地区不同信奉主体之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差异,这是因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有所不同而产生的必然现象。
然而人类社会的发展就其整体来说也存在着一般的走向和道路,即经历了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这三大历史阶段。三大阶段内各个
历史分期的一般社会形态所反映的宗教现象,也有一般的表现形式及其共同的本质和内容。作为科学分析,我们可把人类原始宗教的一般发展过程及其表现形式划分为以下三大阶段:
1、
母系氏族公社早、中期阶段的宗教形式(旧石器时代中期至中石器时代,距今约20万年至1万年,为蒙昧时代);
2、母系氏族公社晚期和
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的宗教形式(
新石器时代早期至晚期前段,距今约1万年至4600年,为野蛮时代,以中国社会史为例);
3、稳固性村社部落联盟时期如今的宗教形式(新石器时代晚期后段〔玉器时代〕至今,距今约4600年,向文明社会过渡时期和文明时代,以中国社会史为例)。
表现形式
原始宗教之表现形态多为
植物崇拜、
动物崇拜、
天体崇拜等
自然崇拜,以及与原始氏族社会存在结构密切相关的
生殖崇拜、
图腾崇拜和
祖先崇拜等。它们的发展一般都经历了参与具体崇拜活动和形成抽象神灵观念的演变过程。
史前宗教的存在通过发掘、研究石器时代以来各种原始文化遗址如原始村落、洞穴岩画、墓葬遗物、祭坛雕像等而依稀可辨,其范围为这些遗址上发现的各种宗教现象,包括中国、印度、阿拉伯、非洲、美洲和大洋洲及南太平洋诸岛屿的史前宗教,以及欧洲的芬兰-乌戈尔人宗教、
斯堪的纳维亚宗教、波罗的宗教、
斯拉夫宗教、爱琴宗教、
伊特鲁里亚宗教、克尔特宗教等。
经过实地考察而得以证实的近存原始宗教则包括非洲、亚洲等地原始部族的宗教、美洲爱斯基摩人和
印第安人的土著宗教、澳大利亚及太平洋地区土著居民的原有宗教等。
对其原始社会之宗教状况的考察始于近代西方各国掀起的海外殖民扩张运动,但在其殖民过程中许多近存原始民族亦被全部或大部消灭,今仅有少量土著部族得以残存。尚存的这些原始宗教群体及其崇拜活动已经成为人们实际考察原始宗教的唯一对象,以及确证原始宗教真实形态的重要依据。
自然崇拜
对大自然的崇拜,被认为是原始宗教最早的一种崇拜形式,持续的时间最久,直到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盛行不衰。自然崇拜所反映的是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矛盾。人们崇拜那些神灵,不但由他们生活着的自然环境所决定,而且由他们生产、生活的需要来决定。
自然崇拜的神灵大抵有喜和怒两种性格,这实际上是按照人们自我意识仿造的。自然崇拜的神灵地位完全平等,这反映出人们当时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平等关系。自然崇拜的这些特点,在以后的原始宗教的发展中,仍然一脉相承。
图腾崇拜
图腾崇拜和自然崇拜有一定的联系。它产生于
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人们认为自己氏族的祖先是由某一种特定的动物、植物或其他无生物转化而来的,同该物之间有一种血缘亲属关系,它对本氏族有保护作用。于是便将该物作为自己氏族的族徽──图腾,有目的地加以崇拜。
祖先崇拜
及至进入对偶家庭阶段,人们除了象过去那样能够确认自己的生身母亲之外,还能逐步地确知自己的生身父亲。同时在与大自然作斗争中,人的作用日益显著,已经有了对于动物的驯养和植物的栽培。这一切导致人们逐步形成了人和动物的对立、人高于动物的观念,而对于自己的直系亲属产生了无限眷恋之情,随之便产生了祖先崇拜,人们希望自己祖先的
灵魂也象生前一样能够庇佑本氏族的成员。
在产生祖先崇拜的同时,还出现了专职的
祭司。这些祭司被认为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介,能“通神”、“去鬼”。开始大都为女性,甚至在进入父系氏族公社以后,女性担任祭司的仍为数不少。他们不由选举产生,也不世袭,多由患有不正常疾病幸而痊愈的人充当。人们认为这种人之所以能够幸存,一定是与神灵有交往而得到了帮助,他人通过他祈求神灵,也将会有灵验。
这种祭司不是宗教职业者,没有一定的系统的信仰和宗教教义。他们为人驱病禳灾,多从事各种
