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
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高温预警信息。在2007年6月实施的《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所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中高温预警信号分为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说明
等级划分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高温黄色预警信号的含义是天气闷热,一般指连续3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高温橙色预警信号的含义是天气炎热,一般指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高温红色预警信号的含义是天气酷热,一般指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发布机构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防御指南
黄色预警
防御指引: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
2.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
4.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天气热,要注意防暑降温;户外工作或活动时,要避免长时间在阳光下曝晒,同时采取防晒措施;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关心、慰问生产、施工第一线人员,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对畜、禽以及种植、养殖物采取防高温保护措施。
橙色预警
防御指引: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天气炎热,容易中暑,做好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的防暑降温;应尽量避免在强烈阳光下进行户外工作或活动;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如燃气、供电、化工等企业和车站、机场、码头、客运车辆、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油库、
危险品仓库等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加强
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车辆因高温造成自燃、爆胎等引发的交通事故;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有关部门应保障生产和生活用电、用水;医疗部门要提前做好相应的救治准备;开放避暑场所和避暑救助中心;其他同
黄色高温信号。
红色预警
防御指引: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天气酷热,极易中暑,做好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中暑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教育部门应安排没有防暑降温设备的学校停课;在强烈阳光下,暂停或取消学生的户外活动;在高温时段,劳动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发出停业通知;其他同
红色高温信号。
专家提醒市民,天气酷热时,若处于空气不流通的地方,便容易中暑。中暑病征是汗多、
呼吸困难、气促、头痛或头晕、严重发热、小便不顺及变黄。冬瓜汤则可以达到消暑的目的,有健脾、去湿、清热功效。市民可把冬瓜、生薏米、扁豆、木棉花和猪骨放在一起,用冷水煲两小时,可收到一定效果。
高温避险
1.白天尽量避免或减少户外活动,尤其是10—16时不要在烈日下外出运动。
2.暂停户外或室内大型集会。
3.若外出,应采取防护措施,如打遮阳伞,穿浅色衣,不要长时间在太阳下暴晒。
4.不宜在阳台、树下或露天睡觉,适当晚睡早起,中午宜午睡。
5.要留神蚊、虫咬伤,避免器械碰割伤,开水、滚油烫伤等,因为高温天气下伤口极易感染。
6.要特别注意防火。
特别提示
1.浑身大汗时,不宜立即用冷水洗澡,应先擦干汗水,稍事休息后再用温水洗澡。
2.电扇不能直接对着头部或身体的某一部位长时间吹。
3.空调温度不宜过低。
4.不宜直接下水游泳。
5. 预防溺水。
特殊人群怎样安全度夏:
对于特殊人群,在采取一般高温热浪预防措施的同时,还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对老弱病人
1.经常做健康检查,如遇不适,要及时就医。
2.最好不外出,如外出,一定要有家人陪同。
3.宜多静坐,戒躁戒怒。
4.不要过分纳凉,但居室要通风。
对婴幼儿
1.避免衣被过暖过厚,衣着以宽松、透气、短小为宜。
2.不宜过多吃冷饮,食物要新鲜、煮透。如出现
消化不良,要及时就医。
3.居室要通风,最好不要睡凉席。
4.提防烫伤。
对孕产妇
1.居室要通风换气,切忌大捂大盖,最好不要睡凉席。
2.常洗澡,勤换衣,衣着以宽松、透气为宜。
3.不可贪吃过凉食品。
对露天高温作业者
1.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
2.工作场所要准备必要的饮料和防暑药品。
3.如感不适,应迅速结束劳动,转移到阴凉处休息。
历史预警
骄阳似火,炙烤大地。7月5日下午,
北京南郊观象台的气温飙升至40.6℃,突破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7月上旬)最高气温极值。 在阳光直射之下,灼热的路面温度惊人。有人打了一只鸡蛋在路面井盖上,3分钟后,鸡蛋竟然被烤熟了!
历史统计数据显示,7月上旬,北京从未出现过40℃的高温,超过39℃高温在北京也并不多见,只出现过3次。
纵观整个7月,北京历史上也只出现过两次40℃以上的高温,均发生在7月中下旬:一次是在1999年7月24日,达41.9℃,一次是在2002年7月14日,达41.1℃。
中央气象台最新监测资料显示,新疆东北部、内蒙古西部、陕西
渭河平原、华北中东部、江南中南部和华南南部出现大范围35℃以上的高温天气。河北全省10多个县市气温超过40℃。
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林建分析,由于华北地区处在大陆高压的控制下,气流下沉,晴朗或多云的天气有利于吸收太阳辐射,而连日以来的高温天气又积蓄了一定的热量,所以导致气温飙升。
我国南方的大范围高温晴热天气已持续多日。气象专家指出,这主要是因为随着
副热带高压的增强,影响我国的雨带逐步北上,在副热带高压牢牢控制下,高温天气持续占据
南方地区。
中央气象台预计,华北黄淮等地的高温天气将延续至7日,8日起北京等地将迎来降雨天气,高温天气有望得到缓解;未来一周左右,江南南部、华南大部地区仍将持续高温少雨天气。
今夏已有34个气象站最高气温突破历史极值
中国气象局
国家气候中心专家对入夏以来 的高温天气特征进行了分析。
——高温强度强。入夏以来,我国东部和北方大部地区普遍出现了日最高气温大于等于35℃的高温天气,其中黑龙江北部、内蒙古东北部和西部、新疆东部、河北西南部等地还出现了38℃以上的高温天气。
据统计,2010年6月1日至7月4日,东北、华北、新疆、长江流域和华南等地区共有162个站日最高气温达到极端事件标准,其中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和新疆的34个站突破历史极值。
——高温日数多。全国平均高温日数2.8天,比常年同期偏多1.3天。华北南部、黄淮西部及新疆东部、黑龙江西部、内蒙古东北部、湖北西部、海南大部等地高温日数有4—12天,新疆东部部分地区有12—20天。
6月以来,吉林省平均高温日数有2.1天,黑龙江省平均高温日数有4.7天,均为历史同期之最。
——高温热浪持续时间长。入夏以来,我国共出现3次高温天气过程,每次高温过程持续时间均在7天以上,高温热浪明显。
保障供电,开放临时庇护场所……各地积极应对罕见高温天气
面对罕见高温天气,各地积极应对,采取多种措施全力保障民生。
5日15时51分,北京电网最大负荷达到1435.4万千瓦,突破1424.6万千瓦的历史纪录。
同样受高温天气影响,天津市用电负荷达到934万千瓦,创历史新高。国家电网
天津市电力公司负责人表示:电力服务热线将24小时保持畅通,第一时间解决市民各方面用电问题。
为在高温天气下保证市民出行,
北京公交集团要求空调车严格按照规定开启使用空调,非空调车要搞好车辆卫生,保证车厢通风良好,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三级应急响应。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副主任熊亚丽告诉记者,市民政局从7月1日起开放了488个临时庇护场所,并保障场内防暑设施正常和饮用水的供应。
面对持续高温天气,福建省要求前期遭受洪涝灾害的各地要特别重视做好灾民临时安置点的防暑降温工作。把临时安置点的受灾群众作为重点,落实防暑防疫各项措施,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处、有干净水喝、有伤病能及时得到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