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光(?—308年12月3日),字宣茂。陈留圉城(今
河南杞县南)人。
西晋时期大臣,曹魏太尉
高柔第三子。
高光为
曹魏太尉
高柔的儿子。他年少时就通晓家业,熟悉刑法理论。最初由
太子舍人逐渐迁升任
尚书郎,又外出担任幽州刺史、颍川太守。当时,晋武帝司马炎设置
黄沙狱,用法典告戒囚犯。司马炎因高光家族历代明晓法律,于是任命他为黄沙御史,俸禄与
御史中丞相同。后来迁任
廷尉。
永康元年(300年),赵王
司马伦逼迫惠帝
司马衷称太上皇,篡逆称帝。高光在当时坚守正道,保全了节操。
永兴元年(
305年),高光因随从司马衷讨伐成都王
司马颖有功,被封为延陵
县公,
食邑一千八百户。当时,朝廷都推崇高光擅长用法,因此多次出任主管法律的官员。
同年十一月,司马衷被
张方所逼迫前往长安,众臣大都奔走离散,没有跟随司马衷的人,惟独高光侍奉司马衷西行。司马衷在新安时,天气非常严寒,司马衷跌下马伤到了脚,高光向他进献
面衣(古人服饰,用以遮蔽脸面),司马衷多次颇为嘉许。又调任尚书左仆射,加
散骑常侍。
光熙元年(
306年),司马衷返回洛阳。时值皇太弟
司马炽(即后来的晋怀帝)刚刚确立,朝廷慎重挑选辅佐人才,任命高光为太弟少傅,加职
光禄大夫,散骑常侍之职依旧。
永嘉元年(
307年),司马炽即位,加授高光为光禄大夫,佩
金章紫绶,与
傅祗一同受到推崇。同年十二月庚子,高光又任尚书令,其余官职依旧。
永嘉二年(
308年)十一月初四(12月3日),高光因病去世,朝廷追赠他为司空、
侍中。适逢天下动乱、洛阳形势危急,朝廷竟没有授予高光
谥号。
高光出身法律世家,他本人也颇为熟悉刑法理论。晋武帝司马炎设置
黄沙狱时,用法典告戒囚犯,也任命高光为黄沙御史。朝廷都推崇高光擅长用法,高光因此多次出任主管法律的官员,曾两次担任
廷尉(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一职。。
房玄龄等《晋书》:子真(刘寔)、宣茂,雅志难陵。进忠能举,退让攸兴。皎皎瑚器,来光玉绳。
高诞,高光次兄,历任三州刺史(一作徐、雍二州刺史)、
太仆。