巫术活动,并认为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种祭司具有明显的血缘性质,即每一个氏族内部都有一个祭司,其宗教活动也限于氏族范围内进行。当社会进入农村公社发展阶段后,这种血缘性质的祭司才逐步演变为地域性的祭司。这时,他们进行宗教活动,大都要索取一定的报酬。
随着祭司的出现,多神崇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神的人格化导致神的人形化,崇拜仪式也愈趋复杂。进入阶级社会后,一神教虽在宗教领域中取得了统治地位,但原始宗教仍在一些民族中残存很长时期。
原始宗教经历了
自然崇拜、
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的发展过程。但也有的认为图腾崇拜先于自然崇拜,自然崇拜只与农业的出现有联系,因而它的产生较晚,甚至还有主张原始一神说的。
历史意义
原始的宗教信仰对于社会的发展的意义十分的重大。
第一,历史上原始宗教曾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其宗教活动、社会活动、以及政治活动往往是
相与为一的,借助原始社会宗教活动和宗教仪式活动,人们被密切的联系在一起。在这时候,原始宗教作为民族精神维系的力量,使人们共同结成一个强大的群体共同抵抗自然的和社会的压迫。
第二,历史上各民族的形成,民族间的团结稳定和共同发展,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以及对社会制度的稳定发挥拉很积极的作用。由于对同一
自然物的或图腾的崇拜,增强拉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们共同体之间的认同感,密切拉他们彼此之间的联系。
第三,原始宗教的
巫术运用为人们治病的活动之中,是一种积极的原始积累,不仅包括原始医药知识的积累,还包括一些社会实践的和科学技术的积累。这些为民族医学等实用科学的和技能的形成与发展奠定拉一定的基础。
第四,对各民族的文字、文学、艺术等的形成和发展有着很积极的影响。
现代价值
传统的原始宗教文化在很多方面仍有着积极的意义,这表现在:在传统观念中,动植物、山、水、土地等都是有灵性的,或是由鬼神主宰的,应该十分注重取之有度,取之有时,而不可妄自取获或者随意以刀斧加之,这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着积极的作用,我们不可低估.
在原始社会食物供应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在食物分配上坚持绝对的平均主义是十分重要的,这种伦理道德规范在很大程度上有着宗教观念和活动的支撑,而其他领域的伦理道德规范,也主要靠传统的原始宗教作保障,可以说,原始宗教在维护伦理道德规范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原始宗教在各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了其促进氏族、部落、民族内部产生凝聚力的重要作用,成为各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源泉,抵制外来宗教文化对当地各民族传统宗教文化的吞噬,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人类遭受由生态
环境破坏带来的众多灾难,我们更应该珍视和发掘传统宗教的现代价值。
争议
原始宗教的作用,历来是有关宗教问题上的分歧的焦点之一。一种意见认为,原始宗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和鼓舞了当时人们与自然作斗争的勇气和力量;另一种意见认为,一切宗教本身都是反科学的唯心的东西,无积极作用。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原始宗教也是如此。
但在研究原始宗教这一复杂现象时,考虑到它对原始人的思维能力由具体到抽象的发展,祭司的宗教活动中包含有某些精神劳动的萌芽,以及图腾崇拜对于巩固氏族制度,改变过去血缘家庭内部盛行的同辈相婚的婚姻状况,使族外群婚这一新生事物获得了持久稳定的发展等情况,那么,它在客观上也曾起过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